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伴君如伴虎。在古代,即使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大臣也並不輕鬆,稍不注意就會引來殺身以禍。被皇帝賜自盡後,為什麼不能偷偷逃跑呢?一起來看看答主們的回答吧。
被皇帝賜自盡後,可不可以不自盡而逃跑?
|答主:朱權
嘿,你別說,還真有人這麼幹過。
北魏孝文帝元宏的皇后馮氏被賜死的時候就不肯好好上路,而是邊喊邊跑。然後呢,她就被人抓住把藥強灌下去,最後還是死了。
(元)勰等以高祖遺詔賜馮後死。北海王詳使長秋卿白整入授後藥,後走呼,不肯飲,曰:「官豈有此,是諸王輩殺我耳!」整執持強之,乃飲藥而卒。——《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二
你以為那個來給你送毒酒的人就只是個端盤子的嗎?
如果你不乖的話,他可不介意上來幫你一下喲。
不過呢,你要說有沒有人真的逃過了賜死呢?
也還真有。
起碼我知道的就有一個,唐朝人賈道衝。
他被賜死的時候兒子賈直言在旁邊跟他說,死之前要拜一下四方神靈的。
趁他拜神的功夫,賈直言就把毒酒搶過來喝了。
不過他也是命硬,沒死成。
皇帝被他的孝心感動了,決定免去他父親的死罪,改為父子倆一起流放南海。
賈直言臨行之前,對他妻子董氏說,我這一走怕是就回不來了,你趁著年輕找個好人家改嫁了吧。董氏也是烈女子,當場拿來布帛和繩索,把頭髮包起來紮好,說我要等著你回來親手給我解開頭髮,「非君手不解」。
這一等,就是二十二年。
賈直言回來的時候,董氏的頭髮已經如枯草一般糾纏在一起,想解也解不開了。用油浸潤之後繩子才勉強解開,但頭髮全都脫落了。
我禿了,你也回來了。
也是一段悽美的愛情故事啊。
像賈道衝這種,有個命硬且純孝的兒子,千古獨一份了。
|答主:小豆豆
因為被賜自盡不是懲罰,是恩典啊。
這意味著懲罰到了你本人身上之後,就到此為止了。
而就古代的生態而言。
你如果不肯自盡,那麼那種生不如死的酷刑,又或者是株連和連坐的刑法,根本不是我們現代人能夠想象的。
再深入一點而言,現代和古代社會結構最大的區別在於:
古代是以「家」和「姓」為單位的,哪怕是在戶籍黃冊裡,也都是以戶為基礎單位。
賜死就意味著只追究到個人,儲存家族,甚至可以保住家族的財產,不必讓自己的妻女送去教坊司,自己的爹和兒子,甚至是你的兄長不會遭受波及。
可見,當你犯了皇帝需要親自過問的罪行時,被賜死,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這個時候你還不趕著死,你還想上天?
|答主:喪心病狂劉老溼
賜死這事兒,是個制度。
是個優待王公大臣、給你留點體面的制度。
你要是想體面,皇帝就讓你體面,你要是不想體面呢?
那派去賜死你的人就幫你體面。
王族刑于隱者,所以議親。刑不上大夫,所以議貴——劉昫·舊唐書·卷八十五·列傳第三十五
所以歸根結底,賜死是一個兼具「禮」與「刑」雙重性質的處置方法。
所以說先秦大多賜劍——伍子胥領夫差之劍而自盡、白起領昭王之劍以自裁,反正這劍我給你拎過去了,今天肯定是得砍死你,無非是你自己砍還是我幫你砍的事兒。
秦一統天下以後建立了郡縣制,加強了中央集權,這種情況下皇帝的權力擴大了,臣子反抗的能力更弱了。
於是賜死開始更優雅一點了,我把意思遞過去,識相的你自己死。
歲餘,諸侯賓客使者相望於道,請文信侯。秦王恐其為變,乃賜文信侯書曰:「君何功於秦。秦封君河南,食十萬戶。君何親於秦。號稱仲父。其與家屬徙處蜀!」呂不韋自度稍侵,恐誅,乃飲酖而死——司馬遷·史記·呂不韋列傳
到了漢朝,賜死的花樣也越來越多,明詔賜死、暗示賜死、賜牛酒、召廷尉,多種方式,總有一種適合你。
要麼你選擇乖乖受死,免得遭罪,要麼就大家都不體面。
那有沒有不肯死的?
當然有啊!漢文帝的舅舅薄昭犯了死罪,文帝看在這是自己親舅舅外帶有迎立之功的份上想賜死他,結果薄昭不肯,表示老子就是不死,就是不死!你能咋地?
咋地?我派滿朝大臣到你家門口哭喪去,宣告你社會性死亡,你死不死?
死了。
所以最後這事就成了一個傳統文化——我不羞辱你,你也別噁心我,大家都是文明人,為什麼不優雅一點呢?
上( 漢文帝 ) 深納其言 ,養臣下有節 。是後大臣有罪,皆自殺,不受刑。至武帝時,稍復入獄,自寧成始——班固·漢書·賈誼傳
其實接著挺下去行不行?
當然行,然而接著挺下去,體面就沒了,就是抓捕下獄、全家一起遭罪了。
當然有人表示我就是有骨氣,就是要跟你硬剛到底,比如王嘉,藥送到嘴邊死活不吃,最後讓漢哀帝大怒,「繫獄二十餘日,不食歐血而死」,有意思麼?
所以說賜死這事跟皇權是緊密結合的,是在已有的司法體系框架下對大臣們的一種優待。
他要是能跑,不用等到你賜死也能跑;他要是能不死,那你肯定也知道自己弄不死他,乾脆就沒法下這個詔。不然曹髦為什麼要帶頭衝鋒?直接把司馬昭賜死不就完事了麼!
其實啊,被賜死的人裡還是有挺多愛惜生命不想死的。
然而形勢比人強啊,你以為賜死就是老哥一個到你家跟你扔道旨意過來麼?
人家是帶著全套的「體面套餐」來的!
你想留遺言?沒問題!
想料理後事?沒問題!
想吃點好的?沒問題!
體面人嘛!只要你肯死,這些都不是事!
不過你要是不想死,那可就不行,大夥就得幫你死!
建中四年(公元 783 年)十月,盧杞誣告檢校司空崔寧與朱泚通謀,《舊唐書·德宗紀》言「賜崔寧死」實則由「中人引寧於幕後,二力士自後縊殺之」
所以說啊,大家還是體面一點的好……

