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惜的靈魂總會遇見
願我們在愛裡彼此溫暖

讀經:約翰福音17:15,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作“脫離罪惡”)。
每一個基督徒都有世上的工作,如何與工作中的同伴相處,這是一大難題。好多的信徒不知道如何是好,左右為難,感到困惑。如果事事處處按主說的去做,很難做人,不用多久就把人得罪乾淨了。基督徒的價值觀與世人的價值觀絕然不同,一個思想天上的,一個思想地上的,很難想到一塊去,勢必在工作中要有許多的矛盾,處理不好,飯碗難保。如果要調和一點,有些事情不必那麼認真,儘量就著工作中的同伴。那麼,一定不討主的喜悅,心裡極其不平安,得罪主的滋味更不好受。
現實生活中的信徒往往走兩個極端:一是活在世俗當中,與他們沒有分別。這種人雖然與同伴相安無事,打得熱火。但是,心裡絕對沒有平安,過著憂愁和愧疚的生活,他所作的不可能順利,也得不著主的祝福。有一天神開了他的眼睛,要為從前的屬世生活追悔莫及;二是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這種人心志是好的,為了不在同伴的罪上有份,儘量迴避他們,不與他們交往,過著孤獨的生活。但是,這也不是神的意思,請看聖經:“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林前5:9-10)。”神乃是要我們活在世人之中,又不要在他們的罪上有份,與他們有絕對的分別,為他發光。
在與同伴相處中,我們究竟能不能夠既不得罪主,又與同事和平相處,找到一個平衡點呢?我認為是可能的。筆者是在政策府機有關裡工作,政治的力量非常強大,信主頭幾年,因這事為難,處理不好人際關係,常常裡外不是人,要麼得罪主心裡不平安,要麼得罪人覺得不好再見面。我大多是討好人,而得罪主,並且向主發怨言:“主啊!這條路我走不下去,叫我完全不顧人情,實在做不到。”其實,是我們的信心太小了,認識神不夠深,把人際關係看得太重要了,以為得罪了人許多事情不好辦,殊不知我們的好處乃是在神的手中。蒙神的恩典,我的信心和膽量增添了以後,就不畏手畏腳,凡事寧可得罪人,也不敢得罪神。結果,又討神的喜悅,又不得罪人。同事之間相處非常融洽,有的成了基督徒,有的雖然沒有信主,非常尊重我的信仰,在有罪的事情上總是替我開脫。比喻說:在一起吃飯,偶而有不知情的人非要我喝酒,不等開口,馬上就解釋:“他信耶穌,不能喝酒。”酒喝完了,他們要去休閒房,就主動叫我:“你先回去吧,我們還要玩一下。”只要你在主面前是一個心意堅定的人,他們犯罪作惡的事情會主動避開你。他們不會怪你,知道你走的路與他們不同,心裡面暗暗的佩服,也知道自己在作不好的事情。但是,無法擺脫,是已經賣給罪了。
基督徒在與同事相處之中,最基本的是要做到四點:
第一,基督徒要發光。
聖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5:14)。”神是要我們作光明之子,有好行為,離開罪惡,過聖潔的生活,象神那樣的聖潔,好從他那裡得祝福。我們有好多的信徒清楚神的旨意,就是沒有信心和膽量活出來,不能過分別的生活。如果是照著神的心意行,就要失去世上的朋友,工作中的許多利益,以及遭到人的譏笑和蔑視。
我們如果為了今生今世的利益,故意不順從神,不理會聖靈的責備,放縱情慾,就會長期活在愁苦之中,沒有平安和喜樂,這是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好多走過來的信徒,回顧從前活在失敗中的經歷,都在感嘆!信主而不走主的路,真是苦啊!無法用言語來表達。當初,為什麼要苦苦的爭扎,而不能放下所有的,不顧一切的跟隨主,過著坦然安靜的生活呢?基督徒如果不能過聖潔的生活,是要受虧損的,在罪中放蕩的時間越長,虧損就越大。神是絕對公義,他必定要照我們所行的來報應各人,且不說將來基督臺前的審判,就是在今生今世神也照他的公義審判我們,神是輕漫不得的,我們種的是什麼,收的就是什麼。
