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徵|循規蹈矩的學生是不是遵守紀律的學生

前些時候,我在騰訊·大家上發了《田忌賽馬,利用規則漏洞不等於不守規則》,講遵守規矩有多重要。其實還有個問題應該講一講。這不是抓住一個作者的文章糾纏不休,我不至於那麼損。接著再發些議論,是想提個小建議:請大家注意一下不同講法的差別。
在《田忌賽馬,利用規則漏洞不等於不守規則》裡,我說,“利用規則的漏洞”不等於“不遵守規則”。不管出於什麼用心,只要不犯禁,就是遵守規則。前後兩個講法不是一回事。
這樣咬文嚼字是寫文章和做學問的一個基本功。前年我給學生開講座,就講這事。當時我引用了一篇論文。那位作者批評現在學校裡的一個現象:“循規蹈矩的兒童被當成是守紀律的;而那種具有強烈的求知慾,常常在課堂上對教師表現出‘打破沙鍋問到底’的兒童容易被視為不守紀律,以至於不被允許在課堂上大聲討論問題。”
這看上去是很開明的主張,現在好多文章的議論都是那麼瀟灑,但實際上它一錯再錯。由於那是指責,是否定,所以“循規蹈矩的兒童被當成是守紀律”的意思是:循規蹈矩不是遵守紀律。我們講“什麼不是什麼”,是講第一個“什麼”不是第二個“什麼”的任何一種,或任何表現。講得文縐縐一點,那叫“否定命題謂項周延”。“周延”是包括世界上的所有實際例子。“否定命題謂項周延”的意思是:前面那個“什麼”不是後面那個“什麼”的任何例項。講循規蹈矩不是遵守紀律,就是說:循規蹈矩不是世上任何遵守紀律的表現。
很顯然,情況並非如此。大家說“循規蹈矩”,往往帶點貶義,嘲笑人很死板地按規矩做事。但是,過分認真地遵守規矩仍然是守規矩。紀律是規矩。好壞擱一邊,循規蹈矩無疑是遵守紀律的一種表現。“循”是遵守,“循規”是遵守規定。“蹈”是踩踏,“蹈矩”是踩著規定的路線行走。講循規蹈矩不是遵守紀律,就是講遵守紀律不是遵守紀律。這好像是挺嚴重的思想錯亂。

那段瀟灑的主張裡還不止這樣一個錯。
作者接著指責:“在課堂上對教師表現出‘打破沙鍋問到底’的兒童容易被視為不守紀律。”意思是:在課堂上拼命追問不是不守紀律。上頭講的規則說明,在這樣的句子裡,“不是”前面的東西跟後面的東西必須完全不同,互相排斥,不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許多情況下,課堂上的追問不但對提問的學生有好處,其他同學也會得到幫助。事實上,經不起同時代人自由追問的主張算不上學術。但是,課堂講授不是個別指導。少數學生不停地追問有時會嚴重影響課堂教學,教師不得不出手製止。如果學生不聽,那就是不守紀律。所以,在課堂上拼命追問不是不守紀律的講法華而不實,本身就經不起追問。
一些文章的錯誤不那麼明顯,需要用心琢磨,認真設想各種可能。有位作者主張政府資助特別聰明的孩子。他說:“智障兒童能享受特殊學校的特殊教育,超智兒童卻不能接受適合其身心發展特點的特殊的精英教育,關注了弱勢群體,卻忽視了超智兒童,這其實也是教育的不公平。”那就是說:政府特別照顧智障兒童,沒有特別照顧小天才,那不是教育公平。作者提出這樣的批評,應該仔細地想想,前面的做法跟後面的教育公平是不是完全不同,是不是跟所有合理的公平規則都不挨。但那位先生可能不習慣受這個累,隨手就寫,寫完就投稿發表。
結果,他錯了。政府是全體人民的代表,必須平等對待所有公民,不偏不倚。但政府的基本職能是保護和幫助人民行使權利。如果得不到特別的支援,多數智障兒童不能實現自己的受教育權,所以政府有義務提供幫助。相反,天才兒童即使沒有政府的特別幫助,也能行使受教育的權利。任何兒童無法行使受教育權,政府都提供幫助,這是一條公平的原則。所以不能排除特別照顧智障兒童,而不特別照顧天才兒童是公平的做法。
寫文章光憑文從字順還不行,要懂點理論,還應該細心。

最容易出錯的是煽情。
激動是謹慎的天敵。一位作者慷慨激昂地寫道:“精英主義的觀點認為,一個優秀的人應該得到更加卓越的教育機會。”接著他引用外國學者的一段話:“阻止一個在智力或性格與體力上屬於強者的人取得憑天賦能力所能取得的成績,其不公正、不民主和犯罪的程度正如阻礙一個弱者在與同伴競爭時最大限度地發揮其能力一樣。”
那就是說:不給精英學生特別幫助,是阻止他們取得成績,是犯罪。人們講“什麼是什麼”,一般是講前面那個“什麼”屬於或等於後面那個“什麼”。“白馬是馬”的意思是白馬屬於馬。“周樹人是魯迅”的意思是周樹人等於魯迅。但是,不給特殊幫助屬於或等於“阻止”嗎?
“阻止”是採取行動阻攔和制止別人,不幫助是對別人不採取任何行動。它們根本就是兩回事。因為這類情況,我對熱情澎湃的講法特別提防,生怕作者太興奮,不能小心剔除文章裡的錯誤;也擔心自己被打動,失去辨別是非的冷靜。
不贊成“精英教育”,當然有很多道理可說,但這篇短文主要不講這個。我只想提一個小小的建議,希望大家仔細分辨不同講法的區別。這不但可以少說錯話,還可以當作很有效的工具。好多哲學論著和法庭辯論都使用這樣的辦法。
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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