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民營經濟促進法》:公正執法與改革助力更重要

以下觀點整理自李迅雷在CMF宏觀經濟熱點問題研討會(第93期)上的發言
立法與執法的現實困境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對貫徹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有著積極的意義。目前有較多的法律法規與民營經濟相關,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保障中小階級款項支付條例》《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然而,法出多門,法律之間的關係需要理順。此外,儘管目前已有多項支援民營經濟發展的立法,但執法的規範性仍需加強。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要義仍然是強調平等,確保機會均等。民營企業與其他型別企業應在市場競爭中享有平等地位。然而,現實中仍存在諸多問題。例如,訴訟和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地方保護主義現象是一個反覆被討論的話題。本地企業在外地提起訴訟時,一般勝訴機率較低,即使勝訴,執行到位的可能性也不大。這類問題反映出執法在公平、公正和公開透明方面仍有不足,亟需強化討論和改進。
今年以來,地方財政壓力加劇。前三季度,全國稅收收入同比負增長超過5%,部分地區出現財政捉襟見肘的現象,甚至出現了不少“遠洋捕撈”的違法行為
這表明,雖然立法本身沒有問題,但在執法規範性和實際操作性方面仍存在許多值得探討的空間。這個問題非常重要。我國法律數量龐大,從全國到地方,立法總量可能全球領先。我曾在擔任上海市人大常委10多年中的大量工作就是參與立法,如此眾多的地方法規和條例不斷湧現,但實際執行效果如何仍然需要評估。

民間投資意願不足的深層原因
我們常用“五六七八九”來概括民營經濟的重要貢獻:民營企業提供了超過50%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就業崗位,以及90%以上的企業數量。
然而,從今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年報中可以看出,民營企業的利潤佔比僅為16%,相比2021年的18%下降了兩個百分點。但截至今年上半年末,民企上市公司數量佔比相比10年前提高了12個百分點,為73.4%,達到3925家;市值佔比從38.8%提高到46.0%。
民企上市公司利潤佔比偏低

來源:Wind,中泰證券研究所
儘管民營企業對社會的貢獻巨大,但上市公司的利潤佔比偏低,這是否可以解釋民間投資意願不足?原因何在?儘管這是上市公司的資料,未必能代表全國,但至少也算一個不小的樣本。以小見大,現狀並不樂觀。
從固定資產投資來看,今年前三季度民間投資增速為負,而整體固定資產投資增速為3.4%。這一反差在資本市場中也得以體現:一級和一級半市場中,民間資本規模持續下降,而政府及國有資本的投資卻在上升。此外,民間資金在私募股權和風險投資的投入量也不大,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逐漸成為股權投資市場的主力軍。
這種現象是否與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及融資渠道是否暢通有關?儘管從槓桿率看,民營企業的槓桿率低於國有企業,但為何其投資意願仍不足?
初步分析表明,中國經濟面臨突出的結構性問題。若將民間投資和PPI做比較分析,發現PPI下行時,民間投資增速通常也會放緩,反之亦然。自2012年至今,將近12年,大部分時間PPI都為負,只有2017、2018和2021年PPI在全年沒有出現過負值。表明中國經濟進入到減速調整階段。
2013年以來PPI和核心CPI走勢

來源:Wind,中泰證券研究所
從GDP增速看,2010年以後GDP增速持續放緩。另一個分水嶺是在2021年後,房地產長週期進入下行階段,由於民間投資在房地產領域的佔比較高,所以其投資意願明顯下降。上述問題表明,除了在立法層面推動公平競爭、機會均等以及最佳化民營企業負面清單外,在結構調整和改革層面還需加大力度。

從立法到改革:
如何破解民營經濟發展瓶頸
民營經濟當前面臨的問題與經濟結構和增長模式密切相關,僅靠立法無法完全解決,必須依賴經濟結構的再調整和深化改革。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中國經濟存在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問題。產能過剩導致投資回報率下降,使得企業不願投資,PPI長期為負進一步壓縮了企業的毛利率,進一步減弱企業投資意願。
為何PPI長期為負?為何產能過剩問題長期無法解決?這背後牽涉到居民部門、企業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收入分配問題。居民部門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抑制了消費意願。如果消費需求上升,產能過剩問題將得到緩解,民間投資意願進而能大幅提升。
此外,居民部門內部的財富分化問題也加劇了消費和投資的困境。截至今年10月末,居民存款餘額接近150萬億,鉅額儲蓄未能轉化為消費或投資,說明我國經濟已經從過去的供給約束變成了需求約束。鉅額居民儲蓄寧願呆在銀行也不願去花,為此需要研究我國居民部門的財富分化和階層固化問題。
二戰後全球經歷了近80年的和平發展階段,長期經濟發展的結果是全球的社會財富的體量越來越大,但眾多步入發達國家行列的資料表明,當社會財富規模越大,財富的集中度就越高,分層現象愈發明顯,亟需透過結構調整和改革推進。
就我國而言,國有企業總資產規模很大,槓桿率水平過高,但是資產回報率偏低,是否應該繼續深化國企改革?民企的槓桿率水平相對低,佔總人口10%的居民(包括企業家)的儲蓄規模巨大,槓桿率水平很低。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必須要推進國企改革,那麼規模龐大的民間資金是否可以參與到國企改革過程中呢?
在全球普遍存在的經濟分化和固化的過程中,我們也難以做到特立獨行,那麼,是否需要“攪拌”一下經濟?讓沉積在杯底的各種資源動起來,如果攪拌得好,那麼整個經濟就有活力,內迴圈就暢通了。
記得30年多年前,我還是一名青年學者,當時學術界熱議的是如何避免3千億元的居民存款(被喻為“籠中虎”)被提出來搶購商品。因為當時中國處於短缺經濟時代,長期高通脹的原因是受供給約束;如今,供給相對過剩,經濟處在增量收縮中,受需求約束,150萬億元的鉅額存款變成是“睡美人”
再看一下2023年底的國有資產總規模:全國國有企業資產總額371.9萬億元;國有金融企業資產總額445.1萬億元;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64.2萬億元。但2023年國企的總利潤僅為4.63萬億元,總資產回報率並不高。
如果能透過最佳化政府、企業和居民三大部門之間,以及中央與地方、國企和民企、高收入與低收入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結構,讓沉積的生產要素運轉起來,則中國經濟潛在增長率可以明顯提升。
這方面的政策空間很大,雖然法律與立法層面非常重要,但這還不足以解決當前民營企業面臨的諸多問題。無論是國企改革還是財稅體制改革,都蘊藏著巨大的潛力,可以為發展國有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兩個毫不動搖”提供有力支援。
文章僅作為學術交流,不代表CMF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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