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神學和歷史神學,無足輕重之學科?(上)——再思神學、信仰與權威

作者前言:魏弟兄想請求發表我的這篇舊文。其實筆者是有不情願的,原因有許多:它並非擁有太高學術價值的論文,有很多地方可能不完善;因為過舊,一些資訊已經不能適用於大陸教會目前的處境,筆者本身也在過去幾年中經歷了思想的一些變化。因此,要想處理目前大陸教會面臨的一些問題,就必須對此文大改。
筆者也本想根據赫爾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改革宗教理學(第一卷):緒論》對神學科學性的討論,以及專著《信仰的確定性》,*進一步重述一些問題,但因為時間和精力有限,始終未能付諸行動。而相關的替代作品並不寡少,筆者更願讀者能去閱讀一些有學術深度的作品和原著;此外,大陸極其缺乏能公開、自由討論的平臺,這使得網路傳遞資訊更為不利,容易導致誤解和片面的資訊。
然而,一些目前環境又迫切需要我們再度回到一些基礎問題。魏弟兄和筆者對此都有一些共識和相同的看見,所以筆者斟酌後,還是打算先略作修訂後刊出。
先提及兩個不太久遠的案例:
(1)某教會,某姐妹和一些弟兄姐妹控告某牧所講所行違背福音核心,而此牧及其附從者也指責他們錯誤地認信福音核心。多方溝通無果,只能最終決定,那些弟兄姐妹離開這間教會。經多方瞭解,我認為他們對某牧的看法應該是正確的。但我也嘗試根據這一情況,引導其中這位姐妹反思背後更為基礎的問題——如果他們彼此控告對方違背福音核心,那他們如何判定到底誰才是對的?雙方都有一定人數的支援,那麼,她如何在理論上證明,自己才是對的?
(2)某浸會,長老們和同工開會商討後,根據古德恩在《系統神學》中的講論,**認為《使徒信經》中“降在陰間”不合聖經,應該在教會信仰告白中予以刪除。但《使徒信經》身為普世正統教會接受的信仰準則,個別教會刪改它何以不算異端的行為?
大陸教會(特別是建制教會)由於原先並未有紮實基礎,已經有隱埋的問題正逐漸顯露出來。很多的教牧實踐與分歧在不斷宣稱,福音派教會甚至在福音核心的議題上也難以達成共識。筆者的一位長期從事歷史、法學和政治哲學研究的師長學友很敏銳地洞察了這一現狀:“[大陸]福音派教會正在失去判斷異端的標準,卻又在‘彼此定異端’。”***這種現狀也加劇了不少高知階層的信徒改宗天主教的趨勢。
福音派願意強調聖經權威,但光強調聖經權威並沒有效用,因為聖經是文字,而文字需要人解讀。所有奉聖經為經典的宗教團體,無論天主教、東正教、路德宗、聖公會、改革宗、浸信會等正統教會,還是異端亞流派、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都宣稱自己擁護聖經權威,也都知道“神不會犯錯”。所以,關鍵的問題是,到底“誰”是對的?會犯錯的人如何才能不犯錯地來認識神和解讀聖經?我們又能擁有多少確定無疑的對聖經的解讀和神學知識?
因此,本文意圖處理的是認識論(epistemology)的問題,意圖來疏離如何在信仰中獲得確定性知識。筆者嘗試將巴文克《改革宗教理學》和《信仰的確定性》的主要內容,以簡易和貼近大陸處境的方式闡明出來,來幫助教會在穩固的根基上成長。
一、什麼是神學?有何價值?
