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企業應該靠真正解決人類的難題,靠技術創新核心競爭力賺錢,而不是無限延續單純靠流量賺錢的粗放模式。如果迷信流量,忽略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不惜用一切手段增加流量,最終自身也會被流量所反噬。
最近某企業家發表的關於網際網路自媒體和銷售的看法,筆者是部分感同身受的,也是一再過去提醒的:網際網路、尤其是移動互聯,不可否認根本上降低了這個社會的連線成本,給人類空前拓寬了生存機遇,但是也顛覆了資訊生態,至少1980年代以來,人類的公共輿論場從來沒有現在這麼多負能量的價值和低質量的資訊。
筆者也在此特意強調兩句:這不僅是中國存在的情況,全球也都面臨這個挑戰,筆者並不是去抨擊某一家或某一類企業,而是討論技術對人類的影響這一公共性話題。
過去在紙媒時代,乃至在PC端網際網路時代。我們社會的資訊生產權是掌握在職業媒體人以及知識分子手中的,這保證了資訊的相對真實性,以及價值的相對溫和性、中立性。儘管很多國家會有新聞管制,但是受公權控制的媒體頂多是選擇性發布資訊,而不會像自媒體博主那樣隨意捏造資訊,畢竟他們還是要維護一國思想生態之平衡和宣傳的信譽度。
以我們對剛剛逝去不久的中國紙媒時代和PC網際網路時代的記憶來看,那時候的媒體總體保持的是一種向上求真姿態。那個時代產生了很多優質的電視欄目、報紙、刊物,乃至網際網路新聞頻道,比如央視的《新聞調查》、《對話》,市場化媒體《財經》、《經濟觀察報》,騰訊網的《大家》、《今日話題》等等。
那個時候媒體承擔的社會角色也比較單一,傳媒只承擔了社會運轉中的一小部分功能,它與生產、商業是相對分離的,尤其是它頂多為商業提供廣告服務,而不是商業活動的載體。
所以,那時候的傳媒界是一個充滿溫情、理性、深度思考的地方,是很多對社會有責任感的優秀青年的職業夢想所在。
首先來說,資訊生產權從職業媒體人、知識分子轉到普羅大眾。過去發表文章、表達自己的見解觀點,是極少數專業人士的事情,但今天我們鄉下在農田勞動的老舅,街頭賣菜的大媽也都當起來博主來。
這裡有個數據,傳統傳媒時代,全國大致有電視廣播機構2500餘家、報紙1700餘份、期刊10000餘份,不過期刊裡面大量是學術雜誌,各類公共資訊類媒體加起來不過五六千家。而現在自媒體主體,光活躍的公眾號就2400多萬,更不用說抖快B還有好幾億更活躍的影片老鐵了。
並且那些來自社會基層的博主內容流量遠遠高於專業博主。這是網際網路受眾群體的文化結構決定的,也是由人性決定的——人類自身是有巨大認真缺陷的,人們認知中傾向中喜歡簡單化歸因、二元對立、極端化,所以天生抵制複雜的分析,喜歡被聽起來特解氣的、新鮮的資訊所俘獲,而這些往往是片面資訊、假訊息。
北京大學的教授給你一五一十地講俄烏戰爭、中日關係,哪有聽出租車大爺聊時事過癮?現在就連高階知識分子都被價值之上的謠言小卡片或“爽文”遮蔽了資訊,更何況普通受眾了!
