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譯 | 萬笑天
來源 | LSJ Media
美國律師德娜·萊夫科維茨,在職業生涯進入到第五年時意識到,自從開始執業,就再沒有讀過一本小說。所以,她加入了一個讀書俱樂部。
“我的老闆,公司的管理合夥人聽說了這件事後,勃然大怒。他用手指著我說,‘你沒有自由的時間,你的時間就是我的時間’。”萊夫科維茨回憶道。她在賓夕法尼亞州工作了20年,現在經營一家為律師群體提供職業指導和諮詢的服務機構。
“可以想見,這對剛工作五年的年輕律師,會造成什麼影響。我希望有自己的生活,但那之後,我對參加任何感興趣的活動都會猶豫,不知道自己能否去音樂會、劇院或別的活動,也無法頻繁參加家庭活動,因為總有工作。”
她說,對律師需要隨時待命的期望,是整個行業產生職業倦怠的重要原因。這種情況不僅發生在美國,和其他眾所周知的缺乏工作與生活平衡的國家,在全球範圍內,律師們都報告了工作對其心理健康的負面影響。
法律行業的職業倦怠是一個全球問題,從歐洲到亞洲,再到拉丁美洲、中東和澳大利亞,各地律師都報告了工作對心理健康產生的負面影響。國際律師協會(IBA)2021年的一份報告發現,在124個地區中,有三分之一的律師表示,他們的工作對其身心健康產生了負面或極其負面的影響。
律師倦怠一瞥
2019年,世衛組織將職業倦怠視為一種常見的職業現象,它源於長期存在的工作壓力,並有三個特徵:持續的精力耗竭或疲憊感、與工作相關的消極情緒或價值懷疑,以及工作效率的降低。
研究者克里斯蒂娜·馬斯拉赫和邁克爾·萊特,在他們2022年出版的《倦怠挑戰》中寫道:“當人們在這三個維度上同時經歷危機時,職業倦怠就會發生……他們經歷著高壓、不友好的工作環境,和對自己的負面評價。”
全球律師倦怠統計資料令人震驚。2024年彭博社調查報告顯示,在美國,有55%的律師感到焦慮,56%的人睡眠時受到打擾,44%的人精力和注意力低下,還有25%的人在人際關係中遇到問題。“正是這些因素導致了倦怠。”萊夫科維茨說。

英國的情況也是同樣。英國律協2023年心理健康洞察小組調查發現,37%的律師經歷了倦怠,71%的人睡眠受到干擾,67%的人感到焦慮,還有39%的人經歷了“極端”的工作壓力。
高壓環境中的香港,幾乎一半(49%)的工作者在2024年報告經歷了倦怠。2022年,65%的律師感到焦慮或緊張,43%的人表示在過去一年中經歷過心理健康問題。
“根據我的經驗,不少律師經歷過職業倦怠,他們來自不同的崗位和職級。我想許多律師也會說,這並不奇怪,因為這些工作本身會帶來壓力。”前香港反壟斷法與合規律師迪基·莫克說。
根據2024年澳大利亞心理健康急救協會的一份報告,有61%的澳大利亞員工報告經歷了倦怠。在律師中,有33%的人每週工作超過50小時,約三分之一的人經歷了中度或嚴重的心理問題。
“不管在哪個國家,執業領域或職業階段如何,全球法律行業中都普遍存在職業倦怠。”職業心理健康研究所主任埃米·戈爾丁說。
導致律師倦怠的因素是相似的。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協主席理查德·阿特金森稱,“工作環境帶來的壓力、焦慮、不良情緒,難以平衡的工作與生活,以及客戶過高的期望”是主要原因。
紐約州律協福祉委員會主席金·普萊斯表示,苛刻的客戶、使7×24工作成為可能的電子裝置,和不知疲倦、任務導向的律師文化,是行業普遍存在的問題。“所有吸引人進入這個行業的因素,有時也導致焦慮和倦怠。”她說,緊迫的截止期限、按小時計費的工作模式,使律師工作壓力更大,“無論是開庭日期,還是按小時或按分鐘計費,總有時間要求。”
地區文化也會產生影響。一些頂級法律中心——如紐約、華盛頓、倫敦、香港、新加坡、迪拜和悉尼——過度工作和拼搏文化幾乎是司空見慣。
“在紐約和倫敦這樣的大都市,如果每個人都以這樣的方式工作,這就成了常態,壓力水平隨之上升。”戈爾丁說。“還有另外的律師文化疊加在這種文化之上,使過度勞累的現象更加明顯。”
國際律師協會的報告還強調,由年齡、性別、殘疾和種族等產生的不平等因素,也會導致身心健康情況受影響。
在進行的變革
對這一全球性的挑戰,很快形成了共識。上述國際律師協會的報告制定了10條原則,建議未來法律行業應向著這些目標努力,包括提高對心理健康問題重要性的認識、實施正式的制度應對、解決系統性問題,並分享不同地區的優秀經驗。
2023年,該協會成立了一個專門的福祉委員會——作為國際律師協會新的常設機構,致力於改善全球律師及法律專業人士的福祉。澳大利亞律師德西·弗拉霍斯被任命為聯合主席,任期兩年。

“我們的任務不僅是提高法律行業對心理健康的重視,還要關注不同地區和國家的各種措施,相互借鑑。” 弗拉霍斯說,委員會將於今年釋出國際法律職業心理健康指南,重點關注職業倦怠等問題。
她認為,提高律師對工作的掌控權和自主權,是對抗倦怠最有效的策略之一。“當律師對自己的工作量和日程有更多自主權時,他們會感受到更大的掌控感。”律師需要這種掌控感。
“如果我們重新給律師賦權,讓他們無論是在專案選擇還是案件管理上,有更多掌控權,能更靈活地工作,就可以讓這份工作能長期進行下去,避免無力感和挫敗感。”
戈爾丁指出,混合辦公等靈活的工作模式,在疫情期間變得普遍,有助於提高律師身心健康。“解決職業倦怠的一大誤區是認為,實現工作與生活平衡意味著減少工作量。事實並非如此,關鍵是找到一種適合自己的工作方式。”
改變已經在發生。紐約律師協會發布了2021年律師福祉報告後——該報告發現37%的律師在過去三年中經歷過心理健康相關的問題——普萊斯表示,他們實施了一系列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律師健康八大支柱”倡議、年度法律人健康周等,並關注法學院的教學對未來從業者心理健康的影響。“一些法學院開設了心理健康課程。”普萊斯說,這些是多管齊下的方法。
實際上,世界各地越來越多的律所提供了心理健康解決方案。然而,莫克說:“日益增多的證據表明,這些方法還不足以在整個律師群體中,使健康狀況得到長期改善。”
2024年牛津大學的研究者發現,傳統的心理健康輔導,如員工援助計劃(EAP)、心理諮詢和壓力管理培訓等,並未顯著改善員工的健康狀況。“這表明,需要對工作方式進行結構性和行為上的改變,才能有效改善健康。”莫克說。
萊夫科維茨表示,律師和律所可採取的一個措施是,重設客戶期望,減少他們對律師隨時待命的期望。“當你經手一個客戶時,要設定他們對你回覆速度的期望,以及哪些情況下能24小時內回覆。”
“客戶需要明白,緊急情況下律師會在,但他們可能認為許多事情都是緊急情況。因此,律師需要為他們區分,並在一開始就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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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萬笑天
智合研究院高階研究員,關注行業發展與律師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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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 吳夢奇Scott
編輯 / 顧文倩Aro
分類 / 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