許多人受中國現代唯物主義哲學教育影響,會認為神學不過是神學家在象牙塔中的發明,是沒有依據的漫談;也有許多信徒受敬虔主義的影響,認為學習神學有害無益,讓人驕傲,而且都是理論,對基督徒的實際生活沒有影響。也有一些信徒不反對神學,卻認為這些內容非常高深,只是給神學家或者牧師來學習的,有同於食物中的珍饈,普通老百姓不必也不能以之過活。其實都不然,神學就廣義而言是研究聖經對某個主題如何教導的。比如,神是怎樣的神?人與神當如何建立關係?基督徒如何看待政府和戰爭,以及是否可以參與其中?所以,神學有其依據,就是聖經,而聖經是神的啟示,是無誤的權威
而要閱讀聖經,就要涉及解讀了,我們思想所擁有的永遠不會是聖經本身;聖經是一套文字,若要對我們產生意義,就必須透過解讀——對於某個問題,聖經到底是如何教導的;某段聖經的話,到底是什麼意思。聖經也是一套由神默示的、巨型的、有其固有系統的文字,因而對某個信仰問題的解答,自然是閱讀整本聖經為好;但我們不能總是如此,因為我們的認知極為有限,需要用濃縮的方式提煉出聖經的教導,有些時候用整本聖經回答一個問題也不切實際,我們不可能面對一個提問的信徒就把一本聖經丟回給他,我們需要給他一個根據聖經的簡潔答案,而這就必須將聖經的內容提煉為精簡的教義。廣義而言,這就是神學。
由之,我們知道,神學不會與信徒的敬虔無關,也不會只是一部分精英的主業。因為連什麼是真正的敬虔,都需要聖經來回答、來規範。我們若要愛人,就必須根據聖經定義何為愛。不是所有的熱心、包容、慈祥、和藹都是真愛,有可能是溺愛,可能是錯愛(婚外情、同性戀);也會有信徒誤認為教會懲戒是沒有愛心,但聖經卻說絕非如此;一個人若要勝過罪,也是需要透過聖經來明白他的根源問題,並根據聖經提供的藥方來解決。這些都是神學,絕對關乎敬虔。神學和敬虔完全不可分
人人都是神學家,人人都需要面對神學問題,連無神論也是如此,只不過他們有的是一種不肯承認真神的神學,且把其他不是神的當作偶像,設立為終極的追求而已。拜金主義者、享樂主義者的是金錢、享受;科學主義者是科學、理性;哪怕是思想粗野的市井小民,也會將愛情、婚姻、兒女、工作或名譽當作終極的追求;任何他們認為對他們生命是最重要的,就是他們的了。他們整個人生和世界觀都為圍繞著這些來構建、打轉。他們以何為終極的追求、來建構他們的世界觀,就是在敬拜什麼。基督徒以真神作為終極追求、來建構他們的世界觀,就是在敬拜真神。神學不僅關乎信徒的行為,更關乎對神的敬拜讚美。
我們用幾句話來總結:(1神學就是認識神它幫助信徒認識神是誰,祂又是怎樣的神。(2神學就是研究如何遵行神的話或說神學就是敬虔學,加爾文(John Calvin)將他的教義鉅著起名為《基督教敬虔學原理》(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原名直譯,即《基督教要義》)原因正是如此,敬虔和神學完全不可分割。(3神學就是讚美神/讚美學,此乃巴刻(J. I. Packer)的名言“Theology is Doxology他常對他的學生說:神學乃是為頌讚與敬拜用的——也就是說,它是為讚美神與操練敬虔用的。所以神學的表達之路,當引人注意神的同在。最佳的神學乃是能使人感受到自己活在我所講論之神的注目之下,並且頌讚祂的榮耀。”①
二、神學科目有哪些?
