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為女性天生溫和、擅長照料、有母愛的觀點,在今天常常被駁斥為一種服務於父權制的意識形態。這種觀點的背後是社會建構論。
我們每次調動“自然”或“天性”這個觀念,並試圖證明某種人性的自然性時,常常是在證成一種階序,而很少是在證成平等。
社會建構論在哲學領域有長久的歷史,復旦大學哲學教授謝晶從盧梭的經典作《論不平等》切入,拆解建構論的邏輯與矛盾。

講述 | 謝晶
來源 | 看理想節目《不平等》
1.
什麼是“社會建構論”?
有一種很常見的社會建構論,即關於社會現實是如何被建構出來的理論,我們可以把它稱之為廣義的社會建構論。
言下之意是說,一類事實不是被建構出來的,而另一類是。美國哲學家約翰·塞爾為了說明社會事實的建構性,舉了這樣一對例子:喜馬拉雅山上有雪這是自然的事實,但是一張面值一百的美元是社會事實。
就算世界上沒有人類社會,喜馬拉雅山上還是有雪,但是如果世界上沒有一群具有貨幣觀念的人,就不會有一百美元的紙幣。
還有一種常見的社會建構論,關於我們的認識是如何在社會中被建構出來的。
這樣的社會建構論也同意“世界上如果沒有人,喜馬拉雅山上也有雪”,這不由人的意志所決定,但是它會說:人們以什麼方式認識喜馬拉雅山上有雪,以及人們選擇去關注這個事實而不是關注別的,取決於人們說的語言、價值體系、生活方式等等。

《降臨》
和這很接近的還有一種叫“視角主義”的理論。視角主義認為,所謂的“客觀”知識實際上都和我們的特定視角有關。“視角”包括我們的社會處境,我們的認知工具和價值排序;它甚至包括我們的慾望。
所以生活在不同社會,具有不同身份和經歷的人,認識這個世界的視角是不一樣的。
但盧梭的社會建構論,是更狹義或者更激進意義上的社會建構論,因為它最關注一種東西的建構性:看上去不是被建構出來的“自然”的建構性。
當然,這種激進的社會建構論總是包含著或者說預設著第二種建構論,就是認識建構論。因為要證明“自然”是被建構的,常常就需要證明所謂普世的、中立的認識方式是被建構出來的。
這個激進的社會建構論,尤其出現在以平權為初衷的性別研究的領域。
福柯和巴特勒是兩個代表人物。ta們都強調,我們的身體、生命、性別、性取向,這些看上去很自然的東西,實際上在特定的政治生活和權力關係中,被賦予了特定的含義。
比如,我們的身體被視作可以控制和被開發的機器,性別被劃分為二元的,性取向被劃分為“正常”的和“變態”的。這些都具有強烈的規範性,是被偽裝成自然的規範。
社會建構論被用於性別研究領域,因為指出“正常”的性別和性取向,以及各種被視作“先天”的刻板印象,是屬於父權制度之下的規範。這些理論是對平權運動的有力支援。

《男性統治》,(法)皮埃爾·布迪厄
現在我們還看到,從盧梭到當代的社會建構論發生了一個變化。
當盧梭稱其他的自然法-契約論者是因為欠考慮而把社會屬性誤以為自然,當代的社會建構論者就沒有那麼客氣了:ta們說,這種把社會屬性自然化的做法總是服務於一定的權力關係。
女性主義者常常聚焦父權制這種權力關係,而福柯提出了“生命權力”這種權力關係。
什麼是“生命權力”?就是說生命變成權力展開的場所,身體要能夠被規訓,並且像自然資源一樣被利用,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人口——也就是生老病死——要能在宏觀的層面上面被計劃和調控。
就是在這樣的生命權力之下,有關性和生育的一切都被規範化,且這些規範化都被自然化,以便於更好地作為意識形態來運作。
這個激進建構主義是最具有爭議的一種建構主義。因為它有點像陰謀論,但更重要的是,它是反常識的,所以常常會冒犯人。
2.
被建構的“母愛”
對於這些建構主義者來說,到底什麼叫“被建構的自然”?
我們可以舉“母愛”這個例子。母愛是一種典型的被視作自然的情感。這種觀念使很多人相信,女性到了一定的年齡會渴望孩子。有了孩子後,母親會無私地奉獻。
這種自然的情感是很有用的,它有利於種群的繁衍,所以它是在長期的進化過程中形成,並且被保留在基因裡面的東西。
但是,上野千鶴子並不如此界定母愛。在《父權制與資本主義》中她說:
“‘愛’和‘母性’都是意識形態機制。‘愛’,其實就是女性為了調動自己的能量,將丈夫的目的當作自己的目的的一種機制。‘母性’是女性為了極大剋制自我需求,透過引發自我獻身和犧牲精神,將孩子的成長看作自己的幸福的一種機制。
女性只要賦予‘愛’以無上價值,她們付出的勞動就很容易被‘家人的理解’‘丈夫的慰勞’等說辭所回報。女性是供給‘愛’的專家,也是總在‘愛’的關係中單方面付出的一方。”

