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殺夫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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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醬園弄·懸案》上映後爭議重重,這部以民國殺夫案為背景聚焦女性處境與覺醒的影片,口碑與票房遭遇挫折。
影片改編自1945年詹周氏殺夫案,她因長期家暴弒夫,卻被輿論先後妖魔化為“瘋婦”、“當代潘金蓮”,又被文人重塑為“舊社會受害者”。導演陳可辛在受訪時,曾自述想展現奇案背後的時代變遷。
80年來,案件以血腥和市井傳說的特質被不斷重構,敘事權卻從未屬於詹周氏。

被虛構的殺夫女性
徐平從上海出發,在春雨中乘車10多個小時,終於打聽到了周惠珍的家門口。一個老太太在他身後出現,開啟門迎客進屋,他徹底相信,眼前穿大襟布褂、有民國風貌的老人,就是當年的兇手、如今的周惠珍。
徐平試圖辨認出周惠珍與常人的不同:她身體硬朗,身高一米五左右,三角眼,看上去很兇。“可能因為承受的苦難過多,有一種咄咄逼人的氣勢。”
關於兇案,周惠珍不願多回憶。更多的細節告訴徐平,眼前是一個“充滿童真”的普通老太太。一抱起小孩,她就笑得眼睛皺起,嘴裡念著詞逗娃娃。她喜愛小孩,勞改中被調到託兒所,做到1983年退休,沒有子女卻認了許多幹兒乾女。
在報道中,記者徐平呈現了他眼中的“這一兇案”的真正結局:往事如煙,兇手過著幸福生活。
1990年3月,雜誌《上海灘》的記者徐平,發現了一個特大新聞線索:1945年轟動整個上海的醬園弄奇案的兇手,殺夫後分屍16塊的詹周氏(原名周春蘭),可能仍舊在世。
這樁在20世紀已被反覆重構的兇案,發生於1945年3月20日早晨六點多,一位鄰居聽見,詹周氏和丈夫詹雲影住處有人大喊救命,他上樓敲門,詹周氏開門,藉口說是丈夫詹雲影噩夢中大叫。早晨八點,樓梯旁一灘血水,血從詹周氏家流出。鄰居再度上樓敲門,詹周氏才開門,兩手全是血。一再追問,詹周氏才說,自己殺死了詹雲影。詹雲影有“大塊頭”的綽號,身軀龐大。詹周氏砍下他的腦袋後,奮力將全身分屍16塊,在地上排出幾口大皮箱,想藏屍其中。屍塊滲出大量血跡,流出皮箱,滲入弄堂的木地板,滴在樓下。
各大報紙爭相推出頭條,用“當代潘金蓮”奪人眼球,法庭多次審判,兇手幾次翻供,社會名流和律師們自發為兇手脫罪。如果兇手真的從汪偽政府活到改革開放的1990年,確實是“舊聞中的特大新聞”。徐平因此赴蘇北農場,尋訪改名為周惠珍的詹周氏。
而徐平尋訪詹周氏並撰文《醬園弄殺夫犯生死之謎》的經歷,也成為蔣峰寫於2015年的小說《翻案》的開頭,後被陳可辛改編為電影《醬園弄》。
為完成這部小說,蔣峰探訪社會記者、翻閱庭審記錄、報道原文等,得出“懸案不懸”、事實清晰可見的結論。但他最終選擇了一名男性敘事者,查辦此案的警官薛至武“串聯”起整個情節。
在虛構的男性視角的凝視下,揮刀向施暴者的詹周氏,為詹周氏發聲的蘇青,或曾渴望愛情,或遊走於男人間。而薛至武辦案時的手電筒,從小說到電影自上而下掃視過詹周氏被旗袍包裹的瑟縮的身體,也被移植到電影中,成為陳可辛式的暴力美學鏡頭。詹周氏作為反抗者的能動性呈現不足,她的面目和覺醒之路也斷裂含糊。
圖源電影《醬園弄》 | 章子怡飾演的詹周氏
一些讓電影院觀眾頗感不適的針對女性的暴力鏡頭,同1945年街頭巷議中的“潘金蓮”“毒婦”如出一轍。
這樁懸案只在一天便告破。1945年3月21日,《申報》第二版已有報道《新成警局破獲謀殺親夫案》,詳述分屍情形:“未知何故,用切菜刀先砍頭部,繼砍額角及頸部,並連砍小腿大腿上股下肢腰部等十餘刀,將屍分成八段”。
面對殺夫奇案,雖然“未知何故”,但當時人們有一種解讀懸案、辨識兇相的自信。其他社會報道中,也發明駭人聽聞的新詞,有“醬園弄血案”、“箱屍案”。1945年3月22日刊印的《中華日報》,標題是“毒婦謀殺親夫——撕屍滅跡分成八段”。
只憑“謀殺親夫”,詹周氏成了“毒婦”、“淫婦”,甚至“當代潘金蓮”。警察不相信女性可以持刀分屍一個男性的大塊頭,因此假定,詹周氏必有一個“姦夫”,願為詹周氏殺人,或者暴露姦情不得不殺人。並刑訊逼供詹周氏,讓詹周氏供出2段“姦情”,是醬園弄裡的鄰居和丈夫的賭友 “小寧波”,但詹周氏在庭審時再次翻供,稱自己是被屈打成招。
“毒婦”“淫婦”“惡女”,這是社會報道與輿論的敘事者,初次虛構和演繹的詹周氏故事的初始版本,以供當時的民眾成為獵奇談資。
詹周氏1945年5月3日,於法庭初審的自我講述,在當時反而被隱沒於眾聲。
在法庭上,詹周氏重述當晚殺人分屍時被一種激情籠罩:“那時我完全失去知覺,神經早已受到極度的錯亂,我只知道像有一個惡神在我的背後,喊著殺呀!殺呀的聲音,以後好像叫我將屍斬成十六段,藏進箱籠……”她也初次講述了詹雲影對自己的背叛、家暴,“他嫌我是低三下四人。”
但在法庭的宣判中,“低三下四人”的英勇反抗,被定義為一樁激情犯罪,應“殺人償命”。受害者本該被社會好好討論的近10年的家暴,在定罪過程中完全隱去了,安全撤離了風波的中心。
圖丨刊登於報刊上的詹周氏與詹雲影照片