神學畢竟也是學科,也會分科,所以狹義而言,神學一般會被分為如下科目:
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是傳統的神學學科之一,主要是系統地以專題的方式討論聖經對某些主題是如何教導的,但其實聖經內容豐富,系統神學作為一門成熟的學科並不會研究聖經中所有的主題,傳統上主要研究的主題是神論(Doctrine of God)、聖經論(Bibliology)、基督論(Christology)、救贖論(Soteriology)、聖靈論(Pneumatology)、人論(Anthropology,通常囊括天使和魔鬼)、教會論(Ecclesiology)、末世論(Eschatology,或譯終末論)。系統神學不會講愛論,不會討論許多倫理問題、政治問題(比如,基督徒可不可以當兵去戰場上殺人?),而交給其他學科處理,不是它們不重要(有些內容系統神學也會涉及),而是這門學科不主要處理這些問題,卻要成熟地教導所提及的那些主題。
而所謂歷史神學Historical Theology)不是關於歷史的神學Theology of History),歷史神學可以說是神學歷史,是要談論神學發展的脈絡,因為大公教會對聖經的理解絕非一蹴而就,教義是在歷史中逐漸形成和成熟的,神學自然有其歷史脈絡。而關於歷史的神學,則是討論基督教信仰如何看待歷史。這種區別有同於哲學歷史和歷史哲學的區別。
聖經神學Biblical Theology)也不是就其字面意思而言的合乎聖經的神學,所有正統的神學都會力求合乎聖經。聖經神學研究神的啟示是如何在歷史中展開的。聖經講述了神的救贖歷史,那麼聖經如何描繪這個歷史呢?這個歷史是如何展開的呢?有沒有什麼特別的主題在發展呢?比如,神的聖約、聖殿、神的子民、應許之地、救贖主等等。聖經神學會逐步按救贖歷史研究聖經書卷以求獲得資訊,從歷史性的角度整合這些研究,因為神的啟示是漸進的,許多主題也在不斷發展而逐漸被揭露;聖經神學也會針對一些特定人物的神學主題做研究,比如保羅神學、約翰神學,雖然保羅、約翰都是使徒,所傳講的資訊一定一致,絕不會矛盾,但個人側重點和角度會有不同,分別研究他們能讓我們領略神啟示的豐富性。因為研究救贖歷史本身就是研究神漸進的啟示,所以聖經神學可以這樣定義:它是解經神學的分支,處理的是神自我啟示的過程,而這過程就記錄在聖經裡。②或者說:聖經神學是對聖經記載的神的作為進行歷史分析,從中吸取出的神學反思
解經神學/釋經學Exegetical Theology/Exegesis)則包括瞭解釋聖經的原則,以及對聖經的註解(聖經註釋書)。因為我們必須處理如何正確(合乎聖經地)解釋聖經這樣的問題,不是所有解釋聖經的方式都正確,也已經出現許多錯誤解釋聖經的方法和對聖經經文的解釋那麼判別的原則是什麼?應該用什麼方法才能合乎聖經地解釋聖經?聖經是有各種不同文體的(比如,詩歌、寓言、預言、歷史、律法、比喻、啟示文學等等),我們該如何分別處理它們?對聖經特定經文的解釋是什麼?(通常在聖經註釋書中得到解答。)解釋聖經和解釋其他文字有何異同?這些是解經神學要回答的問題。
教牧神學/實踐神學Pastoral Theology/Practical Theology)有些雜。名義上它們需要特別關注人如何回應神的啟示,在生活中積極地運用在其他神學學科中的收穫。廣義而言,其他神學學科也是回應神的啟示、運用神的話,但教牧神學/實踐神學要特別處理信徒在生命和教會生活中的問題,具體涉及聖經輔導、在文化處境中傳福音、教會敬拜秩序等等。
一般而言這些學科會彼此影響,擁有詮釋學迴圈的關係。舉例而言,一個信徒如果學好了系統神學,勢必會影響他的解經,而他由之得到的解經上的更新勢必也會反過來影響他的系統神學他對聖經救贖歷史也更加熟悉,他的聖經神學也受到了積極影響;在這個過程中,他對神學的實際運用也更加習練通達,諸如此類。特別附上圖片一張