《父權制與資本主義》,(日)上野千鶴子
上野千鶴子不是唯一一個把女性的“愛”稱作意識形態的人。實際上,這個觀點是反父權運動裡一個很重要的環節。但是,難道我們不總是看見想成為母親的年輕女性?難道我們不總是看見成為母親後無私地愛自己的孩子的女性嗎?
要證明一種屬性是天然的,比如說女性的順從或母愛,我們需要證明沒有任何社會因素參與到它的形成中。但是關於女性“愛”的天性,有非常多社會建構成分在其中。
比如女性從小接受的教育強調溫和、細心、有照料能力,賢妻良母的形象和“男主外女主內”的關係模式出現在諸多文藝作品中。成為母親的渴望,與“賢妻良母”這個形象被賦予的社會價值是高度一致的。
而很多無法做到無私奉獻的女性,則囿於社會構建的刻板印象,無法輕易表達自我。於是我們放眼望去都是愛孩子的母親,我們覺得母愛是自然的、生物性的。
也許有人會說,社會因素誠然不可忽略,可是難道母愛沒有任何生物的基礎嗎?當然有,這個生物的基礎是荷爾蒙變化。
孕產期和哺乳期的女性的確經歷著巨大的荷爾蒙變化。但是哺乳期過了呢?母愛的期限一般被視作一輩子,但孕期過後,荷爾蒙的變化並不會包管一輩子。人們會用荷爾蒙的變化來證明愛情的不長久,卻忽略了荷爾蒙的變化對母親的影響。

《掮客》
事實上,孕產期和哺乳期的荷爾蒙變化,還會產生兩個和母愛無關的結果,一個是孕中期女性性慾會激增;另一個是生育後雌激素從巔峰跌到谷底,可能引發“產後抑鬱症”。
比起母愛,這兩個變化常被視為禁忌。其中的原因也不難理解,因為充滿母性光輝的女性和性慾旺盛的女性——“聖母”和“蕩婦”——是兩個不可調和的形象。
而產後抑鬱,常常被當成新手母親的不習慣,而被弱化其嚴重性。實際上產後抑鬱可以持續一年,而最重要的症狀之一,就是母親對孩子的漠視。
所謂的自然,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生物或生理屬性,是被有選擇地用來證明大家想要證明的東西,用來證明一些先行的立場。
所以當建構主義者把人們認為自然的東西揭示為意識形態,並不是說像母愛這樣的現象不存在;也不是說,這背後完全沒有生理性因素。
ta們的意思是,從這些生理性因素到母親們實際體驗到的愛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前者(生理性的因素)不是後者(母親實際體驗到的愛)的唯一的原因,甚至於不是它的主要原因。
建構主義者要提醒的,是我們將母愛視作“自然”的觀念,以及我們試圖證明它的自然性的方式,是建構出來的意識形態。
3.
與文化-社會相對立的“自然”,
真的存在嗎?
在被建構主義“毀三觀”之後,我們很容易對自然和社會的界限感到模糊不清。現在重新提出這個問題:究竟什麼是自然的,而什麼又是被建構的?
自然法學派和啟蒙傳統中的自然,指的是社會和文化之前、社會和文化之外的東西,指的是沒有人為痕跡的東西。
如果我們相信線性的人類歷史,無論我們把它稱為“進步”、“進化”、“開化”還是“墮落”,在歷史長河的哪一個節點,我們可以說自然讓位於文化了?
是當人們發現把種子收集起來可以種出果實嗎?當人們發現熟的食物比生的更好吃嗎?當ta們開始群居,開始分工嗎?當ta們以約定俗成的方式表達和交流嗎?還是當ta們對於美醜有所評判?到底是哪一個節點,文化開始登場了?
在《論不平等》的第二部分裡,盧梭以人類學家的筆觸把這些環節呈現為,在充滿偶然性的環境中,人類群體自然形成的生活方式與自然獲得的能力。
人類學和考古學也告訴我們,這其中的每一個環節都需要經歷非常漫長的過程。一個物種在與充滿不定性的周遭環境及同類打交道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緩慢的變化。
這些變化裡哪一些是自然的,哪一些是文化的?文化如果意味著發現和發明、創造和生產,難道不就是生活在不同環境裡的人類群體的“自然”嗎?
為什麼科學和技術不能被視作我們的自然?約定和傳承不能被視作我們的自然?這些難道不就是被啟蒙思想家最終都歸因於理性的東西嗎?

