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閱讀要有智慧憑愛心

導語
本文轉自烏切·阿尼索(Uche Anizor)《神學閱讀要有智慧憑愛心》(Reading Theology with Wisdom and Love),鍾曉文譯,提摩太國際教育學院,2019年。此文免費電子版釋出在恩道電子書平臺,獲取網址:https://ebook.endao.co/book-201
該文節選自烏切·阿尼索《神學閱讀入門》(How to Read Theology: Engaging Doctrine Critically and Charitably),侯春彥譯,恩道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20年。該書已在恩道電子書上架,購買網址:https://ebook.endao.co/book-126#
阿尼索博士畢業於惠頓大學(Wheaton College),現在美國加州拜尤拉大學(Biola University)塔爾伯特神學院(Talbot School of Theology)擔任聖經和神學研究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有神學方法、聖經的神學解釋和科林·根頓(Colin Gunton)的神學。
我在神學院讀本科和研究生時,最大的一項挑戰就是,要對自己所閱讀的內容做老練的評判,這事想來就令人戰兢。我有時讀到一段論神學的文章,卻完全不知如何領會,這樣的情形不算少。這種文章常常有種陌生感,讀完它能有什麼益處也不是一目瞭然的事。因此,有時我免不了很沮喪,一方面不明白老師為什麼要佈置這種“含糊”難懂的文章,另一方面抱怨作者為什麼用筆如此晦澀或者“不合乎聖經”,我也自怨自艾,覺得自己不夠聰明,“抓不住要領”。
我這樣的情形不是特例。有一次我在自己執教的福音派學院給攻讀聖經和神學科的高年級學生講授解放神學。講課過程中,學生一再地問道:“那又怎樣呢?”他們想弄清楚這些研究黑人神學、女性神學或拉美神學的神學家究竟能對他們有什麼幫助,尤其是因為(在學生們看來)這些神學論述似乎看不出一絲一毫合乎聖經、或至少合乎解經學的地方。對學生們的這些想法,我們怎麼處理呢?
從一方面來說,學生們是對的,有些作者的確更善於引導人進入聖經去認識神。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假如我們認為一篇文章的價值不是一目瞭然,或者它的論述並不明顯符合聖經,就認定它毫無用處,那就不對了。既然有這些挑戰,那麼我們怎樣才能從神學閱讀中受益呢?
我越來越清楚地看到,有若干因素在阻礙我們恰當地領會和評估神學,這是我自己、我的學生,還有其他人都面對的。有些障礙跟我們的技巧有關,但還有一些是出於我們的偏好。我的意思是,的確有些技巧需要我們去了解並操練,這些技巧老練嫻熟之後,我們讀神學時就能很快心領神會。然而,也有些因素是態度問題,它們可能會幫助我們更好地閱讀神學,但也可能造成困擾。我們此處要討論的就是用智慧和愛心去閱讀神學,或者說是要兼具鑑別的眼光和仁愛的心腸。在這篇簡短的文章裡,我想就各種偏好對此類神學閱讀造成的障礙作一番反思,並提出一條前進之路。
有人問耶穌最大的誡命是什麼,耶穌的回答眾所周知——愛的雙重誡命:盡心愛神,愛人如己。假如把耶穌這個愛的誡命用到神學閱讀上,會是什麼樣子呢?有些當代哲學家已經嘗試為哲學閱讀制定一種“善意原則”(principle of charity),其中的基本內容舉例來說就是,鼓勵我們理解某種觀點時按照它最有力的形式,界定它的一致性,並且儘量協調錶面的矛盾之處(見George Hunsinger, Reading Barth with Charity: A Hermeneutical Proposal [Baker Academic, 2015], xii-xiv)。
這些原則固然有用,但恐怕還不夠激進。耶穌呼召我們愛鄰舍,是回應神對我們的愛,這愛彰顯於基督的捨己當中。這愛意味著為他人捨己,有意尋求他人的益處卻不求自己得到回報。但我們往往反其道而行之。接下來,我想談一談與愛相反的兩條道路,我們經常踏上這兩條路,以至於我們的神學閱讀也受到阻礙。兩個與愛相抗的敵人就是驕傲和猜疑。
驕傲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林前13:4)。據奧古斯丁所言,驕傲是“嚮往一種不正常的提升”,是“對神的反常模仿”。他觀察到“驕傲不喜歡同別人相互平等地服在神權柄底下,反而渴望將自己的權柄強加於人,取代神,自己作王”(City of God against the Paga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3], XIV, 13; XIX, 12)。驕傲以超越別人,甚至以僭越神,為喜樂之事。它最嚮往的就是比別人大。它與謙卑正好相反。
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對謙卑的描述很有幫助,它說那是一種與神、與其他生靈對照時自覺“相形見絀”的感覺(“Charity and Its Fruits,” in The Works of Jonathan Edwards, vol. 8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9], 233-34)。他寫道:“凡在神面前對自己有正確認識的人,眼睛就會睜開,在各方面都將自己看得合乎中道。”可見,謙卑始於我們在神面前自認卑微。不過愛德華滋進一步指出,我們在神面前謙卑時,就能變得目光銳利,那層使墮落之人無法看清事物本相的帕子就此除去。相反的,驕傲使人盲目——看不清自己,也不清他人,歸根到底,看不見真相。
驕傲所特有的蔑視平等的習性會敗壞我們的神學閱讀。驕傲跟我們說,我們誰也不需要,沒有什麼事我們不知道的。驕傲讓我們不太可能傾聽別人的聲音,至少不會用心聽,因為別人都不如我們——去向不如我們的人學習怎麼可能有收穫呢?
