
溫哥華一名男子向法庭指控前房東對他惡意驅逐,獲賠8.2萬賠償金,但華人華人房東不服上訴,上訴庭法官認為此前的審理程式存在不公平問題,最終判原審裁決無效,發還重審。

根據法官 Anita Chan 週三公佈的裁決,這起案件已被髮回該省的RTB(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進行重新審理。
房東Xi Chen將此案提交至法院,請求對RTB的裁決進行司法審查。該裁決原本判定她必須向前租戶Neal McLennan支付 82,380 加元,這筆錢相當於他之前每月 6,685 加元租金的 12 個月租金總額。
McLennan 首先向 RTB 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理由是Chen涉嫌惡意將他驅逐。他聲稱Chen當時稱自己計劃入住該房產,但實際上並沒有這麼做。
房產情況
法院的裁決沒有具體說明該房產的地址,僅描述其面積 “約 8000 平方英尺”,位於溫哥華卡地亞街。根據裁決,該房產上還有一棟獨立的馬車房,但McLennan租的是主屋。
這些細節表明,這棟房子位於溫哥華富裕的Shaughnessy社群,因為在該社群之外的卡地亞街的幾乎所有地址,房屋面積都更小,住宅也更為普通。


裁決顯示,McLennan於 2016 年 10 月開始租賃這棟房子,當時每月支付 6,000 加元的租金。2022 年 9 月,Chen發出了為期兩個月的終止租賃通知,理由是房東自用。McLennan於 2023 年 1 月搬出,那時他的租金已漲到每月 6,685 加元。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住宅租賃法》允許房東在房東或其近親打算入住租賃單元的情況下,無理由驅逐租戶。
該法律要求房東在進行此類驅逐時需秉持誠信原則,並在合理時間內入住該單元,且至少要在那裡居住一年,不過這一規定的時間期限是從去年開始生效的。McLennan被驅逐時,房東被要求入住該房產的最短時間是六個月。
被認定為惡意驅逐的房東,其驅逐通知可能會被取消(如果租戶尚未搬走),或者被責令向租戶支付相當於租戶之前 12 個月租金的金額。對於未滿足入住要求的房東,也會適用同樣的處罰。
雙方的論點
根據法官Chan的裁決,McLennan向RTB要求賠償,是因為他認為Chen並沒有像她所聲稱的那樣入住該房產。
裁決書中寫道:“租戶提供的證據顯示,自 2023 年 1 月起,他經常在該區域活動,因為他的新住處離得很近。”
“他提供的證據表明,在他搬走後,房產的大門一直鎖著,垃圾桶沒有動過,游泳池已經變成了一片沼澤,他留下的戶外傢俱也還在那裡。租戶辯稱,房東提供的許多照片顯示的是馬車房,而不是主屋。”
根據法院判決書,房東向 RTB 提供了上述照片,以及“水電費賬單、外賣訂單副本、簡訊和顯示租賃地址的身份證明照片”。
Chen告訴RTB,她從 2023 年 2 月開始入住該房產,最初在主屋進行翻修期間,她睡在馬車房裡。
裁決書中寫道:“她提供的證據表明,她使用了主屋的房間,比如在廚房做飯,在客廳和餐廳招待客人。”“到 2023 年 4 月下旬,房東的證據顯示她已全職住在主屋。然而,她在 2023 年 5 月與男友分手,6 月和 7 月期間她外出旅行,以從分手中恢復過來。”
程式公平性
房東還讓證人參加聽證會,但該證人最終沒有作證。根據裁決,RTB 仲裁員駁回了她的請求,稱“如果我們需要她,她可以再次回來”。
之後,仲裁員、房東及其律師都沒有再要求該證人回來,仲裁員堅持認為聽證會不應超過一小時的時限,也不應休會並在以後重新召開。
在她的司法審查請願書中,Chen辯稱該程式在程式上不公平,因為她沒有機會讓她的證人作證。
雖然McLennan辯稱,確保證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作證是房東或其律師的責任,但法官Chan不同意這一觀點,認為 “確定誰有責任確保證人提供證據並不重要”。
裁決書中寫道:“這是一項涉及重大金額的判決。這對雙方都很重要。房東有合理的預期,即她能夠在聽證會上讓她的證人提供證據。當房東沒有機會提交她希望仲裁員聽取的證據時,很難認為她的陳述權得到了滿足。我認為這次聽證會在程式上對房東不公平。”
房東還辯稱,仲裁員的裁決 —— 即裁定她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在驅逐租戶後她實際入住了該房屋 ——“明顯不合理”,但法官Chan拒絕做出這樣的認定。
法官Chan的裁決書中寫道:“我認為房東關於不合理性的論點沒有道理。房東是在要求本法院重新權衡證據並得出不同的結論。仲裁員根據證據做出的推斷是合理的,我不認為該裁決明顯、清楚、確鑿地不合理。”
法官Chan撤銷了仲裁員的裁決,並將此案發回RTB進行重新審理。
來源連結: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court-overturns-82k-award-to-evicted-vancouver-tenant-rules-process-was-procedurally-unfair-to-landlord/
轉載自:加拿大約克論壇
微信ID:yorkbbs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