《駭客帝國》
按照啟蒙思想家的想法,人是因為有理性,才有認識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才會有語言,才會透過約定建立社會。
而理性不就是人的本性,不就是人的自然嗎?人在這樣的情況下,透過理性而創造的社會和文化,為什麼就是與自然脫鉤,與自然對立的呢?這是我們現在可以問的一個問題。
在《論不平等》的前言中,有一段謎一樣的文字。盧梭在前言中想要交代的是,知道自然狀態中的人是什麼樣子的,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然後他說:
“要分辨在人當下的本性中,哪些是原有的東西,哪些是人為的東西,而且能夠很好地認識現在已不復存在,而過去也許根本就沒有存在過,將來也很可能永遠不會有的狀態,並不是一種輕易的事情。”
謎一般的文字指的是過去不存在、現在不存在、將來也不存在的狀態,這個狀態指的是自然狀態。但什麼是過去不存在、現在不存在、將來也不存在的狀態呢?
之後的學者們絞盡腦汁地想在《論不平等》的體系中為這句話找到一個自洽的位置。但這個自洽的位置很可能是沒有的。
盧梭想要了解自然人是什麼樣,他舉的常常是“野蠻人”的例子。
“野蠻人”的原型是當時的歐洲隨著地理大發現之後,發現美洲的那些生活在社會中的人——他像其他自然法學派的思想家一樣,把自然狀態看作真實存在過的歷史。
所以,前言裡那句謎一般的話,有可能自然狀態跟現實、跟歷史都沒有關係,它就是虛構,這句話很有可能是一個稍縱即逝的靈光乍現,盧梭後來也沒有發展這個想法。
這是一條盧梭自己並沒有去追隨的線索——因為這條線索在當時過於“超前”,還沒有人,包括盧梭自己,能在啟蒙思想的框架下面去展開這條線索。
這條線索成為激進的建構主義中最激進的一個觀點。這個觀點在於,把自然狀態本身——而不僅僅是把被我們放到自然狀態中的那些屬性——整個看作虛構。
再一次地,當建構主義者這樣說,ta們的意思不是說沒有自然的東西、一切都是建構的。正確的理解應該是:並不存在與文化-社會相對立的“自然”。文化與自然的對立本身是一種建構。
那麼當我們問,在什麼節點,自然讓位於文化,當我們開始懷疑,好像將這一個而不是那一個節點看成是轉折點時,可能是武斷的。
當我們開始質疑這些事情時,我們所質疑的,也是自然與文化的二分論本身;我們所質疑的,也是與文化相對立的那個“自然”,是不是虛構。
4.
為人本主義“捉蟲”
盧梭所種下的這顆最激進的建構主義的種子,不可能在啟蒙時代生根開花,因為自然與文化的二分是啟蒙思想裡最根本的基礎。
剛才提到的美國哲學家巴特勒,把這個二分稱作“可理解性矩陣”。這些矩陣相當於科學中的公理,我們對於世界的其他認識是建立在這些矩陣的基礎之上的。
典型地,我們對於世界的很多認識都建立在自然和文化的這一對立之上。所以,質疑自然和文化的二分就相當於想挖啟蒙思想的牆角。
但是我們現在看到,這個二分好像又是一個偽裝成認識的立場,只是看上去很像一個客觀的、科學的認識。
如果說文化是人的本性,那麼它就是自然的,人的自然和人的文化不是一回事嗎?“文化”不就是人所特有的“自然屬性”嗎?如果這樣思考問題,這兩者之間的界限就變得越來越模糊。
那麼,啟蒙思想為什麼要建構出這樣一個二分的世界呢?
我們能從盧梭的思想中找到蛛絲馬跡。其實盧梭一邊批評別人的建構理論,自己也用典型的二分法建構。他認為自然人有一個特性使其徹底區分於其他動物,就是自由意志。創造力使人和其他物種都不一樣。
在這裡,我們看到啟蒙思想把自然對立於文化的最終用意,在於使人能垂直地抽離出,並凌駕於整個自然世界之上。
這種意圖稱為“人本主義”, 我們習慣於稱它為人的“尊嚴”,它還被認為是平權的起源。因為所有人都共有這種本性,即凌駕於自然世界,所以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
康德提出“以人為目的”的絕對命令,直到今天,這個命令都被很多人視作最道德的道德哲學。可是,人本主義實際上自帶很多漏洞。
第一,剛才已經提到,自然與文化的二分其實很矛盾。如果說文化是人的本性,那麼它就是自然的。
第二,就算人因為自由、理性、創造力而有別於其它的動物,那別的物種難道不都因為有自己的特性而有別於其他物種嗎?我們為何能凌駕於自然世界?
當我們說人性中因為有理性或自由意志而高高在上時,實際上從“人有別於其他物種”一下飛躍到“高高在上”,這個論證看上去是不成立的。高高在上就是我們先行的立場。
第三,如果說理性、自由、創造力是人的本性,那感性、本能、條件反射意義上的重複,這些被歸為動物性的東西,也是我們的本性。我們不是隻有理性,我們也有情感本能。
但為什麼只有理性、自由、創造力被視為有別於其他物種的真正的人性?比如在啟蒙思想語境裡,人性常常與理性掛鉤。難道要把人性的一部分凌駕於另一部分之上嗎?

