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當地時間2024年12月6日晚,美國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如期作出了TikTok案的判決,認定TikTok敗訴。三名法官一致認為,儘管要求強制剝離TikTok對言論自由構成重大限制,並應適用嚴格的審查標準,但考慮到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嚴重威脅,美國國會透過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影響法案》(PAFACA)仍被判定為合憲有效。
根據法院裁定,TikTok需要在2025年1月19日前完成資產剝離,否則將面臨高達8,500億美元的罰款。(中文翻譯首發|TikTok在美國提起憲法第一修正案訴訟(點選連結可跳轉),該法案罰款額度計算方式為“5000美元乘以美國境內使用者規模”。以TikTok公佈的1.7億使用者量計算,罰款額度為8500億美元。)這一判決的出臺,無疑給全球數字平臺的未來發展和跨國資料治理帶來了重要的法律與政策反思。
【統籌】
朱哿 副主編
【譯者】
朱 哿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張奧傑 新南威爾士大學
祝錦雯 香港大學
王新雨 北京師範大學
張 軒 康奈爾大學
胡孝芸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
潘思成 康奈爾大學
張靜怡 武漢大學
邵子恆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童安浩 西北政法大學
陳佳瑋 華東政法大學
阮婧研 中國政法大學
張凱宸 中國政法大學
施曉宇 北京大學
郭雅菲 喬治城大學
王若愚 澳門科技大學
陳詩妮 中國政法大學
張夢瑤 西安交通大學
李睿恆 澳門科技大學
孫瑞萌 中央民族大學
莊 祥 香港大學
李信初 北京師範大學
郭依貝 康奈爾大學
舒方正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編輯】
扎恩哈爾 新疆農業大學
【責編】
扎恩哈爾 新疆農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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