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種:單一制的“中央集權”國家;
所謂的“中央集權”就是指:地方政府的權力由中央政府授予,接受中央政府的統一領導。如果地方政府不作為或不聽從中央的命令,那麼中央可以直接罷免其職務。
比如,中國、日本、韓國、英國、法國等國家採取的就是中央集權制。
第二種:聯邦制的“中央與地方分權”國家。
所謂的“中央與地方分權”就是指:地方政府的權力不是由中央政府授予的,地方政府有非常大的獨立性。如果地方政府不聽從中央政府的命令,那麼中央政府也無權罷免他。
比如,美國、俄羅斯、德國和印度等國家採取的就是中央與地方分權的制度。

為什麼會出現兩種國家結構?到底是中央集權制好還是分權制度好?
下面,我們就和大家詳細談談這個問題。
這兩個問題,我覺得很有必要單獨分析下:在面對問題的時候,我們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只有那樣,在面對新問題的時候,我們才能得出更加客觀的結論。
我們先說說“聯邦制”到底是如何形成的?中國為什麼不可能實行聯邦制?
假設亞洲有10個國家,這10個國家實力都差不多。
由於彼此實力都差不多,所以誰也不敢輕易發動戰爭——如果你對另外一個國家發動戰爭的話,即使滅掉了那個國家,你也殘廢了,那時別的國家就會來吞併你。
假設這個時候,在亞洲旁邊的歐洲有一個國家非常強大,它的實力超過了任意兩個亞洲國家,這時它準備侵略離它最近的兩個亞洲國家……
這個時候,亞洲其它8國就面臨兩種選擇:
第一,坐山觀虎鬥,看著歐洲國家和那兩個亞洲國家拼死搏鬥,甚至在那兩個國家背後放“冷槍”,趁機佔領一些領土;
第二,聯合起來,共同對付歐洲國家。
如果讓你選擇,你會選擇哪種?
當然是第二種了!
如果你選擇第一種,那麼等歐洲國家吞併了那兩個亞洲國家後,很快它就會再次發動侵略,然後再吞併2個亞洲國家……最終,你的國家也一定會被它吞併了。
那麼就出現一個問題:怎麼聯合?
如果每個國家派出一支軍隊,都由自己國家的將軍領導,那麼就沒有凝聚力了,因為每個國家都希望別的國家在前面當“炮灰”。比如,在戰國的時候,秦國準備吞併韓國,其它6國結成了聯盟,組成了聯軍,但是最終被秦國給一一分化了。
所以,這種方式肯定是不行的,太容易被各個擊破了。
那麼,怎麼才能保證彼此不扯淡,還有凝聚力呢?
於是,大家坐下來一起商量:不如,我們成立一個獨立於各個國家的軍隊,每個國家都負責出一部分兵和一部分錢,然後這個獨立的軍隊就可以拿著錢再徵一些兵。這個軍隊的任務就是防止侵略,不得參與任何國家的內政,戰爭結束以後也不解散。
好了,這10個國家有了一個統一的軍隊了,專門負責國防。
由於這10個國家成立了獨立於各國的軍隊,專門防止歐洲的入侵,歐洲國家不敢侵略亞洲了。
這個時候,又出現一個新的問題:貿易問題。
亞洲有10個國家,由於每個國家所處的地理位置都不一樣,所以都有各自的優點:有的國家以草原為主,畜牧業比較發達,牛羊吃不完;有的國家處於山區,礦業非常發達,鐵礦用不完;有的國家處於平原,農業非常發達,糧食吃不完;有的國家靠近水源,漁業比較發達……
大家想活得更好,彼此之間就需要貿易。
那麼,怎麼貿易呢?
由於每個國家都是主權國家,所以彼此使用的貨幣都不相同。由於各自貨幣不相同,彼此都不信任對方的貨幣,所以這些國家沒有辦法透過貨幣來交易,只能採取“以物易物”的方式進行交易。
以物易物的效率太低了!
怎麼辦?
