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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感恩弟兄 |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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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教會竟然有牧者
為僱價施訓誨、為銀錢行占卜
到底是誰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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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記載,在列王時代彌迦作先知的時候,當時不但國家官員腐敗黑暗,而且宗教首領也極為墮落,竟然出現了令人痛心的現象:首領為賄賂行審判,祭司為僱價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卜(彌三11)。此乃意味著對於當時的百姓來說,要想冤情被審必須先行賄賂於首領,要想學習律法必須先付僱價與祭司,要想知道未來情勢必須先給銀錢於先知。
原以為這些事只是出現在舊約時代而已,誰知如今就在我們身邊也有發生,竟然有牧者為了賺錢而開群講課,先給兩節試聽,然後必須付費才能學習,否則便踢出群外。試問:這到底是牧者的悲哀?是教會的悲哀?還是信徒的悲哀?為何有牧者會被逼到這種地步呢?是他們太貪愛錢財了呢?還是他們太需要錢財了呢?如果他們能夠從教會拿到薪水難道還會另外開群收費講課嗎?如果真有牧者或者傳道人一邊拿薪水一邊開群/開班收費講課,那豈不跟那些黑心的老師另外開班補課收費一樣嗎?到底今天教會的牧者應不應該從教會拿薪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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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人認為:傳道人在教會服侍,教會應該給薪水
牧者或傳道人乃是神從信徒中間特別呼召出來在教會里面承擔聖職服侍羊群的人,就好像舊約神從十二個支派裡面分別了利未支派在聖殿當中服侍神,那麼,剩餘的支派就應該拿十一奉獻來供養利未支派。因此,當傳道人被神揀選在教會中全職服侍神的時候,那麼教會就應該供養傳道人的衣食住行。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5:17-18)。既然牛在工作的時候,人都不能籠住它的嘴,何況傳道人在教會里勤勤懇懇辛勤服侍的時候,難道我們還想籠住傳道人的嘴嗎?因此,教會有責任供養傳道人的需要。

保羅說: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林前九3-7)?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林前九11)?既然傳道人把時間精力等拿出來全身心的服侍教會牧養信徒,那麼,教會就沒有理由不去供養傳道人的肉身所需。如果我們希望傳道人在屬靈方面去牧養教會,那麼教會就應該在肉身方面去供應傳道人。
二、有人認為:傳道人在教會服侍不應該拿薪水
傳道人就是義工,義務侍奉神、服侍人的工人,從福音第三次來華一直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教會里面的傳道人全部都是義工,都是無條件委身於神服侍弟兄姐妹,沒有一個是拿薪水的,教會反而復興,同工家庭從未缺乏,而且還有很多人爭先恐後的立志獻身做傳道人。那時候的傳道人在信徒的心目中倍受尊重與愛戴,傳道人愛羊群,羊群也愛傳道人,並且信徒視傳道人為信心的榜樣,屬靈生活的楷模。
