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座談會”的不同訊號

今天上午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格外引發關注。
大家都習慣於把這一次的“座談會”和2018年那一次作對比。似乎這些年沒有開過類似的“座談會”。
實則不然,在過去的這六年間,除了每年的兩會前以外,在一些重大決策前,都會有的“黨外人士”座談會,其中往往都有民營企業家的參與。
而在這五年多的時間裡,還有兩次和企業家的“專題”座談。
一次是2020年7月21日在北京召開的“企業家座談會”,當時主要議題是“應對新冠疫情對經濟造成衝擊,聚焦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參會人員包括,小米集團董事長雷軍、福耀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美的集團董事長方洪波,海螺集團董事長高登榜、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等。
還有一次是2024年5月23日,在山東濟南召開的“企業和專家座談會”,當時主要議題是“二十屆三中全會即將召開,重點研究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問題。”
參會人員包括,國家電力投資集團董事長劉明勝、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董事長左丁、安踏體育用品集團董事局主席丁世忠、浙江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德國博世(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總裁徐大全、香港馮氏集團主席馮國經等企業代表。
而之所以大家都對今天這一次“座談會”更重視,和2018年的那次“座談會”相對比。主要是因為,這一次的座談會是以“民營企業座談會”為名,更加“精準”,更有“象徵性”。
2018年,中美貿易摩擦不斷加劇,外部壓力持續增大。民營企業不僅面臨著融資困難的問題,在市場準入方面也受到諸多限制。2018年前三季度,民間投資增速下滑至8.7%,低於2017年水平,當時市場上蔓延著“民營企業退場論”和“國進民退”的聲音,使得民營企業的信心受到嚴重打擊。
在這樣的背景下,會議首次提出“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並強調“兩個毫不動搖”,釋放出了極具重要意義的制度性支援訊號。
時隔五年多時間,又一次的“民營企業座談會”再一次召開,那麼這一次座談會和上一次有什麼異同呢?
大家好,我是圓方,今天我們一起聊聊:兩次“民營企業座談會”有何不同?
首先,是參加人員的不同。
與參加人員的不同,圓方本來梳理了一下,臨近這篇文章截稿,發現有一張圖搞得不錯,就先把這張圖放上來吧。
相對比這兩次會議的“主要參會人員”,可以看出來以下幾個區別:
1、參會的行業,更加“科技”。
2018年時,可能更側重於支援民營企業應對當時的挑戰,如融資難、市場準入等問題,因此參會企業更多元,涵蓋不同發展階段和行業。
而到了2025,則更加強調國家“十四五”規劃中的科技自立自強、碳中和目標、數字經濟等戰略方向,所以相對而言更加集中,含“科”量更高。
2、參會的企業規模和影響力進一步提升。
2018年參會的企業家多為細分領域龍頭,但國際影響力有限,部分企業仍處於技術追趕階段。
而2025年參加的企業,多為全球產業鏈主導者:華為(5G技術、全球通訊裝置第一)、寧德時代(動力電池市佔率超35%)、比亞迪(電動車銷量全球前三)、騰訊(全球最大遊戲與社交公司)、美團(全球最大本地生活平臺)、科大訊飛(智慧語音全球領先)、正泰集團(全球光伏龍頭)。
3、領導也有所不同
這一次二號位參加了,上一次二號位沒參加。
嗯,如果說還有參與人員區別的話……這一次圓方沒有參加……(這句不是開玩笑)
當然,除了參與人員不同,大家最該關注的其實是在會議上的重要講話。
圓方認真對比了兩次會議的講話稿,大概有以下五個方面,是值得我們去了學習的。
一、關於“兩個毫不動搖”
(2018)
我們黨在堅持基本經濟制度上的觀點是明確的、一貫的,從來沒有動搖。我國公有制經濟是長期以來在國家發展歷程中形成的,積累了大量財富,這是全體人民的共同財富,必須保管好、使用好、發展好。我們強調把公有制經濟鞏固好、發展好,同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不是對立的,而是有機統一的。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應該相輔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寫入了憲法、黨章,這是不會變的,也是不能變的。任何否定、懷疑、動搖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所有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