不如,我們再成立一個獨立的貨幣組織,這個貨幣採用的不是任何一個國家的貨幣,而是一種全新的貨幣,然後大家就用這個貨幣進行貿易。
就這樣,這10個國家又成立了一個獨立於所有國家的貨幣組織。
……
慢慢地,這10個國家就把涉及到與對方國家進行貿易的東西都獨立出去了;再加上前面說的,為了防止外敵入侵,又把國防獨立出去了……
最後,大家一看,軍隊、貨幣、外交、財政等都獨立出去了……
既然那樣,不如我們成立一個聯合政府好了:只要涉及到國家安全、對外關係、對外貿易的,都有這個聯合政府來統一管理;不涉及到國家安全、對外貿易和外交關係的,還由各自國家來管理!
對的,聯邦制就這麼形成了。
這個聯合政府就成了“聯邦政府”,這10個國家就成了“邦”或“州”——印度叫做“邦”,美國叫做“州”。
所以,所謂的“聯邦”其實就是由眾多國家聯合在一起的一個“國家”,只不過這些國家把一些對外的權力(國防、外交、關稅等)交給了聯合政府。
聯邦政府只負責國防安全、對外貿易(比如關稅權)等極少數的權力,其它權力都在各個邦或州。比如,每個邦的領導人還是由那個邦的人民自己選舉產生,聯邦政府既無權任命,也無權罷免;每個邦如何發展經濟還是由那個邦的政府負責,聯邦政府也無權干涉……
比如,美國各州的州長是州老百姓選舉誕生的,總統既無權命令他做什麼,也無權罷免他。在美國,總統從來沒有召集各州的州長開過任何會議,因為州長根本就不搭理總統——共和黨執政,民主黨的州長不搭理他;民主黨執政,共和黨的州長不搭理他。
美國的聯邦制是如何形成的呢?
幾乎和我們上面說的是一樣的。
哥倫布發現美洲以後,英國人在美洲建立了13個彼此管不到彼此的州,也被稱為“北美十三州”。

這些州,每年都要給英國政府交稅……
那個時候,英國在歐洲和法國爭霸,常年戰爭,財政異常緊張。為了支撐戰爭繼續下去,英國加大了對北美十三州的稅……
你說北美那十三個州願意嗎?
當然不願意!
更何況,北美離英國那麼遠,山高皇帝遠,正愁沒有“自立山頭”的理由呢。
於是,它們就想要獨立了!
但是,那時英國實力還很強大,如果它們不聯合起來,是打不過英國的——造反就是死路一條。
於是,這十三個州就聯合起來,共同成立了一支軍隊。這支軍隊由一個非常著名的人領導,他就是華盛頓!
這十三個州在華盛頓的領導下,在法國、荷蘭等國家的支援下,打敗了英國,最後實現了獨立。
現在大家知道美國的聯邦制是如何來的吧——就是那十三個相互獨立的州為了擺脫英國的控制,聯合起來組成的。
印度採取的也是聯邦制,但是它的形成還和美國不一樣。
二戰前,印度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一個地理概念——“印度”就和東南亞、東亞、中亞等一樣,是地理概念。
在“印度”這個地理區域內,有很多很多的小國家,然後英國把這些國家都給佔領了,都成了英國的殖民地,也被稱為“英屬印度”。
二戰的過程中,英國實力大損,無力再控制印度的那些小國家,於是英國就打算讓它們獨立。
事實上,當時英國根本不想讓印度獨立,英國人進行了估算,結果是:如果想要維持對印度的控制,至少需要150萬軍隊。
二戰後,英國根本沒有那個實力了。
於是,英國不得不讓它們獨立。
這就有了所謂的“蒙巴頓方案”。
“蒙巴頓方案”主要是按照宗教信仰讓印度獨立的:信仰印度教的國家歸入印度,信仰伊斯蘭教的國家併入巴基斯坦。
所以,大家記住了:印度和巴基斯坦也是由很多個國家組成的,這些國家都像北美十三州一樣,把一些重要的權力交給了聯邦政府,但是其它權力還是在各邦的。
比如,印度的喀拉拉邦還是印度共產黨執政的。

現在大家知道聯邦制是如何來的了吧?也知道為什麼美國每個州的州長可以不聽總統的話了吧?因為那些州其實就相當於一個獨立的國家,只不過那些國家把一些重要的權力給了聯邦政府,絕大部分權力還在本州之內。
這就好像中國、日本、韓國、越南等國家成立一個聯邦政府,把國防、外交、關稅等交給了那個政府,其它的權力還歸各國自己的。
現在的歐盟就是由歐洲不同國家組成,那些國家已經把貨幣的權力交給了歐盟,但是軍隊、外交、財政等還沒有交給歐盟——現在的歐盟正在往那步努力。
中國、日本、韓國、法國等國家為什麼不採取“聯邦制”?