如果傳道人要從教會拿薪水,很容易跌倒信徒。讓信徒誤解傳道人為貪財而傳道,導致信徒不願奉獻,甚至離開教會。因此有人認為:傳道人就應該像屬靈父母一樣無怨無悔的為教會擺上,不計代價的甘心服侍。如果教會給傳道人提供薪水,那麼就會讓傳道人陷進金錢的試探,乃至淪為僱工,成為金錢的奴隸,甚至會把傳道這種崇高的屬天職分當做一種屬世的謀生職業。為了避免這種罪惡發生,傳道人就應該憑信心仰望神過烏鴉叼餅的生活,而不是靠薪水來生活。
三、到底是傳道人要拿薪水還是教會應給薪水
一個真心服侍神牧養羊群的傳道人,肯定不是為了薪水而服侍,就算沒有薪水,他也會因為神的呼召而繼續服侍。因為好牧人會甘心情願的服侍羊群甚至為羊群捨命。若是一個傳道人把薪水看的很重,則顯明他並非一個忠心與神的傳道人。
傳道人在服侍的時候,最大的喜樂不是月底拿到多少薪水,不是獲得多少肢體的欣賞認可,或者得到多少私下的愛心關懷,乃是看到弟兄姐妹生命的成長,能夠火熱的愛主,殷勤的服侍,軟弱的得剛強,冷淡的被挑旺,看到很多的靈魂得到拯救,神的名在教會與世人中間得到榮耀。因此傳道人服侍的動機不是為了拿到薪水,而是為了榮神益人。另外,一個忠心的傳道人不但不應該跟教會要薪水,也不應該根據薪水的多少而決定投入服侍的時間與精力有多少。
從另一方面來說:雖然傳道人不是為了薪水而服侍,但是教會一定不能虧待傳道人。不能把傳道人當做是掛在牆上的畫,需要的時候拿下來講道、探訪、服侍,不需要的時候就給掛到牆上儲存觀賞。教會絕對不能把傳道人當做一頭奶牛,使勁去擠奶,但卻不給吃草。今日教會普遍的光景乃是虧欠傳道人,雖然有個別教會會給傳道人固定的薪水,可以保證傳道人的日常生活所需,甚至還給傳道人買了養老與醫療保險,解決了傳道人的後顧之憂;但是大多數教會傳道人的薪水仍然偏低(低於同時期同城市普通工人的薪水),以至於有些傳道人被迫以“禁食”禱告來過日子,這樣的傳道人一旦遇到重大疾病就只有等著見主了;也有的傳道人是靠著配偶辛苦賺錢養家餬口,自己則是竭盡全力在教會服侍;還有更令人痛心的是有些傳道人本來是被神呼召全職服侍,但是由於得不到教會的供養,只好一邊“支搭帳篷”一邊堅持服侍,白天干活累的筋疲力盡,晚上還要預備資訊與弟兄姐妹分享,導致傳道人提前衰老,本來只有四十歲的年齡看上去跟六十歲一樣。甚至還有的傳道人長期疲勞過度又得不到充分的營養補充而致身體患上各種疾病。那麼,他們為什麼寧願將自己燃燒殆盡也不願放棄服侍的崗位呢?因為,在他們的心裡始終有一個呼召:你牧養我的羊。所以,他們寧願去幹體力活賺錢,也不願去開群講課賣恩賜賺錢;寧願自己累死在講臺上,跟不願作一個僱工苟活在世上。
保羅說的非常清楚: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加六6)。這裡是指一切需用的,而不是傳道人一個人的需用,甚至包括傳道人一家的需用。雖然傳道人不是為了薪水而傳道,但是教會必須付給傳道人薪水,就好像父母雖然不是為了養老去撫養子女,但是作為子女一定要在父母年老的時候贍養父母。偶爾聽見有傳道人因為缺乏教會的供養而被迫兼職或者被迫放棄服侍的時候,就感到非常痛心。其實這並不是傳道人的虧損,乃是教會的虧損。甚至還聽見在教會中服侍一輩子的傳道人在年老的時候竟被教會拋棄,不管不問,這更是教會對傳道人的虧欠。所以,教會不但要供養傳道人一個人的需要,也要供養他一家的需要,不但要供養他一家的需要,更要供應他一輩子的需要。
四、教會到底應該給傳道人多少薪水
教會到底應該給傳道人多少薪水呢?每一個地方生活條件不一樣、每一間教會的人數與奉獻情況也不一樣。所以,每一間教會給予傳道人的薪水也不一樣,即使是在同一個地方,也因著各教會關於給付傳道人薪水的標準不一樣而有所異同。
有的教會是根據當地城市一般工人的底薪再加上生活補貼;有的教會是根據傳道人的社會文憑、神學文憑、服侍年限與服侍崗位來給予薪水;有的教會則更人性化,除了根據上述條件外,還量著傳道人家庭的需要來給予薪水;比如在一間教會里面同時有兩位全職傳道,一位是全職姐妹,老公在做生意,家裡就一個孩子,而另一位是全職弟兄,妻子是全職太太在家帶著三個孩子,那麼,請問:你覺得這間教會對於這兩位全職傳道的薪水應該是一樣的嗎?
有人說:傳道人應該做群羊的榜樣,學習信心的功課,縱然教會應該給傳道人薪水,但是傳道人也不能因此累到教會,而是適當的拿一點薪水就可以了,於是便把一個全職姐妹與一位幹散活的阿姨相比較去給予薪水,把一個年輕力壯的全職弟兄與在工廠看大門的老伯做比較來給予薪水,試問:你覺得這樣合適嗎?