(2025)
民營企業是伴隨改革開放偉大曆程蓬勃發展起來的。幾十年來,關於對民營經濟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地位和作用的認識、黨和國家對民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我們黨理論和實踐是一脈相承、與時俱進的黨和國家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黨和國家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區別:
相對比2018年的防禦性表述("否定、懷疑、動搖"),2025年更多的是建設性表述("平等使用/公平參與/同等保護"三原則)。某種意義上是開始從,從意識形態辯護轉向制度保障構建。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實際是承認不同所有制經濟的比較優勢
而2018年,更多的是強調製度的歷史合法性(一貫的,從來沒有動搖),但是2025年的表述中,突出改革開放程序中的實踐合法性("一脈相承、與時俱進"),特別是“與時俱進”這四個字,值得大家多多品味。
二、關於民營企業的機會
(2018)
我們要看到有利條件,增強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必勝信心。我國擁有巨大的發展韌性、潛力和迴旋餘地,我國有13億多人口的內需市場,正處於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階段,中等收入群體擴大孕育著大量消費升級需求,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蘊藏著可觀發展空間。我國擁有較好的發展條件和物質基礎,擁有全球最完整的產業體系和不斷增強的科技創新能力,總儲蓄率仍處於較高水平。我國人力資本豐富,勞動力的比較優勢仍然明顯。我國經濟發展健康穩定的基本面沒有改變,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生產要素條件沒有改變,長期穩中向好的總體勢頭沒有改變。
我們有黨的堅強領導,有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全面深化改革不斷釋放發展動力,宏觀調控能力不斷增強。只要我們保持戰略定力,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我國經濟就一定能夠加快轉入高質量發展軌道,迎來更加光明的發展前景。
(2025)
現在我國民營經濟已經形成相當的規模、佔有很重的分量,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具備堅實基礎。新時代新徵程,我國社會生產力將不斷躍升,人民生活水平將穩步提高,改革開放將進一步全面深化,特別是教育科技事業快速發展,人才隊伍和勞動力資源數量龐大、素質優良,產業體系和基礎設施體系配套完善,14億多人口的超大規模市場潛力巨大,給民營經濟發展帶來很多新的機遇、提供更大發展空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多方面顯著優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斷健全和完善,將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更為堅強的保障。
區別:
2018年時,民營企業的主體定位是,內嵌於宏觀經濟敘事("13億人口內需市場"),而2025年,已經成長為,獨立主體建構("已形成相當規模、佔有很重分量"),算是在某種程度上,確認民營經濟的結構性地位。
在2018的表述中,民營企業的機會更多的是補短板邏輯(城鄉區域不平衡),而2025年的機會,則是"超大規模市場乘數效應"(14億人口×消費升級×數字化轉型)是一個偏積極進取的導向。
最後,在“優勢”方面的表述也有了調整……
三、關於面臨的困難
(2018)
近來,一些民營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遇到市場、融資、轉型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成因是多方面的,是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等多重矛盾問題碰頭的結果這些困難是發展中的困難、前進中的問題、成長中的煩惱,一定能在發展中得到解決。

