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撰稿人
美國威脅要撤出歐洲美軍,美國的核保護傘也不再可靠,北約很慌亂,德國尤其慌亂。
北約的兩大支柱是駐歐美軍和美國的核保護傘。如果只是駐歐美軍撤出,德國還有希望大力擴充德軍、用自己的常規力量頂上,但美國的核保護傘撤了,德國就沒法彌補了。德國發展自己的核武器是太大的政治不正確,在可預見的將來不可能。
在冷戰時代,美國的核保護傘是冷戰前線的德國最後安全保障。儘管德國有“戰術核武器就是在德國炸響的核武器”的抱怨,沒有美國的核保護傘是不可想象的。
在烏克蘭戰爭期間,俄羅斯一再威脅要使用核武器,使得德國不寒而慄,也更深切體會到核保護傘依然關鍵。在2025年德國大選期間,默茨提到歐洲必須在沒有美國的情況下保衛自己,德國需要與英法討論“核共享”“至少是英國和法國的核安全也可以適用於我們”。

俄羅斯洲際導彈部隊
“核共享”指美國在北約盟國領土上部署核武器,盟國以提供基地、戰鬥機等方式參與核行動,從而獲得核威懾力。據估計,當前美國在北約國家部署有約100顆核彈,其中許多就放在德國的美軍基地。必須指出的是,“核共享”需要雙重控制,只有在美國和共享夥伴共同批准的情況下,核武器才能使用。
2月24日,英國《每日電訊報》援引一名法國官員說法稱,法國“已準備好”在德國部署載有核武器的戰鬥機,“在德國部署幾架法國核噴氣戰鬥機應該不難”,但可以向俄羅斯發出“強烈資訊”。法國提議也將增加對英國的輿論壓力,可能使後者不得不採取類似行動,證明其對歐洲安全的承諾是認真的。
英國和法國擁有核力量,但是英法撐得起北約的核保護傘嗎?
戴高樂時代的法國在1966年脫離北約一體化架構,法國部隊不再接受北約指揮,法國只作為政治實體參加北約活動。這段時間裡,法軍依然按照波茨坦協議駐紮德國,法國戰術核武器(主要是帶有核彈頭的“普魯東”短程地對地導彈和可投放核彈的幻影IV中程轟炸機)負責掩護駐德法軍。法國在2009年才回到北約一體化架構。
今天,法國的戰術核武器是帶核彈頭的ASMP-A空射巡航導彈,由“陣風”戰鬥機發射。在戰略核打擊層面,法國擁有4艘“凱旋”級核潛艇,每艘可攜帶16枚M51潛射洲際導彈,每枚導彈配備多個彈頭。截至2023年,法國擁有約290枚核彈頭。
截至2023年,英國擁有約225枚核彈頭,全部由“三叉戟D5”潛射洲際導彈攜帶,不再擁有戰術核力量。這些核武器部署在四艘“前衛”級核潛艇上,每艘潛艇最多可攜帶16枚導彈,每枚導彈配備多個彈頭。
俄羅斯則是與美國齊肩的核超級大國,戰略核武器包括“薩爾瑪特”“亞爾斯”“白楊M”等陸基重型洲際導彈、“布拉瓦”“藍天”等潛射洲際導彈、圖-160和圖-95MS轟炸機及其核巡航導彈,戰術核武器包括“伊斯坎德爾M”短程彈道導彈、“克拉布”(也稱“俱樂部”)巡航導彈、蘇-24和蘇-34等戰鬥轟炸機及其核炸彈及巡航導彈,部分炮兵系統(包括火箭炮)和防空導彈也可以發射戰術核武器。
俄羅斯擁有陸基洲際導彈約300枚,最多可攜帶約1200個核彈頭;另有潛射洲際導彈約160枚,最多可攜帶約800個核彈頭;核轟炸機約70架,最多可攜帶約500個核彈頭。戰術核武器方面,戰術導彈和巡航導彈可攜帶約1000~2000枚核彈頭,戰術飛機可攜帶約500個核彈頭,炮兵和防空系統可攜帶約500個核彈頭。據估計,含庫存俄羅斯有約4500~5500個核彈頭,由於核軍控條約限制,其中不超過1550個屬於可部署的戰略核彈頭,戰術核彈頭不在核軍控限制範圍之內。
顯然,英法加在一起,核實力遠遠不如俄羅斯,而且重戰略,輕戰術。這對英法提供核保護傘的能力有決定性的影響。
核保護傘不是有核武器就行的,畢竟誰動用核武器都不是為了自殺,“要死一起死”是自己活不下去的時候才會考慮的選項。但凡有一點生路,這都不是選項。所以核保護傘以核反擊為主。核反擊分對稱的和非對稱的,非對稱核反擊又可分為過對稱的和欠對稱的。
對稱核反擊是指以相似的性質和烈度進行反擊。比如說,對方用戰術核武器攻擊我方軍事設施,我方也以戰術核武器反擊對方軍事設施。雙方目的都是以核武器的大威力來高效代替常規武器的威力不足的問題。

