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加拿大一名中國女留學生失蹤,隨後證實遇害,其同居男友有極大嫌疑,卻成功逃回中國,因中加警方行政溝通問題讓他有機會逍遙法外。後來中國警方將他緝拿歸案,一審殺人罪成囚終身,上訴卻改判誤殺,只關了7年便獲釋。最後他還試圖帶妻移居紐西蘭,被發現提交虛假資料而未能得逞。

▲李昂
藏屍行李箱 失蹤11天才被發現
2002年10月9日,中國留學生李昂在溫哥華巴納比(Barnaby)警局報案,稱同居女友趙巍失蹤了。她說女友前一天晚上十點離家,去超市買食用油,之後就杳無音訊。他聲淚俱下地對記者,他很後悔沒有陪女友一起外出:“她(趙巍)一直沒有回家,我很難過⋯⋯”
警方對趙巍的失蹤沒有頭緒,卻因為李昂一直配合調查,於10月18日排除李昂作案的可能。2天后,有人在泰夫湖畔發現行李箱藏屍,死者脖頸處有勒痕,死因為窒息。由於加拿大警方辦事效率的低下,屍體發現2天仍未確認身份,反而是媒體猜測這具無名亞裔女屍,很可能是失蹤十幾天的趙巍,還有一些記者打電話給李昂,想要聽聽他的看法。令記者驚訝的是,幾天前還在痛哭流涕的李昂,在發現湖邊棄屍後顯得暴躁不安,痛斥記者干擾了他的生活,然後不再受訪,還極速退學。
高度可疑卻成功飛返中國
10月23日,經過DNA比對,加拿大警方終於確認棄屍是趙巍,認為其熟人是重要疑犯,包括李昂和與女友一起同居的表哥張翰。然而,當天下午,李昂就買了返回北京的機票,並前往機場,警方截住李昂,卻在問話2小時後放行。
10月30日,加拿大警方將李昂的表哥張翰帶回警局協助調查。在審問下,張翰承認協助李昂棄屍,但他說不知道李昂殺害趙巍的原因。警方以協助謀殺罪拘捕了張翰,並從他口中得知李昂在北京的住址,加方邀請中國協助將李昂緝拿歸案。

▲趙巍
中方欠缺證據只能放走李昂
2003年2月,李昂被北京警方逮捕,但加方希望將他帶回加拿大制裁,不願向中方提供他的犯罪證據。中國警方則認為,李昂和趙巍都是中國公民,中國有該案的司法管轄權,堅持李昂應在北京受審。由於中加之間沒有引渡條約,加拿大無法引渡,最終因為加方沒有提供犯罪證據,北京也只好因證據不足釋放李昂。
聽到李昂被釋放的新聞後,海內外華人極其不滿,趙巍的父母多次前往加拿大,尋求制裁兇手。在溫哥華華裔議員關慧貞(Jenny Kwan)等施壓下,中加兩國達成協議,加拿大同意向中方移交證據,由中國審訊,中方承諾即使李昂被判有罪,也不會判死刑。
就在兩國爭奪司法管轄權時,李昂已悄悄改名為“李佳明”,並離開了北京。2006年,李昂以“李佳明”的身份結婚,隨後還生了2個孩子。北京警方在2009年7月查到他藏在西藏,以“故意殺人罪”將他緝捕歸案。
2011年9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於趙巍加拿大被害案開庭審理,但並不對外公開,一年後裁定李佳明(原名李昂)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須向趙巍家庭賠償113.33萬人民幣。李昂不服判決,立刻上訴,改口承認殺了趙巍,但只是在玩“枕頭大戰”時意外將她悶死。又經過3年的審理,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採納了李昂的說法,改判過失殺人,刑期縮短至7年。由於李昂2009年已入獄,他在2016年刑滿獲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