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班級群被公開點名批評,爸爸這段話值得全文背誦

@小河媽媽,
我家孩子今天去學校穿了新鞋,被你家孩子踩了好幾腳。
你家孩子還說,新鞋就是要踩。搞得我孩子很難過,回家都哭了,還跟我說不想去上學了。
請你管一下孩子,讓他道個歉吧……

上週,公司有個小夥伴突然在5年級兒子的家長群裡,被當眾點名了,她當成日常八卦,在工作群裡跟我們分享。

群內截圖↓,文中孩子的名稱是代稱

圖源:小夥伴提供
01
說“對不起"最快,但未必最合理

男孩子互相踩新鞋,這種惡作劇簡直老套不行,別說是咱們小時候有人幹過,估計我們父母那一輩小時候,學校裡也少不了這種打鬧。
這點小事,說句“抱歉啊,孩子不懂事,我讓他給你家娃道歉”似乎就結束了,但小河媽媽根本沒有理會。
她說,這些事在我家是爸爸處理的,於是10分鐘後,小河爸爸在班級群這樣回答:
@某某爸爸,
我詳細問了小河,小河說前幾天他也穿了新鞋到學校,班裡同學們說,穿新鞋要讓別人踩上幾腳,這樣會帶來好運氣。
所以小河認為踩新鞋是帶好意的,日常和你家娃是最好的朋友,就踩了他的鞋。
我們跟小河交流過了,他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妥,沒有考慮別人的感受,明天到學校讓兩個孩子再溝通。
圖源:群內截圖,小夥伴提供
這麼點小事,說一句對不起不是更快搞定麼?
但小河爸爸的回覆,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一句“對不起”,因為在他們兩口子看來,回覆一句“對不起”並不合理。
工作群裡立馬討論:哎,自家孩子惡作劇了,說句對不起,這還不合理麼?
小河媽媽是這樣說的:
小河和對方孩子是班裡最好的朋友,每天都在一起玩兒,對方家長有我的微信,這樣的小事明明可以直接私信我,哪怕鞋子踩壞了告訴我,我可以立馬買新的送過去;可明明是私交很好的朋友,突然在班級群裡點名我,這我是很不舒服的。
小河行為確實不妥,但為什麼不妥,為什麼大家都做,他跟著做也是不妥,這些都不談,直接就“公開處刑”,讓他公開道歉,他連到底是怎麼回事都沒搞明白,就算“對不起”三個字脫口而出,那又有什麼意義呢?
圖源:《歡樂家長群》
果然,事後第二天,對方孩子媽媽私信找到小河媽媽,說家裡都是媽媽日常照顧孩子,爸爸根本不知道小河是孩子最好的朋友。這段時間爸爸工作壓力特別大,在單位情緒特別不好,一回家看見孩子在哭,隨口問了兩句,就怒氣衝衝的跑到班級群裡@人,轉過頭立刻就被孩子老婆埋怨了……
這一下大家看看,在班級群的發作,是對方爸爸的情緒問題,那如果咱們上來就直接讓小河在群裡道歉,那就不是讓小河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說“對不起”三個字,反而是讓小河去承擔了對方爸爸突然爆發的壞情緒。
圖源:《歡樂家長群》

02
越是當事人,越不應該在第一時間道歉
我想有很多朋友看到這裡,會覺得,小河父母這是給孩子“撐腰”了,真棒!

但也一定會有不少朋友認為,不管怎麼樣,小河確實是做錯了事啊,只要孩子做錯了事,就應該道歉。
不管是在班級群裡,還是私下,第一時間就讓孩子說“對不起”,後續再去講道理;這才是最能培養孩子責任心的吧。
不然孩子以後不管出什麼錯誤,道歉之前,都這樣百般解釋,找理由找藉口,乾脆不道歉,也不改正,這不是很糟糕麼?
寫到這裡,我很想很想問大家一句話:從小到大,我們有沒有自己確實做錯了點事,也立馬就道歉了,可是這種道歉卻讓我們自己覺得委屈,覺得難過卻無處訴說的呢……
圖源:《第二十條》
孩子好像確實做錯了一點事,但情有可原,但只要是個孩子、是個人就難免小錯,而父母卻不由分說,當著所有人先甩孩子一巴掌,再呵斥孩子道歉,孩子只能一邊說“對不起”,一邊哭,一邊把無盡的委屈拼命嚥下去——這樣的劇情,發生在無數人的童年,也幾乎在所有中國家庭劇裡,都能看見。
我們都一樣,從小就被教育,只要自己做錯了事,無條件的第一時間道歉,這才是態度誠懇,甚至不管來興師問罪的對方態度多麼“蠻橫”,要求多麼“過分”,我們都必須毫不遲疑的立馬道歉。
實際上,無論是我們自己還是孩子,越是當事人,就越不應該在第一時間道歉。
圖源:《俗女養成記》
03