此外還會有一切其他的學科,比如基督教倫理學Christian Ethics哲學神學Philosophical Theology政治神學Political Theology等等。基督教倫理學處理基督徒當如何看待倫理,在特定處境下如何行事才正確、合乎聖經比如可以說謊麼?任何處境下都不能說謊麼?墮胎合乎聖經嗎?那當胎兒發育危及了他的母親生命怎麼辦?基督徒可以容許安樂死麼?哲學神學處理一些哲學和神學明顯交疊的問題,比如,世界上存在共相麼?共相只是存在在神的心智中麼?神的本質和位格不可分麼?政治神學又分為哲學學科中的政治神學和神學領域中的政治神學,其中比較複雜,我們不多討論。只提一句,神學領域中的政治神學主要討論基督徒如何看待世俗政權,而哲學領域中的政治神學則主要是研討一些基督教神學的概念如何被吸收進入政治和政治哲學的領域
學科之間也一定會有交疊,像基督徒如何看待政府和戰爭?基督徒可以參與其中麼?就涉及政治神學和基督教倫理學兩方面,雙方也都會有討論。神的簡一性(simplicity)也同時是系統神學和哲學神學處理的問題。
三、今日系統神學和歷史神學危機
筆者已經簡單地講明瞭神學的本質和神學的分科。但筆者真正所要討論的乃是系統神學和歷史神學的重要性,因為如今新教教會對它們的缺失導致在福音派(不僅僅是華人教會)出現了極為嚴重的問題,而這兩門學科又恰恰是基礎,無論是對其他神學學科的學習而言,還是對一個信徒的世界觀形成而言,或是對整個福音派神學的健康而言都是如此。
通常而言,信徒和福音派學者若能明白神學的正常功用,自然也不會偏激地認為系統神學和歷史神學無足輕重。但當今福音派的一些症狀卻一直折射出這樣的跡象,或者至少,系統神學和歷史神學沒有得到當得的重視,甚至在所謂的福音派學者中也是如此,由此產生了許多的貽誤。特別華人教會,由於先前和普世大公教會斷絕關係太久,不得不自創出許多的神學傳統,各人任意而行的情況更是明顯筆者會陸續舉出一些常見的例項
我們先前提到歷史神學是要研究神學的發展歷史,但歷史神學並不只是一門研究神學歷史的學科而已,我們不是隻想搞清楚某些神學家怎麼說。教父怎麼說?中世紀的諸多神學家怎麼說?路德、加爾文怎麼說?巴特(Karl Barth)怎麼說?潘能伯格(Wolfhart Pannenberg)怎麼說?知道這些是好的,更是必要的,但還是不夠。③歷史神學最終是為了規範我們的神學(不管是系統神學還是其他神學科目),正因為我們相信神始終護理祂的教會,以祂的聖靈帶領祂的教會,所以我們相信,在神學發展的歷史中我們可以根據聖經找得到確定正誤的法則,這使得大公教會的神學發展史和一般的科學發展史有相似性,又有相異性
相似性在於,我們每個人不是在真空中做神學,而是應該建立在前人的神學成果上:當我們面對聖經想要解釋它,應該知道,教會歷史中負責任的神學家已經積累了很多的成果,我們不必什麼問題都另起爐灶,而是善用前人的成果,就如同我們初中、高中學習自然科學,不會傻到離開數學、物理和化學課本,想要自己去觀察大自然來研究應對考試。我們明白在現實生活中這樣做是愚蠢的,但如今有多少基督徒(即便不是反神學那麼極端),在研讀聖經時是靠自己觀察聖經呢?有多少基督徒在小組聚會、查經為了那些大公教會早就有定論的問題爭吵不休呢?(比如,三位一體、基督人二性是什麼?基督徒需要守律法麼?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筆者聽到過太多這樣的案例,而這種案例就如同別人早已經物理學到了量子力學,我們還在為光的折射到底是怎麼回事爭吵不休。為什麼這些基督徒不會去查考一些正統的系統神學和涉及歷史神學的書籍?(比如,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筆者認為,除了可能當今信徒有在學習上懶散的屬靈生命原因,還有就是確實輕看系統神學和歷史神學,或說壓根沒有真正覺悟它們的重要性何在。
