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提案!取消離婚冷靜期

2025.03.3

據南方週末,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全國政協委員蔣勝男同以往一樣關注婦女兒童和勞動者的權益保護問題。“離婚冷靜期”是她的長期關注重點之一。

自2021年民法典正式實施以來,離婚冷靜期制度引發廣泛爭議。第1077條款規定,夫妻協議離婚需經歷30日冷靜期,期滿後需雙方再次共同申請方可辦理離婚。
5年前,審議民法典草案是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議程之一。彼時,身為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蔣勝男,就建議刪除民法典草案離婚冷靜期的相關條款。
她認為離婚冷靜期是“以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強迫絕大多數人為此埋單”,後來民法典透過,保留了離婚冷靜期條款。如今離婚冷靜期制度執行5年,每年都有人問她,“蔣老師,今年要不要再提一下(離婚冷靜期的問題)?”
她在今年提交的提案中再次呼籲,刪除民法典中的離婚冷靜期條款。蔣勝男表示,很多人認為,應該設立離婚冷靜期,特別是針對年輕人,他們可能覺得離婚太容易了,婚姻就不被當回事。所以,很多人覺得透過冷靜期能讓他們冷靜思考,避免衝動離婚。但是,離婚事件當事人均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有權決定自己的婚姻是否繼續。法律不應以極少數衝動離婚的案例為由,強制全體離婚當事人承擔額外成本。
微信編輯 | 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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