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窯雞王,我愛窯雞王

這是仙人JUMP的第1175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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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寫稿時,我會習慣性地開啟手機,點一份窯雞王。
對不起,我撒謊了,因為不止一份。
有時候會是三份。
撕開窯雞包裝時,我總是很用力,因為客戶撕我方案的時候也這麼用力。
也不是不能吃別的,凌晨四點的時候,炒粉炒飯燒烤攤倒是沒關門,但那高油高鹽高脂高熱量的,我這個三高男孩很容易吃成高三男孩。
體檢報告說我三高,我狡辯這叫“高三男孩的青春餘韻”,又讓我少吃外賣,於是我把窯雞王備註改成了“臨終關懷套餐”,畢竟從報告上看,我的身體距離一週目速通已經沒什麼提升空間了。
況且,我知道,我真正的問題不是窯雞王,而是凌晨四點還在幹活。
這不是普通的窯雞,這是凌晨四點的落山雞。
客戶誇我PPT配色花裡胡哨,他不知道這是凌晨四點視網膜充血時的限定款色覺。
朋友誇我撕雞手法專業,他不知道我這叫感同身受,因為我早就被客戶撕成了各種形狀。
凌晨四點啃雞腿的時候,我突然和雞產生了共鳴:它一輩子沒下過地,我一輩子沒下過班。
你說這是預製菜嗎?
別問了,再問就不禮貌了,對不起你受的九年義務教育了。
何況如果非要這麼問,人到底是不是預製鬼呢對不對?
從包裝中掏出雞來,聞著它帶著淡淡的香,撕開滿手汁水的那一刻,我突然覺得這個世界變好了,讓體檢報告也沒那麼嚇人了,是不是預製菜也不重要了。
它這個名字,也在幫著你自己騙自己。
窯雞王,可以了。
就窯雞成品的這個動作和體型如此整齊,擺明了告訴我,它跟土雞就沒什麼關係,它一輩子沒有上山放過風,我卻為生計所迫下海打了工。
土的不是窯雞,是我。
真想養生,不能靠吃窯雞,而是關閉手機。
諷刺的事,關閉手機,我就吃不起窯雞了。
“窯”這個字,會讓你覺得這似乎是什麼古法秘製;
其實古法可能指的是冷凍那天的日期,畢竟現在度日如年。
除了窯雞以外,剩下的就是滷味,什麼雞爪鴨脖之類,銷量都一般。
甚至它家的臘味飯,從包裝也能看出來,跟現制的關係大概就是趙雲和趙四的關係,它也沒打算瞞著你,你其實什麼都知道。
但知道又如何?
就像你完全知道客戶在坑你,但你還是隻能回“好的,收到”。
而且這是深夜啊,是你最無助最孤單的時候,除了客戶的詭異需求沒什麼東西陪著你。
我也沒資格看不起預製的雞肉,我和它唯一的區別就是它出廠的時候已經熟了,而我現在還在被生活文火慢燉。
另外現實點說,比它好吃且健康的比它貴,比它便宜的難吃,而且鬧不好吃壞肚子了更貴,畢竟還要加上廁所天花板的清潔費。
白天的時候,幾百家店供我選,我未必看得上它。
可隨著午夜一長,我會跟它共情,因為它和我一樣被世界脫下了皮囊,最後用看似銀光閃閃的外殼裹上,實則早就是預製的模樣。
凌晨四點,比較卷的早餐店都出攤了。
可窯雞王,很多店能開到早上六點,因為雞這個時候還在打鳴。
太像我了,我這個時候一般也會看著客戶的修改意見抓頭慘叫。
他們的意見比雞骨頭還難啃,而雞骨頭起碼尊重客觀事實,不會是五彩斑斕的黑。
如果雞骨頭是五彩斑斕的黑,那其實是變質了,我得趕緊去醫院了,去之後還得發個朋友圈,並且僅對客戶可見。
甚至我敢斷言,這不是窯雞的極限,是加班的極限。
別人卷空間,它卷時間,這簡直就是時光雞,更是對手的送終雞。
這麼一看,它做大的道理很簡單,適合宵夜,本身生產標準化,簡單直接,且營業時間足夠長。
以及最重要的,大家越來越不喜歡跟人分享了。
過去的夜宵常客是烤串小龍蝦火鍋,特點是人越多越好。
而現在,大家更多是各顧各的就不錯了,一個人吃夜宵的需求,也變多了。
程式碼永遠有下一行,剷剷永遠有下一把,客戶修改意見永遠有下一版,但錢不會多一些。 
所以這份夜宵要便宜,要好吃,要夠分量但別太夠分量,畢竟還得給體檢報告留一點增長空間。
窯雞王的版本,這就來了。
論製作工藝,所有雞類餐飲理論上都可以24小時營業,供給充沛,運輸方便,操作簡單到像麥當勞肯德基深夜留一兩個人值班,就能撐起整家店;
論成本和收益,窯雞王的特點就是不需要太大面積也不需要太多人手,直接操作就好了,它最大的風險或許是師傅太急了,雞還沒弄足夠熱就送出去了。
當然,這也不是問題,因為這就是我的生活本體,表面熱氣騰騰,實則早已涼透。
甚至,冷掉的窯雞我會吃得更用力。
因為這好像是客戶的魔幻修改意見,讓人反胃,但又不得不吞。
論口味和價效比,社畜的需求非常簡單,夜裡饞了,想吃點油但不太油,頂但不太頂的東西,這時候,窯雞王把皮去掉,不點它,還能點什麼;
這世界有七十多億人,有二百六十億隻雞,平均下來,每個人每年至少要面對三隻半雞。
那三隻,你會在肯德基麥當勞以及黃燜雞米飯裡分批見到,但剩下的那半隻的秘密,在窯雞王裡。
無數個程式碼報錯的午夜,無數次他比我還壯的奔現,無數個客戶突然起靈的凌晨四點,你會崩潰的無可救藥,但窯雞王它很快就到。
哭吧,大聲哭,吃飽了更有勁兒,客戶更有沉浸感。
三十是價格也是你的體脂,滾燙的是雞肉也是你的理智。
送你手套不是怕你撕雞肉時燙到,是怕你實在想揍人時指紋抹不掉。
如果你是在深夜的辦公室吃的它,那你撕開它的一瞬間,你就是整個辦公室的王。 
同事們討好你,諂媚你,想要來一口,但你雞腿都嗦出火星子了,也不打算送一手。
於是他們來搶,你要逃。
但你逃不掉,因為身上有窯雞王的味道。
哪怕你像我一樣拿著雞骨頭在窗戶上畫逃生路線,保安都只會誇我這是他見過最香的SOS。
現在,我的手邊就放著一整隻窯雞王,我看了看,微微一笑。
但想了想,又笑不出來。
我這個深夜寫稿的人,跟這個夜裡還在營業的窯雞,又有什麼區別呢?
我吃它,和它生前吃飼料,其實是一回事。
我恨它。
我愛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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