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央視關於陽泉豹傷人事件涉嫌不實報道

“10月28日,在山西省陽泉市盂縣,兩名村民放羊時突然遭到一隻華北豹的襲擊,其中一名村民面部和左臂分別被抓傷和咬傷,事發後,受傷村民霍文斌已被第一時間送醫治療,襲人的華北豹被山上的捕獸夾所困,距離襲人處大約有幾十米,山西省市縣三級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對華北豹進行了麻醉,因華北豹腿部頭部有傷,目前已被移送至太原動物園進行治療,記者找到了親歷這次華北豹襲人事件的另外一名村民霍志勇,他當時正和堂弟霍文斌在村邊放羊,一隻華北豹突然從堂弟右後方撲來,說起豹口逃生全過程,霍志勇仍心有餘悸。
目前,善後處理和相關調查工作正在進行。”
以上是11月1日CCTV2天下財經節目裡的一則新聞的原稿。
先來定個性:本質上,這是一條假新聞!
昨天貓盟已經對這一事件做出了闢謠分析,歡迎大家識別下圖二維碼,檢視直播回放。
1
漏洞百出的“豹傷人”新聞
我們來逐條分析疑點:
首先,“放羊遇到豹子,豹子主動攻擊人”,這個描述成立嗎?
不成立。
放羊遇到豹是可能的,但正常情況下豹不會主動襲擊人
豹是一種會主動迴避人的動物,在正常情況下,豹會躲著人,而且絕不會主動攻擊人。
拿山西省和順縣來說,當地擁有一個一定規模的豹種群,放牧的農民在山裡遇到豹子偶有發生,但數十年來從未有過豹主動襲擊人的事件發生。
和順當地老鄉表示豹從來不吃人
通常豹襲擊人只發生在豹子本身受困、遇到人類攻擊的情況下,如果身體有傷病或虛弱無法捕獵的個體也有可能會襲擊人類。但我們從新聞影片上可以看到,被套住的豹身體健壯、毛色鮮亮,不是一隻身體有問題的個體,不符合以上情況。
再來看其他的疑點:
當事人描述,豹子襲擊人之後被他們用鐵棍反擊,逃走後在山上被捕獸夾所困。
這種侮辱人類智商的言論,竟然被央視採信了?
當地人放羊一般要麼啥也不帶,要麼帶著一根長木棍,棍頭上有一個小鏟,牲畜跑遠了,就用鏟子丟擲一塊小石頭或者一鏟沙土打它。鐵棍一不能用來開山砍樹,二不能用它來驅趕牲畜,而且還很重,帶來何用?
我來告訴你們鐵棍有什麼用:下獵套的人在巡套時才會帶鐵棍,目的是把套住的動物打死
然後豹子逃走時還正好被捕獸夾夾住,這和小偷偷了東西后直接跑進派出所有什麼區別?可能嗎?
新聞截圖中可見,豹被獵套套住了
按照當事村民的說法,豹子逃跑的時候在幾十米外踩中了獵套。天底下居然有這麼巧的事情:從來沒有主動襲擊人記錄的華北豹突然就襲擊了人,而周圍剛好就有個佈設好的獵套把它套住了?考慮到村民正在山裡放羊,以及事後還趕來了不少工作人員,這些人和羊沒有一個踩中獵套的,卻偏偏被一隻慌不擇路逃竄的豹子踩到了?多重巧合疊加在一起,這種機率能有多大?
網上使用獵套狩獵的影片,這個東西是不是跟套住豹子腿的彈簧很相似?
所以村民一定撒謊了。那有沒有可能是他們偶然遇見了被套住的豹子結果被抓傷了呢?如果真是這樣那直接報警就行了,這屬於保護野生動物,實話實說就好了,沒必要扯這麼離譜的謊。
看現場的影片,非常明顯的,這隻豹子的右前肢被彈簧套套住了,這裡也要糾正一下央視的新聞,這東西不是獸夾,是彈簧套
豹子的右前腿和彈簧的方向一致,顯示豹子的右前腿是被彈簧扯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明文規定:

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

,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燻、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但因物種保護、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以及植保作業等除外。

網上售賣非法盜獵工具隨處可見
2
盜獵是犯罪,必須徹查
山裡出現獵套,這件事本身就值得詳查。
一個更加符合邏輯的推測,是這兩個人在山裡下了套子,來檢查的時候發現套住了一隻豹子。可能是知道套住豹子情節比較嚴重,想放掉它,又或者有其他想法(不然解釋不了鐵棍),但是這隻豹子被套住的時間不久且身強體壯,出於防衛本能傷到了村民,他們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編出了這麼一套瞎話
這當然只是推測,但是不管究竟是誰下的套子,既然出現了獵套,就說明有人在山裡盜獵,那麼這就是一起盜獵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金錢豹的惡性事件。
按照相關法律,使用非法捕獵工具的構成非法狩獵罪。非法捕獵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華北豹屬於“情節嚴重”。萬幸這隻華北豹沒死,定罪的時候會從寬處理,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村民號稱“是豹子襲擊的我”,實際上這是一起惡性的盜獵行為
但是,所有媒體對此事的報道里沒有提過一句盜獵問題,好像獵套在那裡出現是正常的,好像豹子送進動物園了就是沒事了。
獵套只要出現就是不正常的,就是違法的。盜獵是嚴重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徹查。
是什麼人在盜獵?盜獵工具是在哪裡購買的,又是哪裡生產製造的?當事的村民為什麼要說謊?這些都需要官方給出明確的調查結果。
3
央視應該遵守媒體的基本操守
豹子傷人,這種驚悚的標題是很容易吸引人沒錯,但媒體不能只顧著抓人眼球而枉顧事實。特別作為央視,這種違反邏輯的描述怎能被輕易採信?
錯誤的報道會造成當地村民不必要的恐慌,並導致公眾對野生動物形成錯誤的認知
不傳播謠言,尊重事實,是新聞媒體最基本的操守。作為中央電視臺,釋出新聞之前更加有義務查清楚事實,傳播科學、法治的觀念,而不是照搬村民那完全不符合常理的描述。
盂縣公益救援對此做出的闢謠
請央視立刻下架這條不實的新聞,對之後的調查結果進行跟蹤報道,彌補自己造成的不良影響。
也請看到這篇推文的朋友撥打國家網信辦不良資訊舉報電話12377,如實反映情況。有更好的反映渠道也可在評論區裡留言,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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