敘事權的流變
女作家蘇青的辯解,打破父權解釋的壟斷。1945年6月,她在雜誌《雜誌》發表《為殺夫者辯》一文,追問殺夫背後的另一方原因,"為什麼沒有人問,是什麼把她逼到這一步?"
她在文章中,細細引述詹周氏的經歷,在法庭上、報道中,都有她無依無靠前半生的敘述:自小父母雙亡,被領養後改姓周,9歲被賣到上海當鋪,17歲被當鋪老闆許配給詹雲影。詹雲影出軌、賭博、變賣家產,慣於打罵詹周氏。當詹周氏提出離婚時,詹雲影命她去“軋姘頭”,替他省去離婚後的贍養費。詹周氏無法離婚,就在殺夫前一年,試過喝藥自殺,未遂。
在婚姻中,詹周氏沒有援助者,遭受虐待不能反抗,看不到生活希望也不能離婚。蘇青自己的人生經歷,與詹周氏的困境互文。
圖源電影《醬園弄》 | 趙麗穎扮演的西林(蘇青)
40年代,當時蘇青與張愛玲可稱上海女作家的“雙璧”。蘇青家境頗好,父親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後回國在上海某銀行任經理。初中時,蘇青就結識了家境富裕的李欽後。蘇青考入大學後,同李欽後結婚,後來很快因懷孕徹底退學。
婚後,蘇青的日子並不好過。她連生四個女兒,招來丈夫、婆婆的鄙夷。曾到一小學任教,遭人議論,做了三個月就只能辭職,回家全職帶孩子。 她和丈夫往往為錢鬥嘴。一次蘇青向丈夫要錢買米,竟然捱了一耳光,聽到丈夫說:“你也是知識分子,可以自己去賺錢啊!”
蘇青從親身經歷看到,全職主婦從錢上遭受的屈辱是無解的。一旦蘇青想認真討論家庭經濟問題,丈夫就擺出一副吃虧的嘴臉,“向我討錢也該給我好嘴臉看,開口就責問彷彿天生欠著你似,這些錢要是給了舞女啊,她們可不知要怎樣地奉承我呢!”蘇青只能“不顧羞恥地”講奉承話,貼著冷臉求來孩子的飯錢。
一旦身陷婚姻,無論蘇青還是周惠珍,都變成一個只有父姓和夫姓的“詹周氏”。好在,蘇青成功離婚擺脫困境。因此,蘇青在《為殺夫者辯》中指出殺人動機背後更頑固的社會促因,懇求社會刀下留情。
蘇青的抗辯後,本能求生的詹周氏,被當時的文人塑造為“出走的娜拉”和“反抗夫權的象徵”。 她的書寫,借案件抨擊舊式婚姻制度,蘇青以此鞏固了自己“新女性”的公共形象。
在醬園弄案發的4、50年代,所有試圖講述它的人因自身立場而重塑它。而詹周氏本人,始終是那個被代言、被定義的“她者”。
詹周氏一次被貼近自身的講述,是1982年,臺灣作家李昂寫作的小說《殺夫》。詹周氏的案件被搬去臺灣鹿港,重現一個女性在婚內被強姦、侮辱後被逼殺人的故事。
《殺夫》中,女主人公林市長期被丈夫陳江水視為洩慾和洩憤物件,遭受持續的語言羞辱、家暴。鄰居們聽得到林市的哭喊聲,看得到她身上的傷痕,卻選擇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她所在的社會默許陳江水的暴力,暗示一種社會秩序——男性對女性擁有絕對的支配權,包括對她們身體的任意處置。
終於,被“強姦”、“羞辱”之後,林市陷入了詹周氏殺夫時的迷狂,趁丈夫熟睡,拿起了丈夫的殺豬刀。 
女性遭遇的婚姻困境面對這種殺夫暴力,最具解釋力。林市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沒有自己的社會關係網路,離開丈夫意味著社會性死亡。 不健全的婚姻制度下,女性喪失了自主權。王德威教授申論《殺夫》的女性主義成分,認為小說談論的是“八十年代的殺夫白描合法婚姻所默許的性暴力”。
李昂出生於1952年的臺灣農村鹿港,一個儲存著濃厚傳統文化的地方。與詹周氏一樣,她們都在以男性為中心的傳統社會結構中成長,親身體驗過這種文化對女性的約束和期待。
李昂生命中還經歷過另一段壓抑的時期。1979年,戒嚴時期的臺灣,《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辦人權紀念活動,招致大規模的逮捕行動。任何被認為具有"異議"色彩的知識分子,都可能面臨監控、逮捕或迫害。
李昂身陷其中,回憶“那是看不到一片光的日子”,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一段時間都要服用抑鬱症藥物,整個人被變得反應遲鈍。
權力能掌控敘事,決定一個人有哪些生命中的經驗,決定哪些經驗不該講述。李昂在她的小說中安設場景,無論是車上、辦公室裡、屠宰場旁,都可以直白地發生並描寫性事。這是她奪回女性敘事權力的努力,也因這一努力而遭到非議,被汙衊為“大尺度”、“隨便”。” 
女性對詹周氏的解讀,一點點勾勒出普遍的女性困境。殺人是絕路中沒有辦法的舉動。但殺人的原始罪孽,也始終停留在這個歷史案件當中。

