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特朗普(Trump)要求Chutkan法官迴避1月6日華盛頓特區的審判

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的律師週一要求美國地區法官坦尼婭·S·查特坎(Tanya S. Chutkan)取消主持特朗普(Trump)聯邦選舉阻撓案資格,稱查特坎(Chutkan)根據她在2021年1月6日案件陳述,預先判斷了這位前總統有罪。特朗普(Donald Trump)的律師約翰·勞羅(John F. Lauro)在迴避動議中寫道:“儘管查特坎(Chutkan)法官可能真打算給特朗普(Donald Trump)總統一次公平審判,但其公開宣告不可避免地玷汙了這些訴訟程式。”動議稱:“公眾會合理質疑查特坎(Chutkan)法官對此事的所有決定是否公正。”並補充說,“法律和公眾對這一歷史性訴訟程式完全壓倒利益要求迴避。”根據法律,聯邦法官應取消自己參與“公正性可能受到合理質疑”或“對一方有個人偏見或成見”的任何訴訟資格。然而,法律規定法官聽取雙方意見後自行決定。查特坎(Chutkan)要求檢察官週四前回應此動議,並要求特朗普(Donald Trump)辯護律師週日前答覆。如果查特坎(Chutkan)拒絕此請求,特朗普的辯護律師可能會上訴。法律分析人士稱,問題是他們在特定案件中對特定被告的公平性。
1994年,美國最高法院一致裁定,“只有在最罕見情況下”,法官才被迫迴避基於“法庭上介紹的事實或發生的事件……形成意見”的案件。大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寫道,如果法官“有強烈偏袒或對抗,導致無法做出公正判決”,則可要求迴避。特朗普(Donald Trump)因試圖推翻喬·拜登(Joe Biden),2020年選舉勝利而在華盛頓面臨四項聯邦指控。他在佐治亞州法院被單獨指控試圖阻礙該州選舉結果;並在紐約州法院因2016年選舉間偽造支付封口費相關商業記錄而被起訴他否認四起案件罪行。查特坎(Chutkan)10月聽證會上稱,暴民中的人“是對某個人忠誠,而不是對憲法這位前總統的律師還指出,法官在2021年12月對另一被告量刑聽證會上發表的宣告,是在特朗普(Donald Trump)及其核心圈子接受積極調查之前。她當時說:“那些可能是策劃、資助和鼓勵這一事件的人沒指控。”她同意辯護律師的宣告。
勞羅(Lauro)寫道,查特坎(Chutkan)在第一個案例中的宣告含義“是不可避免的——特朗普(Donald Trump)總統是自由的,但不應該是。”他稱這是“明顯的有罪預判”,應該取消資格。查特坎(Chutkan)對第二起案件的評論“反映了她對特朗普(Donald Trump)總統行為的看法:(1)發生了,(2)支援指控。”他指出,查特坎(Chutkan)在聽證會上接著說:“誰受到指控或沒受到指控的問題不在我面前。我對此沒有任何影響力。我有我的觀點,但它們不相關。”紐約大學法學院法律倫理學教授斯蒂芬·吉勒斯(Stephen Gillers),法官在對一名被告宣判時表達的觀點“不能成為在另一名被告的案件中迴避的基礎”。吉勒斯(Gillers)說:“預計法官將在聽取證據後形成意見。”“這就是工作的性質。我們相信法官不會因為這些觀點而對其他被告產生偏見。”但康奈爾大學法律倫理學者查爾斯·沃爾夫拉姆(Charles Wolfram)稱,法官在一個案件中發表的評論可能會在另一個案件中造成站不住腳的偏見。1100多1月6日騷亂參與者已在華盛頓聯邦法院受指控,由兩黨總統任命的許多其他參與這些案件的法官在訴訟過程中也發表了類似評論。
地區法官阿米特·P·梅塔(Amit P. Mehta),一名騷亂者是“這場遊戲中的棋子,而這場遊戲是由應該更瞭解情況的人玩和指揮的”。科琳·科拉爾·科泰利(Colleen Kollar-Kotelly)法官稱,另一起案件“遵循了時任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的指示”。魯道夫·孔特雷拉斯(Rudolph Contreras)法官在多次宣判時表示,“1月6日發生的事件是由時任總統特朗普和他的一些重要盟友引發的史無前例的綜合事件,他們對當天發生的事情負有很大責任。”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Amy Berman Jackson)稱,特朗普(Donald Trump)“幾乎每天都在繼續散佈引發襲擊的謊言”,以此作為將一些騷亂者關進監獄的理由。法官約翰·D·貝茨(John D. Bates)寫道,“人們可能會得出結論”,特朗普(Donald Trump)“敦促抗議者……進入國會大廈並停止認證。”雷吉·B·沃爾頓(Reggie B. Walton)法官稱特朗普(Donald Trump)是個“江湖騙子,他只關心權力”。梅塔(Mehta)、孔特雷拉斯(Contreras)和傑克遜(Jackson)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任命,科拉爾-科泰利(Kollar-Kotelly)由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任命,貝茨(Bates)和沃爾頓(Walton)由喬治·W·布什(George W. Bush)任命。特朗普(Donald Trump)此前也曾提出過類似的迴避請求,包括在紐約,他定於3月份在紐約接受審判,罪名是涉嫌在2016年總統競選期間偽造與支付封口費有關的商業記錄。紐約最高法院法官胡安·梅爾錢(Juan Merchan)上個月駁回了特朗普(Donald Trump)的動議,該動議援引了法官向拜登(Biden)2020年競選活動捐贈的15美元;他向反對共和黨的政治組織以及他成年女兒的數字營銷機構捐贈了兩筆10美元的捐款,該機構為民主黨候選人和強烈反對特朗普(Donald Trump)的組織提供服務。
(本文英文原文選自華盛頓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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