我們總要謙卑地記得,一個人的智慧、力量總沒有一群人的智慧、力量大,某段時間中一群人的智慧、力量也總不及整個歷史中更大的一群人,因而科學史本身使得科學有某種程度的權威性科學不是無誤的,科學只是人所認為正確的資訊,是可以被推翻的因此當科學聲稱明顯違背聖經的資訊時,比如進化論”“宇宙不需要神也可以有開始,基督徒大可拒絕而不必良心不安,或感到內心矛盾。但是,任何人想要脫離科學史,認為既然科學不是無誤,那大可拒絕所有科學結果,或者凡事懷疑,在所有問題上非要另起爐灶,則是愚蠢的。現在,我們不必環繞地球才能相信地球是圓的,也不必學懂空氣空力學後,才能相信飛機能夠起飛。先前的科學發現是有權威性的,而且歷時越久,越是基礎,就越是有權威性,因為這些內容經過更多科學家的檢驗。大公教會的神學傳統也是一樣,神學本身不是無誤的,但不代表它沒有權威性。恰恰相反,神學擁有權威性,而且越是年代久遠、越是核心的教義就越具有權威性。在神學的核心教義上,信徒凡事不必另起爐灶,而是透過教會教授的要理問答、成人主日學、系統神學等等來直接獲取對聖經的知識。
而我們又需要切記神學發展史和科學發展史又有相異性。畢竟,做神學不是科學研究。神從未應許人類的科學研究不會出現集體的錯誤,科學領域早就出現過嚴重的集體錯誤,不管是古人集體認為地球是方的,還是科學革命時人們死守地心說不放,或是近代量子力學的興起直接否定了先前經典力學對這世界的基本解讀。科學領域可能出現嚴重的集體錯誤,連先前誤以為是正確無疑的、最基本的科學定理或解讀框架都可能被否認;但神卻應許祂的聖靈始終在帶領教會,護理著教會的生存和發展
教會是真理的柱石,教會的神學可能在經歷如此長時間的掙扎後在最基本的基要真理上還出錯麼?絕不可能。如果有人這樣聲稱,在現在某個核心的教義上,先前的人都錯了,教父、中世紀神學家、天主教、新教都錯了,只有他對了,他要來將這正確的新道理來講解給信徒聽,這絕對是異端,而異端歷來也是如此宣稱的。因為如果是這樣,第一,這位神是無能的,祂在這麼長的時間內都無法讓祂的信眾在最基本的問題上產生正確的認識,真是可憐。第二,這位神反過來應該感謝那位仁兄,如果不是他,神都還無法被人正確認識。這絕不可能,十足荒唐。
做神學不是科學研究,自然界是如此地豐富,科學是如此地宏大,科學研究應該鼓勵創新(有些學術科目也是如此),因為確實可能以前的人都錯了,有極為核心的內容需要從頭來過、重新解讀,或者先前的思維其實有漏洞,革新思維方式、擺脫思維定勢有時是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但聖經不是如此,筆者不是說聖經不夠豐富,聖經足夠豐富,也足以使得神學的各個科目可以不斷被充實。但聖經按其內容來說也只是一本書(雖然是神默示的),這使得聖經的基本內容、核心教義就有其固定範圍。那些外圍的神學建構可以被不斷充實、精細化和修正,但核心的教義卻不可也不會動搖。神學中不應鼓勵肆意創新,當然不是神學絕對不可創新。外圍的教義可以也在合乎聖經的創新中得到修正和發展,神學學科因此可以得到豐富,核心教義也可以被充實,但不是被刪改(比如,範泰爾[Cornelius Van Til]曾在肯定原有三位一體教義的基礎上,對三位一體做出哲學神學上的延伸)。並且,這些創新並非人人都可行,除非一個人有非常深厚的神學根基,談論神學創新不過是催生異端,就如同一位高中生揚言要攻克物理學前沿問題,有絕大的可能性最終落入民科的行列。
而像《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墩信經》《亞他那修信經》、三位一體、基督神人二性、因信稱義等等重要的信條和教義早就為歷代聖徒所檢驗是符合聖經的(因信稱義至少為新教陣營所檢驗),雖然它們不是聖經,但它們的權威性早已無法動搖,任何人如果興起、聲言要修改這些教義,絕對是異端,哪怕是因為無知,也絕對是犯了類似異端的錯誤。如果現在有人突然教會的三位一體教義和《亞他那修信經》錯了,教父、天主教和新教都在這個核心教義上錯誤解釋聖經了!他們發現了還有其他的解釋方法,聖子和聖靈其實不是神,還可以別樣的解釋我們根本不必來細聽他的理論考慮是否他說得有道理,就可以判定他是異端。研究神學畢竟不是研究科學(或一些學術學科),在科學上,更改一些核心定理和內容可能是很好的創新,是否正確,需要其他人仔細考察後再做判斷;在神學上,這種創新是危險的,不是因為教會要搞霸權、壓制人(就像房龍[Hendrik Willem van Loon]在他的《寬容》中所理解的,還有許多人文主義者也這樣認為,而是因為這不但會動搖整個基督教的根基,也直接否定神是又真又活的——祂在護理、保守祂的子民和教會。④