我認識一個基督徒,他信主後,有近十年光陰在世界裡打滾,與同事和朋友們吃喝玩樂,過著罪惡的屬世生活。蒙神的憐憫,不丟棄他,用手中的杖管教他,如今才醒悟過來,在主裡面有心志追求,看到主的大愛。但是,他失去了許多神的祝福。由於長期在外吃喝,晚上睡不好覺,以至身體非常的虛弱。很多的事情給妻子留下了虧欠,妻子懷恨在心,怎麼勸也不信主,家庭不和睦同心,給他的事奉帶來很大的難處。兒子的難處則更大,被電腦遊戲迷惑,不好好讀書,也不聽他的勸告,眼睜睜的看著撒但敗壞他的下一代。現在每當為妻兒禱告就流淚,悔恨過去在主面前的虧欠。
所以, 基督徒如果在工作中為了迎合人,討人的喜歡,不敢為主作見證,到頭來吃虧的是自己,必定是要後悔。如果在凡事上大膽聽神的話,不顧人情,不計後果,行在他的旨意之中,你所作的必定順利,神也要與你同在,滿得他的祝福。你的光發出來了,同事必定尊重你,羨慕你,也要因你得祝福。你如果行得正,就不用去害怕別人,儘管坦然無懼,人當害怕你,因為作惡是害怕光的,你身上有神的光發出。
第二、甘願吃虧上當。
這世上的人往往是見利益就上,見榮譽就爭,自私自利,明爭暗鬥。基督徒要是怕吃虧上當,很難與同事相處得好,也不討主所喜悅。好多的信徒往往過不了這一關,單位裡利益分配不公,心裡就不平衡。為什麼他開支那麼大一筆錢,我就不能開支呢?他能力比我差,為什麼提升他,而不升我的職呢?每個神的兒女都會遇見一大堆不合理的事情,在人看來的確是上當吃虧。我妻子常常在家向我抱怨:“真是氣死人,某某耽誤三天沒扣工資,我半天沒上班就扣多少工資。——還有車間主任私下分了多少錢。”看她氣呼呼的樣了,哪裡有心思在主面前來禱告呢。我心裡在想,她要是在我所在的單位工作,恐怕要氣死,大筆的現金取走,換回一堆條子,連嫖娼的錢也報銷。
我們見世人得好處,看他們發財就妒忌,心裡就會失去了平安。如果效仿他們,與他們相爭,我們就會陷在罪惡之中,成為被咒詛的。弟兄姊妹,神不是要我們與人相爭,乃是要我們與人和睦,聖經說:“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7-18)。”
在人看來,基督徒有許多的事情吃虧上當。其實,吃虧上當的不是基督徒,乃是那些不信耶穌的人。願主開我們的眼睛,看得見這是一個事實。我在信主最初的幾年,常常埋怨他:“主啊!我跟隨你要失去好多的利益。他們在食堂就餐都是記賬,然後公家報銷,我要自己掏錢買餐票;他們無論要什麼,就到辦公樓旁邊商店裡去拿,月底年末公家一次付款,我是不敢拿的;他們幾乎天天在餐館吃飯,不用自己出錢,可我不能這樣做;他們常開假票報賬,我更不能做這樣的事情。還有好多的事情我不能做,真是虧得很。”又過了幾年,主開了我的眼睛,叫我看見信主不吃虧,好處漫漫凸現出來。你們看:一個健康的身體,要值多少錢?一個溫順走正路的兒子,要值多少錢?還有妻子得救了,夫妻同心合一,家庭和睦,這又要值多少錢?不用說永生要值多少錢,全世界加起來都買不到永生。我那些不信主的同事:有的身體吃垮了;有的家庭玩破裂了;有的兒子平時沒人管敗壞了;有的得來的錢很快又失去了,不義之財怎麼能夠存得住呢?如聖經所說:“那不按正道得財的,好象鷓鴣抱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財都必離開他,他終久成為愚頑人(耶17:11)。”況且, 神從來沒有使我家缺乏過,而且是豐富有餘。
所以,我們任憑不信的人去貪、去佔,不要妒忌他們,也不要起意與他們合謀,在罪上有份。他們所得來的帶不走,如聖經所說:“見人發財、家室增榮的時候,你不要懼怕,因為他死的時候,什麼也不能帶去,他的榮耀不能隨他下去(詩49:16-17)。”他們不是得益處,乃是招損失。我們不是受虧損,乃是得祝福。基督徒只有練就甘願吃虧上當的心志,才能與同事和睦相處。時間久了,他們就會說:“信耶穌的人真是好,不斤斤計較,淡薄名利。”
