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女子兩年被前夫家暴16次終身掛糞袋”一案在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施暴者賀某陽被指控犯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12月25日晚,武侯區人民法院釋出案情相關進展,稱對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法院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家暴受害人謝女士在與施害者賀某陽於2021年5月結婚,兩年時間裡,賀某陽對她實施了16次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且一次比一次變本加厲。謝女士多次要求離婚,均未如願。
自2016年3月1日,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開始實施一直到今天,已經過去了八年零九個多月。
根據新京報的報道,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構釋出的報告顯示,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僅公開報道的涉家暴命案至少942起,致死1214人,其中致死女性至少920人,佔76%,平均每5天至少有3名婦女因家庭暴力致死。
在這些嚴重的個案背後,還有更多正處在掙扎中的受害者。
據中國婦聯2018年的資料,30%的中國已婚婦女曾遭遇家暴,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在遭受家暴,平均遭受35次家暴後才報警,真正在遭遇家暴後選擇離婚的比例卻較低。

此外,家暴雖然發生在家庭內部,但這種暴力行為的背後其實是更為複雜的社會因素,也因此,解決起來更為困難。
聯合國曾釋出報告《COVID-19 and Ending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Girls》就指出,在疫情期間,暴力侵害婦女的行為正在惡化。在15至49歲的婦女和女孩中,近18%在過去12個月中遭受過親密伴侶的肢體或性暴力(如果考慮到女性一生中遭遇的來自伴侶的暴力行為,這一比例上升至30% )。

疫情期間,世界各地的家暴現象愈發嚴重
根據新計算的資料,對安全、健康和金錢方面的擔憂,以及封閉狹窄的生活條件正在加劇這種緊張局勢,在世界範圍內的許多國家,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尤其是家庭暴力都有所增加。
施暴是一步步升級的
為什麼一些人會向自己親密關係中的伴侶施以暴力?
家暴者往往都有一個特徵:他們往往會把自己在其他地方受到的壓力或是打擊轉嫁到自己的伴侶身上,用來化解自己內心的焦慮和不安。
在嚴重的肢體衝突之前,他們往往會先用消極、惡劣、隱蔽的方式發洩自己的情緒,以此來攻擊對方。他們會努力貶損伴侶的價值,讓伴侶感到自卑。這是他們控制對方的手段之一。

他們可能並不是什麼十惡不赦的壞人,甚至絕大多數時候對自己伴侶的態度依舊如常,但不知道什麼時候情緒就會突然爆發,然後一發不可收拾。
在丁香醫生的報道《家暴妻子的時候,我沒有把她當一個人》裡,作為施暴者一方的顧偉,這樣解釋自己的施暴行為:
“辦了儀式之後,我開始覺得,她是屬於我的。”
“這種「控制慾」的轉變很明確,在我父親那種傳統大家長的觀念中就是:你是我的妻子了,那麼你應該聽我的話。”
“工作上的壓力、家裡婆媳關係……我的情緒很容易失控。”“我不一定罵她,但會找她的缺點去否認她,挫敗她的自信……”
“先是說話音量提高……讓她感到恐懼,讓她閉嘴。她的一些正常表達,我都會感覺是在找茬,一點就著。”
經過漫長的氣氛緊張“冷暴力”期,然後會不斷積蓄更加猛烈的肢體暴力:
“如果音量提高沒有用,第二步我會拿起杯子往地上摔、砸東西,無非就是讓她不要再說了。”
“第三步就是製造肢體衝突,「效果」很好,她閉嘴了。”
長此以往,他們變得越來越容易覺得自己的話語權和地位受到了挑戰,簡單來說,就是會覺得對方“不夠聽話”。甚至一兩句話、一個動作、一個眼神都會讓他們覺得自己受到了冒犯。
而在發生暴力之後,很多施害人會迅速道歉示好,以期得到原諒。在許多的現實案例裡,原諒帶來的往往是更嚴重的暴力,家暴就這樣迴圈往復地不停發生。施暴者和受暴者都陷入這個怪圈裡,難以逃脫。
遭遇家暴後,
為什麼不離開?
“既然有人虐待你,那你為什麼不離開?”這也是家暴事件中最常被問到的問題。
受害者的不離開,也讓人們容易產生“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誤解,繼而認為自己也不應該“插手”幫助受害人解決這種“隱私”問題。
而其實對於受害者而言,做出離開這個決定很難,完成離開這個行為也遠沒有人們想象中的那樣簡單。聯合國毒品與犯罪機構的報告認為,受害者選擇忍氣吞聲,一般是出於以下原因:
害怕被報復;
經濟和心理上的依賴;
預想警察不會認真對待她的指控;
認為家暴是私事。
Lens 2012年10月號曾用56頁報道過家庭暴力。其中有的受害者害怕承認自己在遭受暴力虐待,因為覺得放棄這段感情,就等於是否定了自己。
也有受害者因為丈夫曾經幫她承擔了很多經濟上的事情,又在她人生低谷時一直陪在身邊。所以覺得自己應該承受這些家暴,應該感激丈夫的不離不棄。

Lens 2012年10月號
還有受害者在長期遭受暴力後開始自責,覺得是自己犯了錯才導致了捱打的局面,一切暴力都是自作自受。甚至陷入“斯德哥爾摩綜合徵”之中。
一位曾在急診室工作的國外網友 @pervocracy 說,很多前來就診的受害者都會用,“我從樓梯上摔下來了。她/他還是愛我的,不是有意要傷害我的。”此類的藉口。
而除了這些經濟和心理上的因素,很多人被那些離開後可能會發生的現實問題絆住了腳步,很擔心離開後會遭到報復。施暴者因為太過了解自己施暴物件的生活,所以常常可以以受害者的生命和他們珍重的事物作要脅。

