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林海東
在1月22日評論朝鮮內宣特朗普就職的文章中,曾經提到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不是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議員。本以為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與常識,但沒想到,後臺收到很多朋友的提問,問金正恩為什麼不是朝鮮議員?先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最高人民會議議員,在朝鮮的正式名稱是“最高人民會議代議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人民代表”或“民意代表”。
以2019年4月朝鮮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劃界,在此之前,金正恩都是最高人民會議議員。
2019年3月,朝鮮進行最高人民會議換屆選舉,金正恩的名字從議員候選人名單中消失。至2019年4月,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選舉金正恩為朝鮮國務委員會委員長(現稱國務委員長),正式確認他不再擔任最高人民會議議員。
2019年4月的國務委員會委員長標準像
為什麼呢?解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看朝鮮的基本政治架構——

2019年4月,金正恩與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全體人員合影
朝鮮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最高人民會議;最高人民會議閉會時,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則是朝鮮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最高人民會議及其常任委員會,是朝鮮的立法機關,所以,我們平時才會看到最高人民會議全會、常任委員會全體會議、常任委員會常務會議這三個型別不同的會議,都有立法及修訂法律的職能;其中,只有憲法的修訂需要透過最高人民會議全會進行。

2019年4月時的國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朝鮮國家權力的最高政策領導機關,是國務委員會;代表國家的朝鮮最高領導者,是國務委員長,國務委員長同時是朝鮮武裝力量最高司令官。簡單類比的話,國務委員長相當於總統,而由朝鮮黨政軍主要領導人組成的國務委員會則相當於一個小內閣,或者叫“軍機處”。國務委員會主要有四個直屬機構——導彈總局、國防省、國家保衛省、社會安全省,簡稱“一局三省”;其中,三省不屬於內閣部門。

2019年4月,金正恩與當時的金才龍內閣全體成員合影
朝鮮內閣是朝鮮國家主權的行政執行機關,是總括性的國家管理機關。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行政機關”,但朝鮮內閣不是完全的國家行政機關,實際上是以管理經濟事務為主,被稱為“經濟總司令部”。朝鮮外務省,在內閣中屬於一個比較特殊的存在,目前雖然仍歸於內閣名下,但實際相對獨立,或者說實際歸屬國務委員會;外務相黨內地位高、權力大,但卻不兼內閣副總理,而內閣副總理基本上都是管經濟各門類的。
以上是朝鮮國家立法、行政兩權的基本架構,司法權這一塊不是比較明晰,因此,並不形成三權架構。朝鮮的司法職能目前還是以國家保衛省、社會安全省為主,法院和檢方的存在感相對較弱。2020年至今,朝鮮制定或修訂了130餘部法律,涉及國家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建立且逐步完善。剛剛結束的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第十二次會議修改憲法相關條文,將原來的中央法院(朝鮮稱中央裁判所)、中央檢察院更名為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大致是適應時代變化和法制、法治體系變化的要求,不知道未來司法權是不是會更加相對獨立一些。
回頭再來看金正恩的國務委員長職務,就會發現一個比較顯著的特徵,即這個職務的“總統”屬性比較重。2016年6月,朝鮮修憲將國防委員會改組為國務委員會時,我就曾經講過,這個改組不僅是金正恩帶領朝鮮邁向“正常國家”的第一步,也是準備未來對外交往尤其是與美國談判時的對標動作,即國務委員長vs總統,President對President。需要注意的是,朝鮮使用的“國務委員長”英譯,早在幾年前就已經變成了President。
好了,從President的角度去理解金正恩為什麼不再擔任最高人民會議議員,其實答案已經顯而易見了。簡單講,其實就是在形式上區分了立法、行政兩權之間的分野。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國務委員會第一副委員長崔龍海同時擔任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這與美國副總統以參議院議長身份參與國會運作有些異曲同工,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了國務委員長的“總統”屬性以及金正恩為什麼不再擔任最高人民會議議員。

2019年4月的勞動黨七屆中央政治局組成人員

2019年4月的勞動黨七屆中央委員會組成人員
這其實是朝鮮政治的一個很大的改變,只不過這個改變的功效和意義,被“白頭山血統”、“天降偉人”和勞動黨-黨中央-金正恩三位一體“唯一領導體制”的現實存在所遮掩了。這就像每逢臨近春節,我們的老讀者、老朋友們總會先和我們確認丹東草莓什麼時候停止發貨一樣(1月26日上午10點截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