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對派也有很多種:反某些政策的,可以交流,可以討論;反體制反政府的,不至於友盡,但道不同就不要交流相關話題了。反國家的,那就只能友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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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用西方語境的“左” / “右”或“保守派”/“自由派”來劃分中國網際網路上的政治立場。中國語境的“左派”和西方語境的“左派”大相徑庭,完全不是一類人。
更好的劃分標準,其實是對目前政府/體制/政策的支援程度劃分。以支援為主的,是“建制派”,以反對為主的,是“反對派”。
中國的網際網路輿論場上,有一批人,牢騷滿腹,罵罵咧咧,陰陽怪氣。政府出一個政策,那肯定是錯的。中國發生點好事,不爽之心溢於言表,中國出點壞事,那可得口口相傳,奔走相告,興高采烈。政府支援什麼,我就堅決反對,政府反對什麼,我就堅決支援。
這些人,用”反對派“稱呼他們比較合適,他們的對立面,是“建制派”。當然,上面描寫的是較極端的反對派。
反對派也有很多種。有些人是反政策,有些人是反政府,還有些人是反國家。
第一類反對派是反政策。他們是溫和反對派。他們認為,當前政府的政策,超過50%是錯的,但他們還是支援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這些人反對政府的大多數政策,但不反政府,只是發發牢騷,不打算推牆,比較溫和。
第二類反對派是反政府。他們反對四項基本原則,主張推牆。因為這批人連四項基本原則都反對,所以幾乎是100%反對當前政府的政策。第二類人比第一類人更加激進。然而,這批人,還認為自己是中國人,有身為中國人的自尊。覺得中國人和西方人是平等的,中國人沒有什麼所謂的“劣根”,西方人能做到的事情,中國人也能做到。他們反中國政府,但是不反中國,至少他們口頭是這麼表達的。
第三類是反中國。他們仇恨中國,仇恨中國人,仇恨自己生為中國人的身份。他們認為中國是鹽鹼地,中國人是劣等民族,認為中國需要西方殖民三百年,喜歡說什麼“中國人的苦難配得上他們的選擇”。他們認為,中國人沒有資格尋求與西方人平等的地位,西方人能做到的,中國人怎麼著都做不到。這部分人,是最激進的反對派,用“反賊”稱呼他們並不過分。
建制派是啥呢?首先建制派支援四項基本原則。其次建制派認為目前的政策超過50%是對的。當然,也存在激進的建制派,覺得100%的政策都是對的。我自己,算個七三開的建制派吧,覺得40%的政策是對的,30%是我不喜歡,但決策邏輯可以理解,站在普通人的立場上是對的,30%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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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中國政府和體制對反對派的態度是什麼呢?其實,比大家想的寬容得多。
我們首先也區分黨員和普通群眾。對黨員的要求,應該比普通群眾高得多。如果一個黨員變成二類或三類反對派,連四項基本原則都不支援,肯定是不合格的。我們看看對黨員的要求。
2023年,新修訂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整體上,這個條例比之前更嚴格。黨員是要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的。這個條例有如下規定:
第四十九條 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條 透過網路、廣播、電視、報刊、傳單、書籍等,或者利用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宣告等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釋出、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說、宣言、宣告等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一條 透過網路、廣播、電視、報刊、傳單、書籍等,或者利用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宣告等;
(二)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三)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譭、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範,或者歪曲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曆史、人民軍隊歷史。
這三條中,都規定了在重大原則問題上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公開發表“不當言論”,才會被黨紀處分。如果只是心裡想想,腹誹一下,或者非公開場合小聲嗶嗶,不算違紀。即使是公開發表的言論,也得是重大原則問題,或者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公開反對一兩條普通政策,也不算違紀。
如果一個黨員,是第一類反對派,反對政策,但支援四項基本原則,算違紀嗎?從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看,只要不在公共場合瞎嗶嗶,不算違紀。就算公開場合瞎嗶嗶,只要不是反對四項基本原則,不屬於重大原則問題,大政方針,也不算違紀。
如果一個黨員,是第二類反對派,心裡恨得牙癢癢,只要不公開發表,似乎也不算違紀。當然,這類黨員,肯定違反了入黨誓言,屬於混進黨內的不良分子,應該被開除黨籍。
對黨員“反對派”的言論是否違反了政治紀律,都要看是否公開發表,都要看是否屬於重大原則問題。如果只是隱藏在心裡的“反對派”,只是思想問題,沒有公開的實際言論,好像也沒啥處理方法。體育總局的袁主任,如果只是私下裡發發牢騷,沒在微博這樣的公開場合瞎嗶嗶,也不會有啥事。
普通人民群眾裡面的“反對派”,更沒啥大不了的了。網際網路上,很多吃體制內皇糧的人,基本上就是公開的反對派。但體制也不會把他們怎麼樣。中國的體制,對反對派的態度,比大家想象的更加寬容。
網際網路上,有些反對派天天叫被迫害,實際呢?大部分反對派,體制內的位置坐著,皇糧拿著,現實生活中基本不會受到太多影響。
一個曾經的黨校教授,退休後公開全力噴體制噴了七八年,早就夠得上第二類反對派了。後面拿旅遊簽證潤出國,不歸長期滯留美國,多次拒絕組織的回國要求,要求美國製裁中國政府,制裁華為這樣的中國企業,說中國人都是受虐狂。這時她已經能算第三類反對派了。在基本相當於叛國的情況下,她才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而另外一些已經潤出國,天天罵體制的反對派,還在領著體制發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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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一個七三開的建制派,我對反對派的態度是。第一類反對派,如果還認同四項基本原則,完全可以做朋友,心平氣和的討論具體問題上的分歧。
第二類反對派,就有點道不同了,他們要推牆。我倒也不是體制內的一員,牆倒了也不是直接受害者。但我認為,牆倒了,中國不但不可能走向繁榮富強,反而會出大問題,衰落,分裂,內戰都有可能。蘇聯解體後的俄羅斯就是一個例子。
我打算後半輩子在中國退休,中國衰落分裂了,影響我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堅決反對第二類反對派的觀點。對現實生活中,屬於第二類反對派的朋友,就不要討論鍵政話題了,一討論,就容易友盡。不討論,還能繼續維持關係。
第三類反對派,就不能做朋友了。如果一個人覺得中國人就是劣等民族,就低人一等。我是中國人,而且以中國人的身份自豪。如果一個人認為我是劣等民族,我怎麼能和這樣的人做朋友呢,就算是朋友,也只能“友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