Lens 2012年10月號
對有了孩子的受害者而言,孩子往往是一塊軟肋。在拉姆事件裡,殺害她的前夫唐某曾向她跪下來認錯,發誓自己以後再也不動手了。但見拉姆不為所動,他變得憤怒而瘋狂,拿著菜刀架在小兒子脖子上。
Lens 的一位讀者向我們描述了她的掙扎,他父親家暴母親多年,不是沒有想過離開,但卻對離開的可能發生的後果不知所措:
我爸打我媽,從結婚前到現在,都快60歲了,還打,而且是酗酒之後。清醒的時候會生氣,但是能儘量剋制不動手,喝多了,就真的往死裡打。我爸會覺得我們都對不起他,我們做的不對,打完我們就長記性了,他覺得他這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打一頓,暴力有效。
為什麼不離婚,為什麼不報警,這些我都想過。離婚他還知道我們住哪裡,他不會讓我們安生,他不會不打擾,他會讓我們過不下去。報警,如果不能關他一輩子,那就給自己留下了很大的後患。他進去,工作沒了,工資沒了,醫療保障沒了,他出來了,我們要養他,他依然會整死我們。
我真的很苦惱,很想解決,但是我真的找不到什麼辦法。恨自己無能,感覺我和媽媽只能忍耐,怕把我爸給惹急了,他會做出很可怕的事情,因為有一次他差點把我媽打死。我覺得家暴,不僅僅是喜歡打人,無法溝通,本質是有一些其他的原因,而且解決起來真的好複雜。
看清一個人太難了,朝夕相處三十年,不能制裁他又不能遠離。困擾了我很久,我看了好多次心理諮詢,想好好生活都覺得好難。我不知道我能做什麼,不怕困難,是真的無能為力。

另一位讀者 coco 講述了她最終逃開家暴的故事,過程中也充滿了波折:
我的母親在離婚前一直身處家暴中。巧合的是,在我戀愛的過程中也有了類似的經歷,最後我離開了他,和我母親一樣。
我父親這個人,比較強勢,他工作很上進,在外人眼裡是個大好人。所以我覺得,家暴的這個人,他不一定是個壞人。他可能在某些方面是一個很好的一個人,尤其是外人看來。
我的母親是完全因為我,所以一拖再拖。生了我以後,由於父親的責任的缺失,她自己的工作也有點力不從心。我的母親一方面考慮到孩子還小要怎麼面對這些,一方面是考慮自己離開婚姻生活要怎麼養活自己和孩子,還有就是離婚之後我的撫養權,以及外人的看法等等。
很多人都覺得我母親矯情,但其實她很孤立無援,同時又存在僥倖心理,覺得我父親會變好,直到最後離開他。這是個很正確的選擇,我童年最大的陰影,並不是他倆分開以後我面臨的離異家庭,而是他們在一起時候打架的樣子,總是揮之不去。分開後,我反而是鬆了一口氣。當時我還小,七、八歲的樣子,但印象是非常深刻的。
後來我遇到了一個男孩,他和我的父親很像,看起來很優秀,比較帥,白白壯壯的,我們一起學畫。結果他也有家暴傾向。剛追我的時候,他對我非常好,但住在一起大概半年,我發現他的脾氣很暴躁,他心情不好的時候彷彿就變了一個人。從剛開始摔東西到罵人到最後打架,但是最後他往往會痛哭流涕求我和好。
我也是在他最後一次打我的時候逃走的,當時非常恐怖,我感覺自己快要死了,感覺無法阻止眼前這個人,我懷疑他會殺死我。所以當時的想法是,別的一切我都不考慮了,我要離開。估計我媽也是這麼想的,逼到一定程度,別的都可以不考慮了。
逃離其實並沒有想象中的簡單,那個男孩還會恐嚇我威脅我。但是我非常感謝身邊擁有一群朋友支援著我,最後拉了我一把,是一種莫大的能量。我非常感謝那群朋友。
其實,家暴伴隨著精神PUA,一旦逃離就會發現非常荒謬,感覺之前的日子想吃了屎一樣堵在嗓子裡,一回想起來就感覺十分痛苦。
家暴不只是夫妻間的問題,
需要全社會一起努力解決
或許也是因為,隨著整個社會觀念的慢慢轉變,有更多的受暴者敢於發聲,所以讓對於家暴的討論可以持續地出現在社交媒體之中。但不可否認的是,家庭暴力在今天依舊十分常見。
而雖然近年來反家暴的法律已經頒佈實施,但救助體系仍會力有不逮,在具體的實施層面仍然存在很大的問題。
有的接警後,也會以“家庭私事”為由和稀泥,或者受限於取證困難,能做的干預也不夠。而一旦報警不能解決問題,施暴者就可能肆無忌憚地加大報復力度。
此外,解決家暴問題,除了法律的ded完善和具體實施層面的不斷推進,還需要整個社會意識層面的提升。必須明確的是,家暴並不是“家事”,它不只是夫妻之間的問題, 解決它也不能全盤拋給每一個身處漩渦之中的人。

許多家暴的悲劇,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
在暴力的苗頭剛剛出現的時候,明確地說“不”,或者及時報警、尋求幫助。
見到身邊有人或許在遭遇這樣的事情,上前表示一下關懷,而不是默默地轉開身。
這是我們每個個體可以做到的。
參考資料:
UN:COVID-19 and Ending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Girls
丁香醫生:家暴妻子的時候,我沒有把她當一個人
新京報:《反家暴法》實施四年,這些條款還在“沉默”嗎?
穀雨:被前夫燒燬的拉姆
Lens:為什麼有人遭遇嚴重家暴,還是沒有選擇及時離開?
圖片源自網路,歸版權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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