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永信與女子“通姦筆錄”曝光:多次發生關係致情人懷孕……

來源:介面新聞
2025年7月27日,少林寺管理處釋出公通報稱,少林寺住持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佔專案資金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這個爭議多年的“花和尚”,終於被撕開偽裝26年的面罩。
實際上,釋永信早就被多次舉報——其中一份“通姦筆錄”的曝光,揭開了他多次發生關係致情婦懷孕的醜聞。
這份舉報材料記錄了發生在2004年5、6月間的一場糾紛,雙方當事人是釋永信和一個叫劉某某的女子,二人經由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詢問,做了兩份公安筆錄,事情涉及一場財務和感情糾紛。
2015年,介面新聞曾率先披露並將該筆錄公開。
材料顯示,釋永信是2004年5月29日9點10分到11點30分這兩個多小時的時間內,在鄭州未來大酒店向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反映情況的。
根據筆錄顯示,釋永信反映被劉某某敲詐。
他稱,2000年或者2001年,經由弟子釋延虎和釋延豹介紹,認識了劉某某。劉某某為少林寺捐贈3萬元或者5萬元,要求在深圳開辦少林寺深圳辦事處,釋永信授予劉某某在深圳辦理與少林寺有關的推廣佛教文化的權力,並簽署了授權委培書,主要是開光佛像和關公像的經營事宜。劉某某在2002年下半年以自己的體育公司策劃了一場在深圳的武術表演之後,其手下一個開封人捲款走了。
筆錄上署有“犯罪嫌疑人”頭銜的女商人劉某某在5天之後的6月2日9點50分到14時30分間,接受了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訊問。
根據“釋正義”提供的女方筆錄,劉某某稱她和釋永信是情人關係,並且非常詳細地說出了第一次和釋永信發生關係的時間、地點,稱釋永信以許諾幫忙處理佛像事宜,告訴她“只要跟了他,什麼都讓她用最好的。”
根據“釋正義”此前發出的第一封舉報信中所述,“釋永信是在2000年6月份第一次在鄭州裕達國貿大酒店和劉某某發生了性關係。”
劉某某稱,她和釋永信共發生一二十次關係,期間還懷孕並做過人工流產,並將證據保留在一個醫院朋友處。“大概有一二十次吧,具體記不清了,在香港、深圳、鄭州、登封都有過,我還懷過一次孕,兩個月時做掉了。”劉某某的筆錄顯示。
除了筆錄內容,“釋正義”顯然知曉更多情況,他在第一封舉報信中曾透露,“劉某某2002年6月初在深圳第二人民醫院曾為釋永信做人流一次。”後期,“劉某某讓鄭州公安局民警前往深圳,在朋友幫助下,取到了釋永信和劉某某發生性生活時留下的避孕套等。”
兩人最終鬧翻的起因是,“2004年初,由於劉某某給少林寺供應一批佛像,價值600萬元,方丈釋永信百般刁難不予付款,劉某某在釋永信北京開會期間去要錢,鬧不愉快而翻臉。
2004年5月讓親哥哥帶幾個人前往登封少林寺要錢;被少林寺方丈釋永信向鄭州市公安局報案“控告劉某某敲砸”錢財。鄭州市公安局5月28日立案偵查;刑拘了劉某某等人。”(編者注:本段內容來自第一封舉報信)
筆錄材料顯示,在後期談判過程中,劉某某曾要求釋永信答應把空相寺建達摩陵的捐款剩下的400萬給她,並說出來。而劉某某用錄音筆錄下了釋永信的話。
“以證明他可以隨意挪用這麼大一筆捐款,並且說話極不負責任的事實,其實他說話一向都是這樣不負責任的”,劉某某在筆錄中稱,會將有關材料上報到國家政府部門和宗教局。
筆錄中,劉某某還稱,此後釋永信的徒弟打電話威脅過劉某某“要做掉她”,並稱自己身邊有服過刑的手下。
關於這次糾紛,“釋正義”在第一封舉報信中稱,“少林寺方丈釋永信在證據面前才服軟下來;最後雙方達成協議,釋永信賠償劉某某300萬元,釋永信主動撤案。此事不了了之。”
彼時,介面新聞多次聯絡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求證此筆錄真偽,但官方的回應是“不瞭解情況”。
而詭異的是儘管醜聞被揭開,但並在對釋永信產生任何影響。一直到10年後的今天,釋永信突然倒下。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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