說到解經方面的驕傲,範胡澤(Kevin Vanhoozer)寫道:“驕傲總是忽視別人的聲音,只聽自己的。”(Is There a Meaning in This Text: The Bible, the Reader, and the Morality of Literary Knowledge [Zondervan, 1998], 463)。這樣的態度有時會使人帶著預先設定的結論去解經。我們容易把神學家分門別類,這樣一來,無論我們閱讀多少,我們的想法都不會改變。
這一宗罪在神學領域的各個方面都有體現:自由派不會從保守派那裡學到什麼,反之亦然,因為彼此都不平等相待。就像範胡澤指出的,驕傲是“不偏袒人的”。然而,若用這樣的方式來閱讀神學,我們就會變得越來越虛無和自欺,只看那些我們想看的。相反的,驕傲的最大敵手——謙卑——卻會促使我們合宜地評估自己:我們在神、在人面前是卑微的,這樣一來,我們就能夠看到自己的有限和軟弱,從而敞開接受別人的意見。
範胡澤寫道:“謙卑的美德不斷提醒解經者,我們是會犯錯的。”(464)中世紀神學家亞伯拉德(Peter Abelard)談到我們應如何謙卑受教於過往的神學家,他提供了以下這條有用的建議:“我們不要妄下結論,批評他們都是騙子,指責他們錯誤百出……我們還是要相信,與其說是他們寫錯了,不如說是我們缺乏悟性。”(Yes and No: The Complete Translation of Peter Abelard’s Sic Et Non [MedievalMS, 2008], 11)
謙卑的人曉得一個道理:我們沒有壟斷神學真理;謙卑的人承認一個事實:我們的想法需要其他各種聲音的不斷糾正和印證。歸根到底,假如我們認定自己從別人那裡什麼都學不到,那麼我們怎可能從他那裡得到收穫呢?驕傲把學習逼近死衚衕,而謙卑能引人在神學上日臻成熟。
猜疑
愛是恩慈,凡事相信(林前13:4,7),不加害於人(羅13:10),並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愛總是以善意對待別人。這跟猜疑正好相反。愛德華滋認為,一個喜歡猜疑的人總是在宗教狀況、品格特質、所作所為這三點上以惡意揣測別人。
論到第一點,他說有些人喜歡把別人看得很不堪。他們會僅僅憑藉些微證據,就把別人當作偽君子或假信徒。就本文所論的主題而言,最要緊的是愛德華滋接下去補充的這一點,他說有些人“就因為別人在無關宏旨的事上與自己意見不一,就指責別人必定屬乎血氣”(“Charity and Its Fruits,” 284)。滿心猜疑的人最容易這樣指責別人,對他們來說,“意見不一”就意味著“值得懷疑”。猜疑毫無恩慈,凡事總不相信。
其次,心懷猜疑就看不到別人的好品質。猜疑是偏見的一種形式,它使人沒有辦法把別人看得合乎中道。它往往放大別人的缺點,縮小別人的優點。
第三,喜歡猜疑的人往往將別人的行動歸因於不良動機。即便我們通常對某些行為背後的主要動機無從瞭解,但有些人還是會很快認定,那些常人看來完全良善的行為背後藏著不良的動機。這樣的偏見違背了基督徒的仁愛之心。
猜疑會在一下幾方面扭曲我們的神學閱讀。
首先,如果在某個重要的神學領域內,我發現某位作者跟我觀點不一,我往往會質疑作者的基督信仰是否純正。我們本可以在一個關鍵前設或論點上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見,同時在對方的主張裡找到優點、誠實或真理,但我們有時似乎就是不願意這樣做。
第二,猜疑往往表現為證據不夠充分就妄下定論,因為我們生怕作者有意破壞或損害我們的信仰。於是我們立即遠遠避開,幾乎是一種條件反射,並且給那位神學家貼上標籤,最終我們的神學閱讀被恐懼所佔據。我們生怕被欺騙,於是先發制人,對抗潛在的騙子。可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就失去了其他神學家本可以饋贈給我們的禮物。因為猜疑導致退化,而愛和信任可以帶來進步。前者關上領悟之門,後者則開啟這扇門。
