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假即將來臨,帶孩子出境旅行的華人家長一定要謹慎!
最近發生的一起事件,讓大家多了一份警惕:
一位華人母親帶著孩子飛往中國,因為沒有提前獲得孩子父親的書面同意,航班在起飛四小時後,竟被迫折返回西雅圖,還被判了重罪!
事實上,近年來類似案例屢見不鮮,後果相當嚴重。

這位華人媽媽原本計劃帶著孩子回中國探親,然而,她沒有事先取得孩子父親的同意。
當飛機從西雅圖飛往北京,在空中飛行了四個小時後,孩子的父親發現了這一情況,立刻報警。
警方迅速行動,通知乘務人員要求航班立即返回西雅圖。最終,這位媽媽不僅被取消了孩子的監護權,還因涉嫌綁架兒童罪,被判處三年監禁。
律師表示,這類案例在華人社群並不少見,尤其是在夫妻離婚打官司期間,孩子的撫養權常常成為爭奪的焦點。

一些父母想帶孩子回中國生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法律上,如果沒有另一方的同意就帶孩子離境,後果可能會非常嚴重。
即便成功帶孩子離開美國,下一次回到美國時,可能會在機場直接被捕,並以綁架兒童的重罪被檢控。
美國對此類事件非常重視,保護兒童安全是當局的首要任務。法官明確規定,如果夫妻雙方正在離婚打官司,孩子絕對不能離境。

律師強調,除了不能帶孩子離開美國外,在加州,夫妻一方甚至不能帶孩子離開加州,否則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即使監護權已經判給媽媽,媽媽也不能擅自帶孩子離開,因為爸爸有探視權。只有在離婚協議上明確表明可以帶孩子離開,或者夫妻雙方同意並由法官簽字,才可以合法地帶孩子離境。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夫妻雙方尚未申請離婚,但其中一方有家暴史,法官對其實施了限制令。在這種情況下,被限制的一方也不能帶孩子離開美國,否則也會涉嫌綁架罪。

不過,當局介入此類案件的前提是需要有一方報案,如果沒有報案,警方也就不會採取行動。
對於正常婚姻狀態的夫妻,如果一方想單獨帶孩子出國旅行,同樣需要另一方的同意書。美國政府規定,如果夫妻一方單獨帶未成年人出境,需要提供證明自己是孩子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檔案,同時還需要另一位監護人的同意書。
雖然大多數情況下海關不會要求提供這些檔案,但為了避免旅程中的麻煩,還是建議家長們提前準備好相關檔案。
對此,也有網友分享了她的親身經歷,希望能提醒其他家長注意。她帶著孩子和老人準備從洛杉磯機場前往墨西哥旅遊,但在出境時被拒。
儘管她出示了往返機票、預訂的酒店和租車訂單,海關仍然以缺少另一方父母的離境同意書為由,拒絕他們出行。

這位網友希望透過她的經歷提醒大家,單方帶孩子出境時,一定要攜帶經過公證的旅行同意書(Notarized Travel Consent),以免在出境時遇到不必要的麻煩。
隨著暑假的到來,出境旅遊或回中國探親的華人同胞越來越多。
雖然大多數人帶未成年人出境不會遇到類似的麻煩,但小編還是要提醒大家,不要忽視這張紙的重要性。
網上有很多旅行同意書的模板,建議家長們提前做好公證。

雖然美國海關不一定每次都會檢查這份檔案,但如果提出檢查要求而隨行人不能出示經公證的旅行同意書以及出生證明等相應檔案,可能會取消行程甚至被拘留。
孩子的安全與法律規定息息相關。家長們在帶孩子出境旅行前,務必瞭解並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確保旅程順利愉快。希望這起事件能引起廣大家長的警覺,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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