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不要婚姻自由

近日,民政部發布《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都不再需要戶口簿,也取消了對登記的地域限制。憑身份證,全國通辦。徵求意見稿還對“離婚冷靜期”進行了具體規定。
意見稿公佈後,網上輿論主要以反對為主:反對取消身份證,反對離婚冷靜期。有人說,結婚連戶口簿都不需要了,只需要身份證和非重婚非親屬宣告。這樣就是把婚姻變為一個無門檻進入,但很難才能脫身的制度,女性應該心存警惕。
這些觀念都是錯的。
一、
對於想結婚的人,不要戶口簿,只會方便他們。要結婚,父母不同意,年輕人要死要活,父母始終不給戶口本。這是很多影視劇中的橋段。所以,很多人為,戶口有阻攔婚姻的作用。其實,影視劇段子,不能當真。真下定決心要結婚的人,父母是攔不住的。
對於不想結婚的人,不要戶口簿,也不可能強制要求結婚。反過來說,所謂的不要身份證,年輕人更容易結婚的說法,本身就是錯的。
所以,反對的動機在哪裡呢?
現在網上特定的論壇、微博、小組、群中,很多仇視婚姻與生育的觀點。這其實並不是社會主流,但由於抱團,話題設定能力很強,顯得很主流,影響很多年輕人的觀念。但這些人不會為年輕人的一輩子負責,他們只會迎合他們,用憤怒吸引他們。
這些人的另一邊,與她們對應的群體,那些結了婚的、生育的女性,那些中年的父母,數量更大,但大多數人忙與工作、生活,沒有時間,也沒有興趣來反駁她們,在輿論上就呈現弱勢。
會有已婚人士討論如何帶娃的話題小組、群,但絕不會有已婚人士支援婚姻的群。這就像北京的大學裡有各地的老鄉會,但絕對不會有北京人老鄉會,因為沒有必要。
所以,此次徵求意見稿,顯得遭到普遍的反對。
二,
結婚不再需要戶口簿,從技術上說,是戶籍制度改革的結果。戶籍的作用,在中國人的生活中,越來越不重要。政府部門推出政策,是要講邏輯自洽的。去酒店不要戶籍,在一個地方辦理醫保,工作,居住等等,都不需要戶籍了。那麼。結婚登記的時候,也不應該需要戶籍。這是政策的邏輯自洽。
從更大層面上說,結婚不要戶口簿,是人民權利發展的結果。
結婚是兩個年輕人自己的事。雖然婚姻會牽涉到很多東西,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但歸根到底,從個人權利角度來說,這是兩個年輕人自己的事。他們是成年人,是有理智的。所謂現代國家的基礎邏輯就是,公民是理性的,他們可以享受自由,以及各種權利。這當中就包括,婚姻自由、戀愛自由。
全人類的年輕人,爭取婚姻自由、戀愛自由,爭取了幾千年,如今,21世紀的中國年輕人,卻特別反對這個自由。這的確令人感嘆。
結婚後,不想生育兩個孩子,那麼,就自己去協商、去爭取、去談判,在婚前談好,或者婚後談好都行。但不能去呼籲政府禁止生育二孩,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想結婚,去和父母溝通,向身邊人解釋。即便身邊人不理解,有議論,自己可以去承受。成年人,做出自己的選擇,並承擔後果。
但是,因為自己的選擇,呼籲減少整個人群的自由。這是不對的。
四、
談結婚不要戶口簿,就必然會談到離婚需要冷靜期。
結婚門檻應該低,因為這是兩個有理性的自由人的意願。只要他們達成合意。那麼就應該可以結婚。
有人說,因為有冷靜期,家暴的妻子在冷靜期被打死,所以冷靜期不好。這種推論是錯的。被打、被傷害、被打死,和冷靜期沒關係。一個人被另外一個人暴力,應該保護自己,可以躲避,去朋友家、孃家、酒店。即便沒有離婚,也可做這件事。並不是說要離婚了才能做。而且,當一個人起了殺心,離了婚也一樣可以行兇。所以冷靜期並不會導致悲劇。
設定一個門檻,可以挽救那些一時頭腦發熱的人。當人進入離婚冷靜期後,是一種半自由狀態,責任還在,以後怎麼處理,孩子、財產、父母、社會聲譽,未來生活,會仔細思考這些事。而一旦真的離婚,麻煩事已經處理完了,責任方面的思索就會少了,更多的是解脫、自由。所以,離婚冷靜期撤回離婚的機率,遠大於復婚的機率。
離婚的門檻應該高一些。這是因為離婚,往往涉及到第三方——孩子。孩子往往是一場離婚的最大受害者。但孩子沒有權利干涉父母的婚姻。這種情況下,設定一個離婚的門檻,是沒有問題的。從社會角度,保護社會基本單元——家庭,有利於所有的福利提升,進而提升全社會的福利。
美國、俄羅斯、法國、英國、德國等國家都有“離婚冷靜期”制度,很多不僅比中國的冷靜期長,甚至有的還規定了需要學習相應課程。這些課程的目的就在於挽救家庭。在這一點上,中國可以學習,把離婚冷靜期設定得更長,比如,45天,參加學習,可以縮短冷靜期到30天。
此外,設定了離婚冷靜期後,可以考慮在訴訟離婚上,廢棄需要兩次訴訟,第二次才判決離婚的慣例,及時救濟家庭暴力、吸毒等極端情況下的,婚姻中的弱勢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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