就如C. S.路易斯筆下所言:“只有把一本書當作好書來讀,你才能發現它的壞處。我們必須倒空自己的想法,完全敞開來。”(An Experiment in Critici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2], 116)他後來又補充道:“嚴陣以待、疑慮重重的態度也許可以使你免受壞作者的欺騙,可是也許會使你瞎眼耳聾,以至於不能領會好作者那種謹慎小心、欲言又止的好處——尤其是這種風格假如不合時宜的話。”(128)
最後,我們面對一種新的神學或一位新的神學家時,可能會生出一種神學恐外症。新神學家猶如外國人,因此我們對他們疑慮重重。我們也許覺得這些外國人連同他們的想法會攪亂我們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和信念。於是,我們拒人於千里之外,失去了理解他們的可能性,因為我們不想進入他們的世界,也不願意他們進入我們的世界。然而,保持距離就不可能彼此瞭解。
愛之道,知識之道
顯然,我前文一直強調閱讀要有仁愛之心,但我並非要各位讀者把閱讀時的仁愛心腸與鑑別眼光完全割裂開來。比如,我們曉得驕傲和猜疑會矇住我們的眼睛,以至於我們看不到其他人作品當中的美善與真理。這兩樣都有礙於我們的領悟力。道德無論好壞都會影響認知。這說明愛心有益於知識。
這是一個很深刻的基督教觀念,其實是換種方式表述了“以信求知”(faith seeking understanding)的原則。這段有名的禱告出自安瑟倫(Anselm)之口:“然而我渴望認識您的真理,哪怕些微也好,我的心實在相信並愛慕這真理。因我不求理解了才相信,但我相信了才能理解。”(Proslogion, The Major Work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87)
信與愛帶來知識。這一原則適用於我們對他人,包括其作品的理解。閱讀憑愛心,意思是尊重作者,並尊重他的作品。阿蘭·雅各布斯(Alan Jacobs)評論說:“沒有愛的人也許可以‘抽象地’同意某個觀點,但對那一觀點所蘊含的真理仍然無法‘真正認可’。”(A Theology of Reading: The Hermeneutics of Love [Westiview, 2001], 50)若不憑愛心,那麼我們也許在抽象層面上對真理有一點點了解,但卻不是在經驗層面上或作為知情人的那種瞭解。
深刻的知識只對有愛心的人開放。因此,愛心並非幼稚無知,不會有損於持守愛心的人,相反的,它倒是會擴充套件這人的能力,讓他可以超越自身的視野。就如路易斯所說的,要擴充套件我們自己,我們就要倒空自己。(Experiment in Criticism, 138)要在知識上長進,我們必須鬆手放開自己的知識。這樣一來,我們從某種層面上說就是在效法我們的救主“倒空自己”(kenosis, 見腓2:1-15)。
有愛心就夠了?
再說一遍,我就愛心問題所作的這番討論,並不是說我們不必培養技能,好對各派神學進行深思熟慮的鑑別和評估。我們的能力需要不斷增長,這樣才能看明神學家們是如何把聖經、傳統、理智與經驗(所謂的“衛斯理四邊形”)融會貫通的。比如,我們必須敏銳地看到神學家是如何使用聖經的,他們對聖經權威性的看法如何,然後我們才能作正確的鑑別,判斷某位神學家或某種神學是否“符合聖經”。
我們有諸多需要培養的技能,這只是其中之一,可是當這項技能漸漸加強時,我們神學閱讀的能力也會逐漸加強。不過,我們的心思意念若調整到正確的方向,就會使用這些技能和詮釋工具來增進我們的領悟力,而不是把它們當做武器去毀壞各種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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