漣漪

醬園弄懸案在上世紀激起的最後漣漪,是1990年初,文化作者們將其視為抗戰時期轟動上海的血案,以歷史掌故重述發表。 
當1990年,記者徐平前往大豐農場見到詹周氏其人,感到恐懼、害怕。懸置在那次採訪之上的最根本困惑,也還是“兇案的真相”背後,詹周氏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 
這本是2025年6月21日上映的《醬園弄》電影想要再現的。章子怡以其驚人的演技和妝造試圖呈現一個殺夫者形象。但最終的電影中,詹周氏的痛苦與反抗、命運的變化被潦草帶過,成為推動敘事線的工具,其他角色展現人物弧光的助推。這種商業化的包裝,試圖同時迎合殺人奇案的恐懼和當下的女性主義熱,使得電影的口碑兩極分化,遭遇了豆瓣開分5.9的滑鐵盧。 
許多人評論,這部電影的“懸案”是一種虛假宣傳,因為案件本身簡單明瞭。三位正派大女主互相幫助形成的“女性主義”,也在影片結尾的強硬昇華中顯得生硬、淺薄。 
導演陳可辛在受訪時表示,他真正想借故事呈現的,是時代變遷在個人身上引起的漣漪,“說它是一個懸案,不如說是一個奇案,這個‘奇’是來自於所有外圍的影響,是時代的改變使得她活了下來。”導演試圖呈現一個時代的變遷,力圖表達民國眾生相時,詹周氏的個體故事最終被宏大敘事所淹沒。
圖源電影《醬園弄》丨章子怡在影片中
敘事權力在各方之間流轉,就像納博科夫的《洛麗塔》讓亨伯特壟斷了敘事,真實的多洛蕾絲被消音,詹周氏的故事同樣被各方詮釋、扭曲、再詮釋。但在公共輿論場中,詹周氏的故事,唯獨從未屬於徐平在大豐農場見到的那個平凡的老太太。
徐平後來走訪醬園弄的鄰里,意外得知詹周氏在後來改名周慧珍之外,還有一個鄰里間互相稱呼的名字:春蘭。 
春蘭年輕的時候,在人眼裡“蠻漂亮的”,不同於人們後來期待又大失所望的“當代潘金蓮”形象。春蘭的本性也並不暴戾。據說,提籃橋獄中,她被安置在繡花組,手很巧,繡花又好又快,是女犯中的佼佼者,還和比鄰的女犯們相處融洽。 
1990年,春蘭將近80歲。7年前從託兒所退休,每月退休金有100多元,乾兒子、女兒們住在隔壁,會抱著孫子孫女上門,勸她別太節省,也多吃吃肉。春蘭自己的愛好,除了小孩,則是每天打打麻將。 
春蘭人生裡唯一的波折,是那場婚姻造成的長期壓抑和絕望。警察來時,她等在家裡,沒有逃跑。從她的性格、困境和後來的人生來推測,這一等待說明,她的內心已經解脫。 
久陷輿論風波,春蘭也許由此而誕生一種智慧。面對徐平的提問,她回答道:“和詹雲影相處一場,也全是緣分,後來出了那樣的事,怕也是緣分已盡。”她的沉默,是對記憶的保護。 
私人生活之外,春蘭曾經是另一個符號,一個被無數人詮釋的“詹周氏”,而她自己的想法、感受,永遠消失在歷史中。 

撰文|劉思聰

編輯|崔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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