因為它們在歷史上一直就是一個國家啊!
按照正常的理解:聯邦制國家中,每個州(或邦)的州長(或邦長)都是由各個州人民自己選舉產生的,聯邦政府無權任命和罷免他們。
但是,問題又出現了:對於一個州來說,除了一些重要的權力被聯邦政府收走了,其它方面它和一個獨立的國家是沒有任何區別的。既然每個州都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那麼州長為什麼又無權任命和罷免市長呢?
這個就更復雜了,是“疊加”起來的。
比如,德國以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不是國家聯盟,按照道理它不應該採取聯邦制啊?
但現實是:現在的德國採取的也是聯邦制!
為什麼?
對的,這是從封建制演變下來的。
什麼叫做“封建制”?
“封”就是指封土,“建”就是指建國。
在封建社會的時候,國王把土地分給大臣或貴族,而那時採取的世襲制,貴族死後,封地就由其嫡長子繼承了——只要封建領主不犯錯,國王也無權罷免他。
當然了,有的貴族實力非常強大,根本不怕國王,國王也拿不掉他的權力。
我們以中國為例,大家就更容易懂了。
比如,在春秋戰國的時候,戰國七雄的國君就相當於歐洲封建社會時期的貴族領主,周天子就相當於國王。戰國七雄的國君鳥周天子嗎?周天子在他們的眼中就是個擺設啊!每個國家的國君都是由自己決定的,決定以後去通知下週天子,然後周天子頒佈“詔令”。
如果周天子不頒佈的話,強大一點的諸侯國就去威脅周天子、甚至要打周天子,弱點的國家就不給周天子交稅了,你說周天子是何苦呢?
所以,各國確定國君以後告訴周天子,然後周天子就會昭告天下,以示“新任國君合法”。
在戰國曆史上,周天子是很可笑的。比如,韓國新上任一個國君,周天子很快就頒佈詔令:恭喜韓國新任國君。過兩天,秦國滅掉了韓國,周天子很快就又頒佈詔令:恭喜秦國滅掉韓國。
……
德國採取的聯邦制,各邦的領導人由各邦人民選舉產生,聯邦政府無權任命和罷免。
假設,德國和法國、義大利等國家又組成了一個聯邦,那麼就等於“聯邦套聯邦”。
現在大家知道為什麼美國聯邦政府無權任命或罷免州長、州長也無權任命和罷免市長了吧,因為州長就相當於封建社會時候的“周天子”,市長就相當於封建社會時期的“諸侯王”啊。
說到這,或許又有人有疑問了:我們以前也長期處於封建社會,為什麼現在我們不是聯邦制呢?
我們的封建社會和歐洲的封建社會是不一樣的!
按照道理,封建社會應該是有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採取分封制;
第二個階段:採取中央集權制。
在封建社會初期,有很多的諸侯國,那些諸侯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各自都有自己的領地、軍隊和外交,雖然名義上共同遵奉天子為天下之主,但是實際上天子對他們是沒有制衡力的——這個時候就叫做“分封制”,即每個諸侯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由於每個諸侯都有自己的領地、軍隊和外交,所以一些強大的諸侯就想去吞併其它小的諸侯,擴大領土,諸侯之間不斷的發生戰爭……
最終的結果一定是:有一個諸侯滅掉了其它諸侯,統一了整個國家。
所有國家都合併成一個國家以後,自然就沒有“分封制”了,採取“中央集權制”了。
中國在春秋戰國的時候採取的就是“分封制”,然後始皇帝統一六國以後就形成了“中央集權制”。

歐洲呢?
歐洲進入封建社會以後,各個國家採取的也是“分封制”,然後各個貴族之間打的昏天暗地,整整一千年,那一千年也被稱為“黑暗中世紀”。
在那戰火紛飛的一千年裡,有的國家很早就進入了“中央集權”,但是有些國家則非常遲。
德國是歐洲所有國家中最後一個實現統一的國家——1871年,“鐵血宰相”俾斯麥完成了德國的統一,進入“中央集權時代”。
由於德國進入“中央集權”的時間太短了,封建殘餘勢力仍很強大,所以進入現代社會以後,德國就由“封建制”過渡到了“聯邦制”。
我相信看到這,大家就會徹底清楚聯邦制是怎麼形成的了。
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多個國家結成聯盟,形成了聯邦制;
第二,採取“分封制”的國家沒有成功實現“中央集權”,自然過渡到聯邦制。
在中國漫長的歷史時期內,中國長期都是一個統一的國家,而且在中央集權制時代兩千多年,所以我們怎麼可能採取聯邦制?
