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神學派

者/王永信
來源/ 《真道手冊》第二章新神學派
任何信仰不論真假,都必須有其信仰的根據,或說權威。
大體來說,從古至今,整個基督教界中信仰的根據可分三大類:
一、基督教的純正信仰以聖經(神的話,也就是神自己)為信仰的唯一根基、憑據或權威。凡是聖經中的真理,我們完全接受;凡與聖經真理相違的道理,我們一概拒絕。
二、新神學派以人的理智為信仰的根據與權威。聖經一切內容之真實性,皆要以人的理智為衡量、為準則,凡理智所不能理解的(或說不合理智的),一概認為不可信,或棄置不談。
三、羅馬天主教則以其"大公唯一教會"及其一切傳統與聖禮為永生之路、信仰之基。
聖經明明告訴我們:"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三11)又說:"他(耶穌基督)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五9)
從研究異端邪說,我們可以看出來,魔鬼總想引誘人在聖經以外另立根基,在基督以外另建救恩之路。魔鬼只要能引誘人稍微偏離一點神的真道,只要能使人相信得永生是要靠自己一點點的努力或神以外的任何事,他的目的就達到了。
在此末世,我們必須在聖靈的光照下,把魔鬼的陷害,以及他藉著某些人所傳出來的矣謁和混亂真道的邪說揭露出來,使人不致被這些"似是而非"的道理擄去。
新神學派的信仰(一)
關於三位一體之神
一、神是"萬物之因",是"永恆的力量"。不是一位有位格的神,他只是客觀地存在人頭腦中與思想中。
二、萬物並非實際由神所創造,而是自始至終存在著,並且逐漸進化。
三、耶穌是人類的模範,是偉大的倫理教師,他是位完人,以致跟隨他的人將他高舉為神。
四、耶穌所行一切神蹟,乃是聖經中過份渲染的傳奇性記載,都可用自然現象來解釋。
五、耶穌可以說是神的兒子,但正如人類都是神的兒子一樣。耶穌乃是天演進化過程中的最高產物。
六、童女生子的說法顯然受了當時異教信仰的影響,既不合理智,又非科學所能解釋,是不可信的。
七、童女生子與耶穌復活兩件事,對基督教的信仰無關重要。耶穌復活乃是精神的復活,活在人的記憶中。
八、所謂聖靈,不過是人類的正義感而已。聖靈就是人的良心。
【聖經真道】
一、神是有位格的、活著的,全能的、至聖的,關心人類、憐愛人類,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真神。(出三15;林前八6;啟一8;羅一19,20)。
二、天地萬物都是神所創造的。他是創造者,我們是受造的。(創一,二;詩九十六5;徒十七24;啟十四7)
三、耶穌是真神成了肉身,他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提前三16;約一1,14)。耶穌是三位一體之神的第二位,與世人迥別。萬物都是他造的,他是神的獨生子,他與神是一體,他就是神在肉身的顯現(約一13,十30;提前三16)。把神子耶穌與進化論連在一起,乃是卑微的人類對真神最大褻瀆之一。
四、耶穌是創造的主,宇宙萬物是他所創造,在他權下,歸他掌管。他有權按自然律行事(自然律原是他所定的),也有權行超自然的事,他不需要受自然律的限制,他是超乎一切的主。"瞎子看見,聾子聽見,長大麻瘋的得潔淨,死人復活",在人看來是希奇的事,是理智所不能瞭解的事,但在他卻是一樣容易。他是無所不能的神。聖經中所記載一切的神蹟都是確切的事實(伯三十八~四十一)。
五、唯有基督耶穌是"道成了肉身"。他是與神同等(腓二6),他就是神,藉著肉身來到人間。人是被造的,因著神的愛與恩典,人類可以因信成為神的兒女,但我們永遠不能與基督相等,正如我們不能與神相等一樣。人類不是全部都要得救。聖經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
六、童女懷孕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在神凡事都能。聖經明確的告訴我們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賽七14),"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太一18),聖經如此說我們就如此信。
七、童女生子與耶穌復活的事實,在基督教信仰中都是極其重要而不可缺少的:
耶穌是童女所生,表示他的神性(加四4),他是神在肉身顯現。兩千年來,魔鬼盡力想推翻童女馬利亞懷孕的事,因為如此,他就可以推翻耶穌基督的神性。早在創世記三章十五節裡,神已經豫言了基督的來臨,稱他為"女人的後裔"。馬利亞在被迎娶以前就從聖靈懷了孕,正如報信的天使對她所說的話:"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一35)
耶穌復活是基督教最重要的道理。耶穌若沒有復活,救恩就不能完全。"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17~20)
自從那七日的第一日早晨以後,各各他山下那墳墓就空了,我們榮耀的主復活了。這復活並不是所謂的"精神復活",乃是包括身體的復活。耶穌復活後的身體有骨、有肉,可摸觸、可吃東西(約廿27,路廿四39),這是聖經裡明確記載的。我們所信的不是一個死的教主,而是活的救主!
