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舉報退休局長,反被追逃!罪名竟是破壞自家幼兒園門?公權力,豈能成私器?!

文|豐 詹
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的“舉報縣委書記反被抓捕”事件,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
舉報官員反被抓的,馬樹山並不是孤例。
這不,藉著這個輿論風口,山西省又曝出,一女子因舉報退休局長,而被警方追逃。
而警方追逃的罪名,是破壞財物。
而詭異的是:
這個財物的總價值,只有1805元!
因為一千多元錢的東西,竟然讓公安機關對名叫李彩霞的女子,進行追逃!
並且,這名女子破壞的財物,還是自己開辦幼兒園的大門!
她之所以撬開這個大門,是因為她自己開辦的幼兒園,被別人私自上了鎖。
這無比牽強的追逃理由,很難讓人不聯想到:
這就是有人借用公安機關的公權力,對這名女子進行非法打擊!
而她之所以被打擊,就是因為她舉報了文水縣國稅局已經退休的局長高慶!
李彩霞與高慶一家的經濟糾葛,早已不是什麼秘密。
從合夥做生意到鉅額資金往來,再到最後的反目成仇,其中的細節,恐怕不是三言兩語能夠說清。
但無論如何,李彩霞作為公民,有權利也有義務對涉嫌違法的行為進行舉報。
這是法治社會賦予每一個公民的神聖權利,也是維護社會公正的重要力量。
李彩霞的舉報,很有“含金量”。
因為,在反目成仇之前,李彩霞和親戚朋友,幫著高慶局長和他女兒開了一些銀行卡,幫著“走賬”。
局長為什麼要借用別人的銀行卡“走賬”?
就是因為,其中一些錢,見不得光!
一些企業打給高局長的錢,都是透過李彩霞的銀行卡。
在反目成仇前,這是他們之間的秘密。
這些卡經親友初步梳理,發現其中走賬金額高達3000多萬元。
其中,部分系企業直接打款過來,金額動輒幾十萬上百萬元。
而打款企業不乏全國某知名養殖企業,以及山西知名龍頭製藥企業。
更為誇張的是:
李彩霞提供銀行流水舉報稱,2020年7月,高慶局長因涉當地著名的海威集團李增虎案,要向紀委退贓159萬元。
而這些錢,實際由企業、個人打到李彩霞的中信銀行賬戶上,之後再打給紀委專用賬戶。
也就是說,高慶局長本人或家人收受了159萬元贓款,被紀委查實,需要退贓。
而他的做法是,從企業和個人收錢,再交給紀委,而不是退出贓款!
李彩霞的舉報,無疑觸動了某些人的敏感神經。
高慶局長的迅速反擊和警方的迅速行動,讓人不禁要問:
這究竟是一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還是一場權力與草根的博弈?
當高慶局長以受害者的姿態出現,要求警方嚴懲“汙衊”他的李彩霞時,我們不禁要問:
在這個看似簡單的糾紛背後,到底隱藏著怎樣的真相?
更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警方對李彩霞的追逃行為,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是造成公私財物損失5000元以上。
而本案中,經鑑定造成的經濟損失僅為1805元。
這樣的損失金額,顯然不符合立案標準。
那麼,警方為何還要對李彩霞進行追逃呢?
其中,是否存在某種不為人知的隱情呢?
大家常說,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但在李彩霞的案例中,我們看到的,卻是一種正義的扭曲和變形。
當舉報者成為被追逃的物件,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這個社會的正義到底在哪裡?
李彩霞的遭遇,無疑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在這個看似平靜的社會中,可能還隱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暗流和漩渦。
不知道還有什麼人,打著“法治”的旗號,把公檢法公器私用!
用公權力,進行打擊報復!
最後,我想說的是:
公檢法不是某個人的私器,更不是可以用來打擊報復的工具。
正義和公正應該是每一個人心中的追求,是我們共同守護的價值和底線!
本文僅為個人觀點,不代表馮站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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