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過去五年未對任何司機開具怠速罰單這是為什麼?

過去五年,多倫多未對任何司機因怠速而開罰單。而且,司機們短期內也不太可能面臨130加元的罰款。
原因是什麼?
根據上週提交給市基礎設施和環境委員會的一份報告,由於資源有限,多倫多已經不再主動執行反怠速附例。
“這太離譜了。”該委員會成員、市議員黛安·薩克斯(Dianne Saxe)表示。
“如果我們制定了附例——尤其是涉及公共健康的附例——但卻不採取任何措施來執行它們,那就是在嘲弄法律,也會削弱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多倫多是加拿大第一個實施反怠速附例的市政機構,該附例於1996年出臺,旨在減少不必要的溫室氣體排放並改善空氣質量。
2010年,該附例被修訂,將最大怠速時間從三分鐘縮短為一分鐘,並取消了幾項豁免。當時,市議會還希望加強執法,並指示工作人員與警方制定計劃,讓停車執法員執行該附例。
但停車執法員從未開始執行。
目前,市府完全依賴投訴機制,由公眾向311舉報怠速車輛。隨後,工作人員會向登記車主傳送警告信,告知怠速的危害及可能面臨的罰款。
資源有限導致的投訴機制
清潔空氣夥伴關係(Clean Air Partnership)執行主任蓋比·卡拉波斯(Gaby Kalapos)表示:“各市政機構一直努力讓警方承擔這一執法職責,但始終未能成功。”該非營利組織致力於支援市政機構的氣候行動,包括反怠速政策。
“他們之所以轉向基於投訴的系統,僅僅是因為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這是唯一可行的解決方案。”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多倫多分社向市政府詢問2010年市議會指示制定停車執法員執行該附例的計劃進展如何,但市府表示,這一問題應由警方回答。
多倫多警方發言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警方沒有關於2010年決定的資訊,也無法確認是否曾進行相關討論,但證實停車執法員從未對怠速行為開出附例罰單。
在2011年之前,多倫多市政府每年5月和9月都會進行怠速執法行動,與投訴機制並行。根據市議會2021年的要求,市政府提供的報告顯示,2019年是最後一次主動執法,當年共開出29張罰單。
從那之後直到2023年底,市政府共收到至少2,167起投訴,併發出了至少1,783封警告信。
市政府在一份宣告中表示,警告信已被證明是有效的威懾手段,因為在警告信發出後,相關投訴通常會停止。此外,全市範圍內安裝的2,100多個反怠速標誌也促進了法規的遵守。報告稱,每年會在投訴較多的地區或根據市議員的要求新增約25個標誌。
議員要求獲取慣犯資料
薩克斯在委員會上質詢工作人員,詢問是否追蹤慣犯、誰是主要違規者,以及哪些區域的怠速投訴最多,但工作人員無法提供具體答案。
“最大的問題是柴油卡車和施工車輛,它們的汙染最嚴重。”薩克斯表示。
“我們應該利用已有的1,783封警告信資料,找出最嚴重的違規者?與這些公司的負責人會面,詢問他們採取了哪些措施,並給予更多關注。”
在委員會會議上,薩克斯提出一項動議,建議市議會指示工作人員在今年秋季提交報告,探討如何加強對柴油卡車的執法和合規措施。
該動議與另外兩項關於報告和共享市政車隊怠速資料的提案將於本月晚些時候提交市議會審議。

編輯:YUAN

編審:言西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