(2025)

前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一些困難和挑戰總體上是在改革發展、產業轉型升級過程中出現的,是區域性的而不是整體的,是暫時的而不是長期的,是能夠克服的而不是無解的。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對國內外形勢的判斷上來,統一到黨中央對經濟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在困難和挑戰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來,保持發展定力、增強發展信心,保持愛拼會贏的精氣神。
區別:
在2018年談困難的時候,是有一些模糊的,講的多重矛盾疊加(市場/融資/轉型×外部/內部×客觀/主觀),在2025年談問題的時候。則更加具體鎖定改革程序中的結構化矛盾(改革發展+產業轉型)
同時,空間和時間也更加明確,從2018年"發展中的困難"(全域性)到2025年"區域性的"(特定領域),從2018年的"成長中的煩惱"(長期伴隨)到2025年"暫時的"(週期波動)
特別是從“

困難和問題

”(2018)到

困難和挑戰

(2025),從“問題”到“挑戰”,也很有韻味。

四、關於解決問題的方案
(2018)
在我國經濟發展程序中,要不斷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幫助民營經濟解決發展中的困難,變壓力為動力,讓民營經濟創新源泉充分湧流,讓民營經濟創造活力充分迸發。當前要抓好6個方面政策舉措落實。
一是減輕企業稅費負擔……二是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三是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四是完善政策執行方式……五是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六是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既要查清問題,也要保障合法的人身和財產權益,保障企業合法經營,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
(2025)
紮紮實實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是當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重點。凡是黨中央定了的就要堅決執行,不能打折扣。要堅決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各種障礙,持續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各類經營主體公平開放,繼續下大氣力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要著力解決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
要強化執法監督,集中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切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同時要認識到,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各類所有制企業的違法行為,都不能規避查處。要認真落實各項紓困政策,提高政策精準度,注重綜合施策,對企業一視同仁。要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立足實際,統籌抓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
區別:
關於如何解決問題,2018年是任務清單模式(6項具體措施),而2025年是系統治理模式(政治勢能+法治保障+市場機制)。特別是新增執行鐵律"黨中央定了的就要堅決執行"(政治紀律剛性化);深化開放領域明確"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公平開放"(破除自然壟斷壁壘);強化問責機制"統籌抓好落實"隱含黨政同責考核體系。都必18年的力度要大不少。
有其是這一句:同時要認識到,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各類所有制企業的違法行為,都不能規避查處。
意味深長……
五、關於企業家如何做?
(2018)
希望廣大民營經濟人士加強自我學習、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珍視自身的社會形象,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範。民營企業家要講正氣、走正道,做到聚精會神辦企業、遵紀守法搞經營,在合法合規中提高企業競爭能力。
要練好企業內功,特別是要提高經營能力、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新一代民營企業家要繼承和發揚老一輩人艱苦奮鬥、敢闖敢幹、聚焦實業、做精主業的精神,努力把企業做強做優。還要拓展國際視野,增強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
(2025)
企業是經營主體,企業發展內生動力是第一位的。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要滿懷創業和報國激情,不斷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國情懷,富而思源、富而思進,弘揚企業家精神,專心致志做強做優做大企業堅定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中國式現代化的促進者。
要堅定不移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堅守主業、做強實業,加強自主創新,轉變發展方式,不斷提高企業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努力為推動科技創新、培育新質生產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作貢獻。
要按照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完善企業治理結構,規範股東行為、強化內部監督、健全風險防範機制,不斷完善勞動、人才、知識、技術、資本、資料等生產要素的使用、管理、保護機制,重視企業接班人培養。要堅持誠信守法經營,樹立正確價值觀和道德觀,以實際行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力所能及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多向社會奉獻愛心。
區別:
關於企業家未來應該如何做,其實有幾個變化是巨大的:
首先,從做到聚精會神辦企業(2018)到專心致志做強做優做大企業(2025),是給了民營企業規模發展的合法性確認。
其次,2018年的事後,企業家是被動規範物件("三自我":學習/教育/提升)到了2025年,則升級為主動歷史主體("建設者/促進者"雙重政治身份)。而從"現代企業制度"到"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新的正規化轉變。
最後,在回報社會方面,2018年比較寬泛,而2025則更加具體,明確五大責任領域:科技創新(國家戰略),鄉村振興(城鄉融合),區域協調(空間正義),生態保護(綠色發展),公益慈善(三次分配)。
某種意義上,是從無限責任到了有限責任。
總結:
兩次座談會,相隔五年,折射出中國民營經濟從"制度辯護"到"制度自信"的深刻躍遷。
2018年以"定心丸"破除雜音,2025年用"三原則"構築根基,政策話語的演進實則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成熟宣言。當"超大規模市場乘數"替代"補短板邏輯",當"系統治理"取代"任務清單",我們看到的不僅是政策工具箱的升級,更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生動註腳。
今日之中國,正以法治稜鏡折射公平正義,用改革鐵律鍛打市場筋骨。從被動應對"成長的煩惱"到主動擁抱"轉型的陣痛",從"經濟主體"升維為"歷史主體",民營企業已站在新時代的座標系上。
當十四億人的消費升級浪潮與數字革命同頻共振,當"建設者"的使命與"促進者"的擔當交相輝映,這不僅是民營經濟的春天,更是民族復興的進行時。時代的考卷已然展開,讓我們以創新為筆、實幹為墨,在高質量發展的答卷上書寫屬於中國企業家的星辰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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