第三、不要自己申冤。
基督徒在工作中,不僅是遇到吃虧上當的事。而且還要常常受到無理的對待,遭遇各種野蠻的欺侮。人生的權力受到侵害,當如何處理呢?我們不要自己申冤,因為神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我們要把自己的案件呈明在神面前,求他來判斷,聽他來發怒。此外,還要為那些得罪我們的仇敵禱告,仇敵若是餓了就給他吃,若是渴了就給他喝。我們若是這樣行,就討神的喜悅,又平安喜樂,神也要為我們申冤。
基督徒千萬不要自己申冤,因為我們沒有權力申冤,這個權力是在神的手中,由他來行使審判權。如果有人忍不住,氣不過,非要親自討說法,只能把好事變成壞事。不僅不能申冤,而且與你的仇敵同被咒詛,看不到神公義的判斷。聖經裡面,大衛是個很好的榜樣,凡事願耶和華在中間判斷是非,在仇敵身上為他申冤。有一次拿八用惡言凌辱大衛,大衛立即帶領四百人的隊伍,都拿著刀準備去報仇。神藉著拿八的妻子,亞比該阻止他報仇,流人的血。大衛清楚是神在攔阻他親自報仇,就讚美神,順服神的引導,準了亞比該的情面,帶著人馬轉回。過了十天,神擊打拿八,他就死了,給大衛申了冤。連他的妻子、奴僕、牛羊和田地都歸大衛。
有的弟兄姊妹,對神缺乏信心,似乎不相信神能為他申冤,非要自己報仇可,神的話是絕對可靠的,歷代的聖徒都許多美好的見證。我本人也有這方面的經歷:有一個同事,當辦公室主任,看我平時話語少,不怎麼管事,就不把我這個副局長放在眼裡,巴結局長。有很多事情作得過份,按世俗的話說,是勢利小人,我都不計較。但是,有一件事情他作得相當出格,惹神發怒:我們辦公室的舊報紙每次是他處理,賣的錢都歸他所有,也沒人在乎這個。有一天,收舊報紙的人來了,非要把辦公室裡一堆報紙買去,我說等主任回來再賣。他就是不走,在這裡磨我。我正在寫材料,不願意他打擾,又看他帶一個殘疾女兒,就說你拿去吧。他沒有白要,轉身送來一提手紙,放在櫃頂上。主任回來後大發脾氣:“報紙呢?”我回答他:“換了手紙,在櫃頂上,你拿回去吧!”接下來他口裡就不乾不淨。我什麼都沒有說,回家後就在主面前禱告:“主啊!這事你都看得清楚,你看著辦吧!”我把這事交託主,求主來申冤。幾天以後,他就出了車禍,昏迷一週才醒過來,經過治療,出院後還是呆呆傻傻的,以經四年了還沒有上班。
所以,要相信神的話,他是完全公義的神,必定要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
第四、原則上不讓步。
我們基督徒在世間的利益上不要與人爭竟,受到欺凌也要忍讓,求神來監察。但是,在原則問題上堅決不能讓步。什麼是原則問題呢?聖經裡面但以理所遇到的就原則問題,在位的不准他敬拜神,否則就要丟到獅子坑裡去。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們是沒有選擇餘地,下獅子坑就下獅子坑。還有但以理的三個同伴,所遇到的問題也原則問題,世界的王要他們拜偶像,否則就要丟進烈火的窯中。這也是沒有選擇餘地,該下火窯就得下火窯,沒有絲毫調和的餘地。
有人講但以理太沒智慧,過了這三十天再來敬拜神有什麼關係呢?難道神不知道你的處境?只要你心裡向著神不就行了嗎?這樣想正好中了撒但的詭計,要我們在人面前否認主。聖經上說:“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路12:8-9)。”神是要我們在人面前公開為他作見證,站穩立場。
願我們在工作中、生活中都能做個榮神益人的基督徒。
(心蘭微信:lanxin777_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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