也有人說:傳道人既然是像僕人一樣在教會里面默默無聞、勞苦傳道、任勞任怨。那麼,教會就應該尊重傳道的職分,讓傳道人受到加倍的敬奉,而不能把傳道人跟一般的工人相比較。因此,傳道人的薪水至少應該超出當地工人的平均工資。因為聖經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地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五17)。因此在某一線城市教會的傳道人就有月薪1W以上的(當時該城市工人平均月薪七千)甚至更高。因為他們認為,我們必須要讓我們的傳道人過的體面,給予他足夠的尊榮。如果教會在傳道人身上不願意去花錢,反而卻將錢花在其他的事工上,這乃是一種本末倒置的做法。試問:如果教會沒有了傳道人,那麼教會還能做什麼事工呢?到底是人比事工重要呢?還是事工比人重要呢?
五、傳道人到底配得多少薪水
傳道人到底配得多少薪水呢?有如下兩種說法:
1、身份說。此理論認為:傳道人是神的代言人,是為神在地上工作,神是最尊貴的,傳道人的職分也是最尊貴的,因此傳道人的薪水也應該是這世界上所有職分的薪水中最高的,曾經聽說某國傳道人的薪水與他們國家國務院人員的薪水不差上下。
2、服侍說。此理論認為:傳道人配得多少薪水是根據傳道人的服侍性質與服侍時間來說的,如果傳道人的服侍責任比較重大、服侍事務比較多,那就應該拿多一點的薪水。如果傳道人服侍的重擔相對輕省,服侍範圍較窄,那就應該少一點薪水。
那麼傳道人到底每週花多少時間?又在做些什麼呢?有人認為傳道人只不過每週禮拜天上一次班就可以了,哪裡能給那麼高的薪水?其實傳道的工作可以說是所有工作中投入時間最多,工作範圍最廣,工作量最大的工作。正所謂:傳道傳道,隨傳隨到、因此傳道人需要一天24小時待命。哪裡有需要就要往哪裡去守望禱告,處理信徒中間的各種事務。特別是有的教會傳道人可以說是身兼多職,每個禮拜不但需要花時間寫講章,而且還要策劃安排教會各種事務,包括敬拜會、禱告會、查經會、培靈會、家庭與醫院探訪等,甚至還要參與信徒的婚喪嫁娶;除此之外,傳道人每天還要花時間與神親近,讀經禱告,支取靈力,為自己謹慎,為羊群守望。不但有教會的事務還有家庭的事務。甚至有傳道人說:如果一個禮拜有八天就好了。
六、既然傳道人配得更高的薪水,而教會也應該以最大的力量供養傳道人,那麼,傳道人是不是因此就可以從教會里拿薪水了呢?
請看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的一句話: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林前九11-12)。保羅這句的意思是:他本來可以靠福音養生,也有權柄要求哥林多教會來供養他,但是,他從未用過這個權柄。因為他說: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14-15)。那麼,保羅所誇的是什麼呢?就是第18節說的: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由此可見,縱然保羅完全配得靠福音養生,配受教會供養,也有權柄命令他所建立的教會來供應他的需要,但是他仍然沒有使用這個權柄。

因此,今日教會不願供養傳道人的觀念需要改變,傳道人對於薪水的觀念也需要改變。縱然傳道人配得加倍的敬奉,但是由於教會的觀念尚未改變,故傳道人仍需耐心等候,操練過信心生活,單單的倚靠神來傳道,而非依賴教會的供養來傳道。另外傳道人也需要時刻記住,永遠不要向人彎腰伸手說:給窮傳道人一杯水吧!也永遠不要去效法學校的補課老師丟了傳道人的尊榮。因為傳道人要得的不是地上從人而來的賞賜,乃是要得天上從神而來的永不朽壞的冠冕。傳道人要知道:今天在地上為福音的工作所受的至暫至輕的苦楚,乃是要為自己成就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但是,教會卻不能以“成就傳道人將來的榮耀”為藉口,而剝奪傳道人今日應有的體面。
感恩弟兄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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