道歉要是有用,還要警察干啥

大家都養娃好多年了,應該早就發現,孩子日常不管做錯什麼事,順口就來:媽媽,對不起,我下次再也不敢了……實際上,娃一點都沒有覺得對不起媽媽,下次不變本加厲就不錯了,更別說從此改正了。
再來看看另一個慘烈案件:
2023年6月11日,江蘇省一個25歲男子,據說因為失戀飲酒,心生怨恨,駕駛奧迪車突然高速衝向人群密集處,造成2死7傷。
肇事者在庭審最後,當庭向遇難者家屬鞠躬道歉,但家屬表示無法接受道歉。
截圖自抖音
上面放了兩個極端的例子:一個日常根本談不上什麼錯;一個算得上人間最嚴重的錯(犯罪),導致多人傷亡,而這兩種道歉,都沒有用。
這兩種道歉,都不能證明,當事人真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並且願意承擔責任到底;也不能證明,當事人真的對他人打從心底裡覺得抱歉。
相反,這兩個場景下的“對不起”,反而都透著“我能不承擔責任,就不想承擔的”意圖。
在孩子3歲以前,我們在事情發生以後,可以”第一時間要求孩子道歉“,而這個行為最大的作用其實是讓孩子知道“父母禁止我這樣做”,也就是在立規矩。
但真正能讓孩子知道,為什麼我做錯了,我這個行為到底對別人有什麼壞影響,我應該如何改正,甚至真正發自心地不再犯錯的,並不是一句“對不起”,而是事後一次一次覆盤,一天一天的生活體驗。
圖源:《俗女養成記》
是的,“強制道歉”其實是“強制”,這種強制最早是父母的強制,後來是學校、規則、道德、法律、社會秩序等等規定的強制。
強制絕對不能養出“自覺自願自發變好”,相反,強制只能養出“能逃避就逃避”。《刑法》就是強制,那有幾個犯罪嫌疑人會不拼命去逃避被強制呢?
當我們在不同場合下被要求道歉的時候,強制力度是不同的,私人之間,我踩了你的腳,你說“給我道歉”是個人強制,尺度尚可;但要是踩了腳,要求“你在全校師生面前道歉”或者“你登報上電視公開道歉”那就屬於強制過度了。
強烈建議大家,對自己和對超過三歲的孩子,都不要再隨意用“第一時間強制道歉”這種辦法。
因為我們應對“強制”用的都是同一招,就是有口無心,不管幹了什麼,順口一句“對不起”,不僅顯得很有禮貌,而且還能暫時逃避後續的懲罰和責任。

圖源:網路

明白了這些,無論是對我們自己,還是對孩子,咱們都要有一根弦,越是咱們自己是當事人,越不能用“對不起”去應付了事。
我們真正應該做的事情有幾件:
第一,判斷事件的嚴重性和“道歉”的級別,私人之間小摩擦小問題,隨口說句對不起是可以的;哪怕是發生大事,私下先道歉,也都是沒問題的。
但是“擴大的道歉”,當著全班,當著全校,公眾媒體等等,那就不要輕易讓自己和孩子去做。
請大家回憶一下,自己內心“被逼道歉”的所有記憶,是不是都有被“擴大強制”的委屈。
圖源:《俗女養成記》
第二,很多人認為,不馬上道歉不禮貌,那我們就給個禮貌的說法:非要立馬說對不起,我們可以說“對不起啊,這事有點突然,我(孩子)還沒有反應過來,我們稍微捋一捋,再反饋,抱歉耽誤點時間”。
第三,處理問題在前,責任搞清楚以後,道歉可以後置;
小摩擦,小矛盾,咱們現場能處理問題就立馬處理,例如弄髒了弄壞了小東西,哪怕責任還不明確,咱們要做大度的人,可以先處理問題,咱們先承擔,責任後面慢慢說。
但只有責任都清晰以後,再來說道歉,才能讓孩子心服口服,讓我們自己不那麼委屈。
出現了大問題大矛盾,那最好有第三方介入(學校、警察等),共同認定了責任的暫時承擔人,後續再釐清,最後責任劃分清楚了,該道歉的再真誠的道歉。
道歉要是有用,還要警察干嘛——這句老掉牙的話,背後是人盡皆知的道理:真正的道歉是承擔責任。

圖源:《歡樂家長群》
04
尾  聲

最後還想送每一個活了幾十年,因為“被迫道歉”受過委屈的人一句話。
在衝突中,對方當面對你說,你道個歉,那他多半是情緒要求;
當面不說,用其它渠道告訴你,你道個歉,那多半要的不只是道歉,還要點意思意思;
如果私下根本沒有打招呼,反而跑到大庭廣眾嚷嚷“某某人你必須道歉”,那他要的,絕對不是什麼道歉。

正在團
大J叨叨叨
不知道這篇文章多少人有共鳴,我就是從小被迫道歉的那個孩子。印象特別深刻的是,第一年出國去海外輪崗,最習慣說的那句英語就是Sorry(雖然現在回想,壓根不需要sorry)。
真的是活了大半輩子才想明白這件事,有時候想想這是有了孩子後的饋贈,讓我重新養了自己一遍,希望這篇文章對你們也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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