那麼,聯邦制和中央集權制到底哪個更好?
從制度進化的角度來看,當然是中央集權制比較好了:聯邦制意味著分散,中央集權制意味著集中。
在美國,一個州發生重大災難,那麼你別指望另外一個州來幫你,他們是不可能幫你的——因為每個州其實都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只不過這個國家把一些權力給了聯邦政府而已)。
比如,美國的某個州發生颱風、地震了,遭受了重大的經濟損失,那麼臨近的州是不可能全力援助你的,聯邦政府也無權要求他們援助你——這就好像德國、法國、義大利等國家組成一個聯邦制國家,義大利大地震了,德國會盡全力救助義大利嗎?會無償拿錢給義大利嗎?就算德國政府同意了,德國人民也不同意,因為援助的錢是德國人民的錢啊!
相反,中國呢?
我們採取的是中央集權制,要是哪個省發生地震、颱風,遭受重大經濟損失了,那麼中央政府就可以下達命令:江蘇省出1000人的救援隊伍,撥調200億;廣東省出1500人的救援隊伍,撥調300億;青海比較窮,出500人,就不用出錢了;中央政府出1000億……
更何況,中國長期處於中央集權制度下,整體概念深入人心,當一個省出現重大災難以後,老百姓都把他們當成是自家人,不但不會反對省政府拿錢去援助它,還會主動出錢、出力去幫助他們!
聯邦制國家是不存在這種思想的,因為在他們的眼中,受到災害的州就是其它“國家”,關我屁事,同情下就可以了——就像日本地震,我們象徵性的捐點錢和物資就行了,傻子才會不遺餘力的幫助它。
所以,聯邦制是一個落後的制度!
雖然聯邦制是一個落後的制度,但是有時你又不得不採取聯邦制。
比如,德國、義大利、法國等國家想統一歐洲,只有兩種辦法:
第一,利用暴力手段,透過戰爭實現統一。比如,法國的拿破崙、德國的希特勒等都想透過戰爭統一歐洲,但最終都失敗了。
第二,組成國家聯盟,然後慢慢的過渡到聯邦制國家,最終再進化為中央集權制國家。
很顯然,當今這個世界,想要透過戰爭實現地區統一是不可能了,所以只能透過聯邦制來實現,只有那樣才能慢慢過渡到一個統一的國家,然後再慢慢的過渡到中央集權制國家——每一次經濟危機、每一次自然災害、每一次世界範圍內的博弈,聯邦政府的權力就會大一分,最終形成中央集權制。
中國為什麼能在短短的幾十年就發展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
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採取的是中央集權制,具有強大的凝聚力,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
目前,中、美、俄這三個頂級國家中,只有中國採取的是中央集權制。
所以,從國家結構形式上來看,中國一定會代替美國成為世界頭號強國,因為我們採取的是中央集權制,而俄羅斯和美國想要實現中央集權需要的時間會非常的漫長——想要改變一種制度,除了暴力革命外,只能緩慢的推進(既得利益者勢力很強大,激進改革就會產生嚴重的社會動盪)!
當它們過渡到中央集權的時候,中國早已經甩它們八條街了。
我們常說的“四個自信”中的“制度自信”,其實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公有制為主體,私有制作為公有制的必要補充);
二是中央集權制度。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每當我在網路上看到那些不學無術的人整天說中國體制有問題的人,我就想給他們幾個大耳刮子,他們根本就不懂社會制度的演變過程,也根本不知道中國的制度到底有多先進!
誠然,我們的制度是有一些弊端,但那不是方向上的問題,只是細節問題。相對而言,西方的制度,很多都是“根”上出問題了。
我們的制度遠比西方的制度要先進,一些人竟然還崇拜西方的制度,想要實行西方的那種制度,那不是“明珠暗投”嗎?
—–全文到此為止。原創不易,如果喜歡,請點下“在看”和轉發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