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康奈爾法學院官網公佈的培養計劃,LL.M.學生的課程通常包括2學分的Introduction to the American Legal System(美國法學導論)、2學分的Principles of American Legal Writing(美國法律文書寫作原則,但該課程亦可被3學分的結課文章或5學分的碩士論文替代)、其餘15到16學分的選修課程(如欲參加紐約州執業律師考試,還需要選擇特定的課程以滿足報考要求)。我一共選擇了10門課程,主要有證券監管、合同法、商業組織法、國際仲裁實踐、全球兼併與收購法律實踐、勞資集體談判熱點法律問題等。
康奈爾法學院名師雲集,不乏頂級律所的大律師和聯邦政府的高階官員。其中,教授商業組織法的Charles K. Whitehead(“白頭”)和教授證券監管的Saule Omarova(“奧瑪諾娃”)令人印象深刻。白頭教授是日裔美國人,擁有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曾為美國、歐洲和亞洲的多家跨國公司提供法律服務或擔任法務總監。白頭教授授課風格獨特、引人入勝,一節課三小時講下來滔滔不絕、層層遞進,一不留神就會被拋之九霄雲外。
而奧瑪諾娃教授經歷更是傳奇,她出生於前蘇聯國家,以其不懈努力改變命運。奧瑪諾娃教授曾被美國前總統拜登提名為美國貨幣監理署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主要監管大型銀行) 署長(美國貨幣署署長的重要性僅次於美聯儲主席)。與這些頂級教授共處一室,常有如沐春風、豁然開朗之感。例如,奧瑪諾娃教授作為安然事件(the Enron Incident)的親歷者,她提供的一些鮮為人知的一手資訊令人耳目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