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地時間2025年1月17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最終裁決,以 9:0 的結果駁回TikTok的上訴,裁定《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的應用程式法案》(PAFACA)符合憲法,TikTok 在訴訟中全面敗訴。值得注意的是,九名大法官不分自由派和保守派,均一致支援該裁決。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認定,該法案基於資料安全 而非言論內容 進行規制,因此屬於 “內容中立”(content-neutral) 立法,不違反第一修正案。儘管強制剝離 TikTok 無疑對其商業利益和平臺生態構成嚴重衝擊,但法院認為,該法案的立法目的合理且必要,符合美國國家安全利益,因而不違反憲法。
根據裁決,TikTok 必須在 2025 年 1 月 19 日 之前完成剝離,否則將面臨全面禁令。然而,由於 拜登政府和即將上任的特朗普政府均曾表示不會立即執行禁令,TikTok 的未來仍存不確定性。屆時,TikTok 是否會主動停止運營,或其主要服務供應商(如蘋果和谷歌)是否會切斷支援,將成為決定美國1.7億使用者能否繼續使用該應用的關鍵。
本案不僅是對 TikTok 命運的裁決,也將對全球科技企業的監管模式、跨國資料治理以及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的界限帶來深遠影響。隨著各國對資料主權和科技審查的日益關注,TikTok 案的判決或將成為其他國家制定類似法律的參考,並影響未來國際科技企業的市場準入規則。
TikTok案系列翻譯(點選連結可跳轉):
1.法律翻譯 | 美眾議院50:0透過迫使字節跳動剝離TikTok法案(中英對照)https://mp.weixin.qq.com/s/arD0iB8Jq5dLcDZUXRHsUQ
2.中文翻譯首發|TikTok在美國提起憲法第一修正案訴訟
3.中文翻譯首發 | TikTok敗訴案判決全文(中英對照表)https://mp.weixin.qq.com/s/aCWITEi2Ha1ZdWlKR7V2wQ
【統籌】
朱哿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譯者】
朱哿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姜孟炎 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
祝錦雯 香港大學
王詩玥 南京大學
王昊東 新南威爾士大學
童安浩 西北政法大學
張凱宸 中國政法大學
胡翔宇 外交學院
陸銘茗 同濟大學
李想 中國政法大學
阮婧研 中國政法大學
【編輯】
扎恩哈爾 新疆農業大學
【責編】
扎恩哈爾 新疆農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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