基督復活也是初期教會使徒們宣講的中心要道,他們在背逆不信的猶太人面前斷言宣告說:"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徒三15,二23,24,二32,四10)
基督復活有下列重要意義:
證明基督耶穌是神的兒子(羅一4,徒十三32~35,徒十七31)。
證明神的大能(林前六14;林後十三4;弗一20)。
完成神的救恩(羅四25;林前十五20~23;徒廿六23)。
戰勝死亡權勢(林前十五51~57;毯筢一10;何十三14)。
成為一切信他之人,今世生活事奉之保證(羅八 34;來七24,25)。
也是一切信他之人榮耀的應許和盼望(腓三21;西三4;林前十五22,42~49;帖前四13~17)。
八、聖靈是三位一體之神的第三位,是有位格的活神,又稱神的靈(創一2;羅八14)、耶穌的靈(徒十六7)、聖善的靈(羅一4)、真理的靈(約十六13)、永遠的靈(來九14)等。
良心(徒廿三1;羅九1;提前一5),又稱是非之心(羅二14,15),是天賦的、是與生俱來的。不論已信或未信的人,神都給了他一顆良心,這良心在他裡面訴他善惡、是非(羅二15)。但是因著人的軟弱與罪性,沒有人能靠良心的管制而得以完全,所以神必須另外設一條代贖性的救恩之路,就是由一位"完全者",一位"無罪者"來白白替世人的罪受刑、受死,使一切肯接受這恩典的人都可因信得救。
這代贖性的救恩,一方面成全了神的愛,一方面又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人得救不是靠良心或由良心發出的正義感,良心與聖靈是兩回事(羅九1)。
新神學派信仰(二)
關於罪
一、人類代表著進化過程中的一階段,並無自由意志。
二、人類從未犯罪墮落,非但未曾墮落,且在蒸蒸日上。
三、人類之過失,是因受後天環境與社會影響所致,若社會能加以改良,則人可變好(新神學派注重改變社會,故又稱為社會福音-Social Gospel)。
四、人類是從動物演化而來,在此一階段中能有如此輝煌成就,乃人類殊榮。
【聖經真道】
一、人類不是從動物進化而來,乃是被神按他自己的形像與樣式所造的。神將自由意志,與自由選擇權給了人,因此人類對自己所犯的罪該負責任。亞當和夏娃被魔鬼引誘時,他們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絕,他們有自由意志。但他們自甘選擇了魔鬼的路,背棄神的命令。
二、人類犯罪以後,就從神面前墜落了,被趕出伊甸園去。自此以後,日日向下,第二代就出了謀殺兄弟的事,約一千年後到了挪亞時代,聖經記載:"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
神藉著幾次的"揀選",給予人類幾次"新的開始",希望人能悔改離惡。神用洪水毀滅了當時的人類,揀選了挪亞一家,存留他們的生命,從他們一家重新開始了人類的歷史。但後來人類又陷入諸罪,於是神又從迦勒底的吾珥揀選了亞伯拉罕再作新的起頭。他因著以前的應許(創九11)就不再毀滅世人,而是要藉著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使救恩臨到萬國(創十二3)。到了所羅門以後,神又從以色列人中特別揀選了猶大支派,但他們始終不能自拔,越來越深陷罪中,以致神的審判至終來臨-他們被擄外邦。
如此,在"人"多次的失敗之後,神終於差他自己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藉著死成就了一次而永遠的救贖(來九11,12),將深陷在罪中,不能自拔,日日向下的人類拯救出來。"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三、新神學派說:"社會改良之後,人自然變好"。但社會是由人組成,人是構成社會的元素。不先解決人的問題而想改革社會,乃是捨本逐末,是不可能的事。
神一切的作為都是為了人。他造天、造地、造萬物,以及他使獨生子耶穌降世都是為了人,"神愛世人!"