(未完待續)
註釋:
* Herman Bavinck, Reformed Dogmatics, vol. 1: Prolegomena, ed. John Bolt, trans. John Vriend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4), 38 ff.;另參Herman Bavinck, The Certainty of Faith, trans. H. der Nederlanden (Jordan Station, ON: Paideia, 1980),以及Herman Bavinck, Reformed Dogmatics (Abridged in One Volume), ed. John Bolt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11), 8-20。
** 古德恩:《系統神學》,張麟至譯,美:更新傳道會,2014年,第587-600頁。
*** 這位師友最近的著作備受關注,見徐震宇:《正當法律程式的早期發展》,北京:商務印書館,2024年;這裡的“彼此定異端”不是說直接宣告對方是異端,但通常為某種軟性的、隱匿性的絕對化自我,且對異見分子採取冷遇手段,或盼望對方離開自己所屬的信仰團體,去往其他團體服侍,而不願承認對方仍然有補足自己短處之可能;這是傳統家長制非常明顯的標記。
① 引自巴刻,《簡明神學》,美:更新傳道會,2018年,“自序”。
② G. Vos,Biblical TheologyGrand Rapids:Eerdmans,1948),p. 21.
③ 參見麥格夫:《歷史神學》,趙崇明譯,香港:天道書樓有限公司,第 15—16 頁斯特·麥格拉斯Alister E. McGrath)認為,歷史神學主要是一門神學學術學科,其目標乃是在於探求基督教教義的歷史發展,並堅鑑定那些因素影響著這些神學的表達。”“歷史神學的目標是要啟發系統神學家,過去曾經思考過什麼?併為何如此思考?歷史神學似乎本身不會揭露對錯,只是考察影響神學發展的各方面因素,從中我們可以學習一些啟發性的東西,這使得歷史神學和哲學思想史的功用難以區分不過,麥格拉斯在他的《基督教神學導論》中略微修正了他的定義,承認歷史神學有其檢驗、批判和修正的功用;參見阿利斯特·麥格拉斯:《基督教神學導論》趙城藝、石衡潭譯,北京:北京聯合出版公司,第 113—114 頁但是,他的這本神學導論依然只是充滿了各個流派、神學家的思想,具體陳述各種觀點,但對於諸多觀點是否正當或合乎聖經,麥格拉斯幾乎隻字未提,缺乏正面的立論,更沒有聖經解經的支援
④ 現在保羅新觀New Perspective on Paul)學派就要這樣宣稱——以前的天主教、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和其他改教家對保羅書信的解讀都錯了!他們帶著有色眼鏡錯解了猶太教,也將自己受中世紀文化影響的良心掙扎讀入聖經,錯解了因信稱義!只有這些兩千年後的保羅新觀神學家才發現了真正的第一世紀猶太教和保羅神學。筆者在後續中還會再談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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