《降臨》
這是自然-文化二分裡最大的問題之一:看似要證明人人平等地擁有尊嚴的那個人性,它背後的二分法論證的實際上是階序,而不是平等。它證明的是人凌駕於自然之上,理性和自由凌駕於感性和本能之上,心靈凌駕於身體之上,文明凌駕於野蠻之上。
這正當化了三種統治關係:第一種,人對於大自然的統治——整個大自然變成人類可以肆意開採和利用的原材料;第二種,人的理性對於情感和本能的統治。最嚴重的一種統治關係,與平等原則直接相反的,是不同人、不同群體之間的階序關係。
我們有各種措辭來證明一些人就是低人一等的,包括:缺乏理性、缺乏科學探索精神、缺乏自律、缺乏主觀能動性、缺乏改造自然的能力、缺乏文化修養,等等。
所以文化與自然的二分不總是用來做客觀的區分,而是用來對不同人做出不同的價值判斷,並且用來證明ta們之間應該有著怎樣不平等關係。

《還有明天》
只有看到了“自然”是在與“文化”的對立中被建構起來的,我們才能最終理解,女性主義為什麼認為“母愛”是父權制之下的意識形態建構:
把“母愛”稱作一種本能的、自然的情感,就等於把由女性進行的養育照料勞動,貶低成一種沒有創造力、沒有技術含量的低階活動,它不像生產活動那樣有價值。
那麼當女性以母職為本職時,父權制就成功地把女性固定在一個從屬的、低人一等的位置,父權社會就不需要對女性的付出給予回報,因為出於本能的活動不屬於需要回報的勞動。
警惕以“人性”之名對不同人做出的估價和排序。

*本文編輯整理自看理想音訊節目《不平等:權力、身份與社會分配》第9期,主講人謝晶。完整內容請至看理想App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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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訊編輯:ZY
微信內容編輯:林藍
策劃:看理想新媒體部
封面圖:《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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