神的救恩,以及他一切屬靈的功課與操練,都是從個人開始。其方法不是僅僅將我們的外表修理一下,而是使我們得新生命,就是他自己的生命,作新人,讓神的靈在我們裡面將我們再生一次(約三1~8)(就是重生),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林後五17)。
這是基本的方法,也是唯一的方法。
新神學派信仰(三)
關於救恩
一、新神學派認為每人必須努力行善,自贖己罪。
二、所謂耶穌釘十字架的悽慘故事,乃是"屠宰場式的宗教",是不可接受的,是中世紀黑暗時代的迷信。
三、這種"血腥福音"是已經過了時的陳舊教義。
四、我們不應自私,只顧自己得救,而應注重愛別人。
五、神所要求於人的,就是行好事,作好人。
【聖經真道】
一、人無力行善,更不能自贖己罪。人所作的最大努力,與神聖潔的標準和公義的要求相差太遠。聖經說:"我們都像不潔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我們自己認為的"義",在神的眼中看來,不過是破布敗絮而已。
人稱義、得救唯一的方法,乃是藉著相信耶穌基督,而白白獲得神的義(羅三21,22)。
二、聖經說:"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
從舊約時代開始,神特別規定以血為贖罪之標記。因為贖罪是一件嚴肅的事,而血是人極其寶貴的東西,人的生命是在血中(利十11,14;申十二23)。
三、主耶穌釘死十字架上乃是出於他的愛心,甘願降世為人,甘願捨身贖世人的罪,甘心卑微,甘心走上各各他的路,甘心掛在十字架上忍受痛苦與恥辱(腓二5,8)。這一切都是出乎他極大無比的愛!我們在十字架上看見一幅美麗無比、愛的圖畫、愛的表現、愛的實際!
魔鬼使一些人的靈性瞎了眼,妄稱神生命之道為"屠宰場宗教",願神憐憫、赦免人的罪。
四、得救不是自私的問題,而是永生與滅亡的問題。"世人都犯了罪",結局都是滅亡,都應該接受、相信耶穌而得以出死入生。
愛別人是應該的,但是要先自己得救才能真正去幫助別人,將福音傳給別人。自己所沒有的,不能傳給別人。
五、神所要求於人的,不是作好事、作好人、作道德人;他所要求於人的,乃是作一個因相信並接受他兒子耶穌基督為救主而重生得救,並與他同行的人(彼後三9;彌六7,8)。好人、道德人,不一定是得救的人。
新神學派信仰(四)
關於審判
、沒有地獄。
二、神既是慈愛的神,就不會將他所造的人送入永刑。
三、沒有將來的審判,也沒有身外的審判。審判,乃是在個人心中。
【聖經真道】
一、地獄是真實存在,乃是一切不信之人以及魔鬼和他一切使者的最終結局,和永遠的刑罰(啟廿10,廿一8;彼後二4)。
二、神是慈愛的神,所以祂寬容等待人類悔改信主直到今天。從古至今,神一直差他的僕人們發出他的呼喚。若不是因著他的大愛,人類早就應該完全滅亡了。
時至今日,人類仍不肯悔改,乃是自尋地獄之刑,不是神不憐愛,而是人的背逆硬心,一心行惡,自找滅亡。
三、聖經告訴我們,審判可分下列兩大類:
(一)今生的審判
1.個人內心的審判(約三18)
馬太、馬可、路加三卷福音書都提到,人因外表所行之不義而被定罪。約翰福音則多記載人因內心之不信與闇昧之事而被審判。
未信之人行惡受良心責備。(羅二14,15)
已信的人行惡,除良心的責備外,更受聖靈的責備與管教。(羅十四22;約壹三20,21)
2.個人身體的審判-今世的報應
為了懲罰惡人並警戒他人,神也對人施行立時的審判與刑罰。例如:亞當、夏娃犯罪,被趕出樂園(創三22~24);該隱因殺害兄弟,被充軍(創四3~12);米利暗因毀謗摩西,而長大麻瘋(民十二);可拉因攻擊神的僕人摩西,全家墜落陰間(民十六);亞幹因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被石頭打死(書七);烏西亞王因干犯聖殿而被罰長大麻瘋(代下廿六16~21);以呂馬敵擋信徒,被罰瞎了眼(徒十三4~12);亞拿尼亞、撒非喇因欺哄聖靈,被罰身死(徒五1~11)。
(二)來生的審判:
"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
1.義人的審判
帖前四15~18告訴我們信徒被提的情形。凡是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為主,真實重生得救的人,不論在世或已死,都將被神的大能提到空中與主相遇,在那裡舉行羔羊的婚筵。從創世以來的全體聖徒都是基督的新婦(聖城新耶路撒冷之城門及根基代表新舊約中一切屬神的人)。聖徒被提之後,在基督臺前將有義人的審判,這審判的內容不是定罪而是頒給義人的賞賜,因為在此審判中的都是得救的人,只是賞賜不同而已。(提後四7,8;羅二6;林後五10;彼前一17)
2.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廿11~15)
這是最終的審判,從創世以來一切人類的總審判。這是天堂地獄的審判,永生永死的審判,末日的審判!在這審判裡有一個重要的案卷,就是生命冊。任何人的名字若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也就是說任何尚未相信耶穌為救主,未得救的人,就要被扔到火湖中去。這就是第二次的死,也就是永死!
親愛的弟兄姊妹,這是何等嚴肅而重要的道理。神將這衛道及傳福音的責任交給了他一切真實兒女,就是一切相信並持守他真道的人,在這末世作剛強不受妥協的見證!
今日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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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手傳福音,始於2013年4月7日。
8年時間,總有一篇文章,給你帶來愛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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