參考文獻:
1.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 [M].北京 :中華書局,1981.
2.宋傑.漢代的秘密處決與政治暗殺———「隱誅」[J].史學月刊,2013,(7).
3.陳璽.唐代賜死制度之演進與適用[J].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5,18(04):119-132.
|答主:喪心病狂劉老溼
明朝還真有個犯事之後逃的。
特別鳴謝 @王擴廊 同學的提示。
旗手衛指揮使潘榮,和州人。
洪武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一日,藍玉從外地回京,潘指揮和同衛指揮僉事吳海、董泉,以及神策衛羅指揮等人前去藍玉家中拜見,藍玉留他們吃飯喝酒,酒過三巡菜過五味,藍玉說改天我有事跟你們商量。
當天酒宴散場,五天之後,潘指揮和神策衛孟指揮去藍玉的辦公室裡見面,藍玉說:我今天給你們商量個事,現在各衛我都已經安排妥了,你們回去之後也安排著。潘指揮表示「既然你要謀大事,那我們一定全力以赴」。
幾天之後的二月初九,藍玉被捕。
三月初一,大朝會,錦衣衛當著潘指揮的面,把旗手衛的指揮僉事吳海給拿下了。潘指揮一琢磨,得,要死,前幾天是一起去的藍玉家,一根繩上的螞蚱,現在他被捕了,我也沒好。於是悄悄溜出長安門,也沒給家裡人打招呼,誰都不知道,自己一個人逃出通濟門,把自己穿的一件「青棉布圓領衫」脫下來,賣給了路邊一名不認識的男子,賣了「四貫五百文」鈔,然後又花了一貫二百文買了一頂草帽,僱了一頭驢,騎著出南京外城安德門,跑到慈湖急遞鋪歇息。
三月初二,到太平府北關鋪歇息。
三月初三,到黃池把截處第三家老劉家歇息。
三月初五日到初九日,因為肚子實在太餓,走不動了,於是沿途走進急遞鋪歇息,一直走到三月十九,抵達宣州廟北一位姓陳的百姓家歇息。
在老陳家休息兩天,三月二十一日,繼續趕路,途中遇到一位不知道名字的新安衛的軍人,倆人一起趕路,趕到雲門鋪歇息。
三月二十三日一早,潘指揮起了歹心,幹掉了那位跟他一起趕路的不知名新安衛軍人,「將本人用腳踢死」(潘指揮的武功很高啊),準備拿著這名軍士的身份文書繼續逃亡。
但很不巧,他殺人這事被雲門鋪的鋪兵發現了,當場擒獲,押送寧國縣衙。
走到縣城西關的時候,剛巧遇到了旗手衛的百戶王德,王德認出了潘指揮。
這下麻煩了,原來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殺人兇犯,而是畏罪潛逃的政治犯啊,於是就此押送回京。

這場真正的大逃亡歷時二十三天,逃出近五百里。
我們注意他在逃亡途中的幾個點:
第一,早做準備。看情形不對,趕緊跑。
第二,不要聲張。別說跟自己一塊去上朝的親兵了,連家人都不要說,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做到人不知鬼不覺。
第三,潛換衣服,免得招搖過市。
第四,注意身份文牒。這個很重要,他最後就是折在這上面了。
第五,要有野外生存技巧。

題圖來源:《大軍師司馬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