所以,移動網際網路的出現,讓資訊生產去中心化、去建制化,不可否認這具有進步性,但是人類很多領域的運轉是講究專業性的,外行取代內行、佔據話語中心,最後社會失序,人類會反受其害。
其次,移動網際網路的流量規則導致“劣幣祛除良幣”。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媒體等於一切,媒體幾乎成了我們所有一切活動的承載體,生產、消費、社交、金融、物資流通等都高度依賴網際網路資訊平臺,只要你獲取了使用者群和資訊流,就等於掌握了最關鍵的商業資源。所以,媒體的價值和資訊變現的能力,被急劇放大了。
這種商業法則和資訊生產模式的改變產生的融合效應就是,一些網際網路平臺公司為了流量的需求,也就是為了商業變現的目的,利用所謂“演算法規則”,主動推送那些吸引眼球的,普羅大眾“喜聞樂見”的劣質化、極端化資訊。這些資訊筆者分為四類:第一是謠言流量,第二是庸俗搞笑流量,第三是販賣焦慮流量,第四是仇恨流量。
比方說短影片或小短文中,點贊量轉發量最大的,顯然都是那些“嚇尿體”、“震驚體”居多。人們獲取的資訊越來越由取決於演算法的投餵,越來越段子化、謠言化、情緒化,所謂“劣幣驅逐良幣”。
所以,大家明顯感到,自從移動網際網路普及到人們日常生活後,我們整個社會資訊質量迅速下降,社會價值也越來越撕裂,社會情緒越來越暴戾化、對峙化。在西方的表現是,激進右翼政客繞過過去“建制化媒體”,直接用自媒體進行政治動員,逐漸成為一種顛覆性力量;在國內的表現就是,大量那些過去處於邊緣角落的低學歷、非專業人員,以輸出反理性、反常識的資訊成為新崛起的“言論領袖”。
這其中直接危害性最大,最值得警惕的是仇恨流量,雖然仇恨是人類社會中天然存在的一種情緒元素,但任由它發酵,會毀壞一個社會的平衡和繁榮。當然,網際網路平臺上流行的仇恨,包括對某些階層的仇恨,地域、民族、宗教仇恨,價值觀仇恨等等。而仇恨流量的最終結果是訴諸暴力。這種言論流行下去,如果以後經濟形勢不好的話,只能導致社會發生極大代價的混亂。如果覺得我是危言聳聽,20世紀的世界史上有無數個經典素材。
第三,在流量規則下,網路銷售端對固有生產秩序的影響越來越大。現在所謂的直播帶貨以及各種價格戰,當然給低收入消費者帶來很多實惠,不過筆者最近跟一位電商界朋友交流,他說出一種擔憂,筆者也覺得有道理。他說,整個銷售端都在為了低價帶來的流量去內卷和消耗,有些很大的平臺以不可想象地超低價格去向生產商壓價,並且這股風捲向了整個電商界:這其實不利於中國產業升級的:嚴重壓低了生產端的利潤,使得很難繼續創新升級,並且誘惑他們的經營以廉價為導向,而非以質優為導向。
所以,人類技術的進步既可以讓人類自我造福的能力幾何倍數增長,也可以讓人類自我戕害的能力幾何倍數增長,從一戰、到二戰到冷戰期間的各種衝突悲劇就可以看出來,只有人類用文明規則充分馴化技術後,才能說它是完全有益的。現在人類在享受移動網際網路的便利之餘,也到了考慮如何馴化它了。
當然這種馴化,筆者強調是用法治和理性的方法手段,而非用另一種強制或激進的措施去壓制。我們是要約束技術和企業,這對技術和企業長遠增長都是好事,而非仇恨、消滅技術和企業,沒有技術進步和企業,人類只會更糟糕。
筆者最後要說的是,現在移動網際網路平臺規模都很大了,資金實力都很雄厚了,幾個大的網際網路平臺企業都是全球500強或者全球排名前20的獨角獸企業。這些企業應該學習借鑑一下谷歌、微軟此類國際同行,靠真正解決人類的難題,靠技術創新核心競爭力賺錢,而不是無限延續單純靠流量賺錢的粗放模式。
如果在這種模式已經顯露出巨大社會危險性的時候,依然無動於衷、置身其外,不僅喪失了科技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褻瀆了科技本身的價值,他們自身最終也會遭到極端主義思潮的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