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案件:三流律師查房產、二流律師查流水、一流律師查…

執行案件毫無頭緒,不知道如何挖掘被執行人財產?新型財產型別又無從下手?面對被執行人的惡意轉移隱匿,又該如何用好強執措施?
跑了無數次法院,跨了不知道幾個省去調查取證,耗時八九個月,還是不一定能回款。
甚至有律師坦言,執行案件,其實是一件博機率事件。
成本高、週期長、耗費大量精力卻仍顆粒無收的情形不在少數,但依然有大批律師願意精鑽這項業務。
為什麼?
太掙錢。
首先,需求確實很大。
據《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2023年全國法院共執結案件976萬件,執行到位金額2.26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6.4%、13.1%,同時國家政策也大力支援該項業務的發展,可謂順勢而為。
其次,單筆律師費不低。
無論待執行債權還是終本案件,只要律師能想辦法回款,單筆律師費至少百萬級,有律師透露,一個同行甚至掙了上千萬。
關鍵是如何找到財產線索並有序回款。
本期課程,智拾網就邀請盈科上海股權高階合夥人、執行法律事務部副主任朱倩律師開設「執行重拳」實戰課,透過教大家打造一套完整的執行閉環體系,讓執行回款有方法可循,而不是單純碰運氣。
3月6-7日晚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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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完本次課程,你將學會:
系統掌握20+財產線索挖掘的有效方法,破解隱匿財產執行困局
掌握「限制行為+強執措施」的組合拳運用方式,快速鎖定被執行人
透過典型案例,瞭解從立案到回款的全流程實操要點
高效回款方法論:
打造閉環式、可複製的執行體系
「贏了官司卻拿不回錢」幾乎是執行領域的通病。
實踐中,債務人自動履行判決書的比例很低。據統計,約50%以上的判決書、調解書需要法院強制執行,其中又有大量案件因無法找到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不得不終本。
但終本的案件就真的沒有希望了嗎?
還是挖得不夠深、查得不夠細。
或者說大家也都知道可以從銀行流水、支付寶、工商檔案等線索進行查詢,問題是:樣的資訊擺在你面前,他拿的回錢而你卻不行。
以耳熟能詳的銀行流水為例。
向法院申請調查令,要求銀行提供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流水是每個律師都能做的事,關鍵是重點關注哪些資訊。
朱倩律師就表示,要格外關注大額資金流動、頻繁轉賬或異常交易、關聯賬戶、定期支付或收入、購買理財產品或保險和跨境資金流動的資訊。
比如定期支付可能意味著被執行人存在隱藏的債務或支出(如房貸、車貸);反之定期收入就可能意味著存在隱藏的收入來源(如租金、投資收益)。
限制行為也是同理。
被執行人通常會以他人名義高消費、購買機票或者住高檔酒店。
此時透過限制出入境就能在一度程度上促使被執行人主動還款,而且該方法對有境外資產或境外業務的人員尤為有效。
為了加大力度,執行律師還可以將限制出境決定透過媒體或網路公開,以增加被執行人社會輿論壓力。在此壓力下,債權人與被執行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的機率就會大幅提升。
以上還只是眾多執行措施中的一小部分。
本次課程,朱倩律師不但會對傳統財產、新型財產、隱匿財產以及特殊財產進行細分挖掘,還會教你「限制行為+強執措施」的組合運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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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使用的替代方案指南
【課程大綱】
模組一、可執行財產範圍與調查技巧
一、財產線索挖掘:20+種財產型別與調查路徑
傳統財產:銀行賬戶、土地房產、車輛裝置、股票股權、應收賬款
新型財產:數字貨幣、虛擬資產、碳排放權、抖音賬號、閒魚店鋪
隱匿財產:小產權房、動遷款、隱名持股、海外資產、保險理財
特殊財產:林權、採礦權、排汙權、電費收費權、燃氣收費權
調查技巧:如何透過網路平臺、第三方資料、交易流水鎖定財產線索?
二、調查工具與方法
如何運用調查令獲取關鍵資訊?
如何透過支付寶、微信賬單挖掘財產線索?
如何利用天眼查、企查查等工具查詢企業財產?
如何透過執行系統、不動產登記中心、車管所等渠道全面排查?
三、案例分析
如何透過銀行流水發現被執行人隱匿財產?
如何透過微信、支付寶交易記錄鎖定被執行人行蹤?
如何透過關聯企業發現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
模組二、限制行為與強制執行措施
一、限制行為清單:15+種限制行為措施
限制出入境:如何限制被執行人出入境,迫使他們主動履約?
限制高消費:如何限制被執行人乘坐高鐵、飛機、入住星級酒店?
限制駕駛:如何凍結駕駛證,限制被執行人駕駛非營運車輛?
任職資格限制:如何限制被執行人擔任國企高管、金融機構高管、人大代表等職務?
准入資格限制:如何限制被執行人參與政府投資專案、獲取政策補貼?
其他限制:限制開立新銀行賬戶、限制網籤備案、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等。
二、強制執行措施:20+種執行手段
網路查控:如何透過法院與公安聯動,快速查詢被執行人資訊?
人臉識別與手機定位:如何透過技術手段鎖定被執行人行蹤?
失信曝光:如何透過法院公眾號、抖音、影片號等平臺曝光失信被執行人?
懸賞公告:如何透過懸賞公告激勵社會力量提供財產線索?
司法審計:如何透過審計發現被執行人轉移財產的線索?
刑事責任追究:如何追究被執行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特殊手段:電子封條、執行110、APP標註失訊號碼、失信彩鈴等。
三、案例分析
如何透過限制出入境促使被執行人主動還款?
如何透過失信曝光讓被執行人主動聯絡法院?
如何透過司法審計發現被執行人隱匿財產的證據?
【講師介紹】
朱倩
盈科上海股權高階合夥人、執行法律事務部副主任
執行團隊負責人、瘋狂執行小課堂發起人
朱倩律師同時還是小仙律專攻執行難創始人、演講辯論社社長、源泉讀書會副會長、上海大學民商事訴訟與仲裁研究中心研究員。
朱倩律師憑藉6年深耕執行領域的實務積澱、跨境執行與新型財產型別的突破能力,2000+執行案件經驗,「瘋狂執行小課堂」創始人,開發《執行重拳》《執行破局》等系列課程,累計授課5000+學員,已成為國內執行實務領域的標杆型律師。她的專業地位不僅體現在案件勝訴率上,更在於將複雜經驗轉化為可複製的方法論,助力律師群體突破「執行難」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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