西方-81軍演
在50年代,戰術核武器還以密集進攻的步兵和坦克為目標,現在由於軍事強國之間,已經不再有大叢集的步兵或者坦克進攻,已經較少這樣設計使用了。另一個典型用法是針對機場、港口、物資集散地等大面積目標進行攻擊,這依然是當今戰術核武器主要用途之一。
但現在戰術核武器更主要的用途是攻擊特別堅固的設施,如地下指揮部、彈藥庫、機庫等常規彈藥難以摧毀的重要目標。很多這樣的設施號稱能抵抗核打擊,實際上只是指可以抵擋非直接命中、地表爆炸甚至空炸的近炸核武器。如果是精確制導並且具有穿地攻擊能力的特種戰鬥部加上核裝藥直接命中這些目標,那就是完全不同的情況了。而且即使戰術核武器在地下爆炸,強大的核爆炸也可以液化岩土結構,讓堅固的地下工事很難生存下來。
非對稱的核反擊既可以透過壓倒性地擴大打擊範圍和/或提高核武器當量,來震懾對手和摧毀對方的戰爭能力,也可以透過使用低於對方的打擊範圍和/或核武器當量的戰術核武器進行回擊,作為進一步升級前的嚴重警告。
對稱或者非對稱核反擊都主要適用於戰術核打擊,而一旦上升到戰略核打擊了,就不存在這些概念了。戰略核打擊的要義在於要麼一下子把對手直接、不可逆地打碎、打垮,要麼玉石俱焚。對戰略核打擊來說,最壞情況是對手沒有被摧毀,自己反而被對手的核反擊摧毀了。
所以固定的地下發射井有特殊作用。一方面,這是固定目標,在打擊到來的時候,鐵定沒跑;另一方面,這些洲際導彈在先進預警系統和自動發射指揮系統的控制下,可以接警立射,在對方導彈落地之前迅速打出去。只要洲際導彈飛出去了,空井是否被擊中無所謂。
這也帶出一個問題:在任何情況下,留著對方顯而易見的潛在反擊能力是不可接受的。所以,核大國之間一旦上升到戰略核打擊層面,除非已經確認某些地下發射井是空井,否則必然以寧可錯殺不可漏過的原則,每一個發射井都需要發射一枚過去,確保摧毀。所以在冷戰高峰期美蘇的核學說中,第一波核導彈的主要目標一般不是軍政和城市目標,而是已知的地下發射井、核潛艇基地、核轟炸機基地。
攻擊這類核目標很消耗核彈藥。因此,美蘇核軍備競賽時,雙方都重視大量建設地下發射井,一方面積累大量搶先發射的能力,另一方面製造大量必打的目標。雙方都力爭獲得數量優勢,否則數量劣勢的一方很容易被數量優勢的一方搶先端掉,那時就形同裸奔了。
由於這個原因,美蘇也都特別重視核轟炸機。在核大戰可能跨越門檻的時候,核轟炸機可以搶先升空,用空中加油確保空中待命。理論上核轟炸機可以接連幾天持續飛行,直到最後核攻擊命令下達、飛赴目標(很可能是單程任務),或者在飛行中確認任務取消、著陸修整。
核轟炸機的靈活性讓其不僅可以用於搶先攻擊,也可以用於核反擊,甚至可以在已經出擊的路途中,中途改變目標,或者召回攻擊。召回攻擊是核轟炸機特有的能力,戰略導彈核潛艇和陸基核導彈都無法做到。

“俄亥俄”級彈道導彈核潛艇
相比之下核潛艇最大的優勢在於其隱蔽性大大超過核轟炸機,同時核潛艇攜帶的核導彈的射程大得多,可攜帶的核彈頭多得多。一枚“三叉戟D5”可以最多攜帶12個W76(10萬噸當量)或者8個W88(47.5萬噸當量)核彈頭,一艘“俄亥俄”級核潛艇可最多攜帶24枚“三叉戟D5”導彈。即使由於核軍控條約,每艘“俄亥俄”級核潛艇只能攜帶不超過20枚導彈、每枚導彈平均不超過4個核彈頭,這依然是很大的數量。
但與核潛艇的隱蔽性相伴隨的是核潛艇指揮通訊不便。在戰時,指揮中心只能用極長波通訊傳送簡訊,呼叫核潛艇向預定目標直接發射導彈,或者上浮以接收新的具體指令、重新裝填目標資訊、再行發射導彈。
這些特點使得戰略導彈核潛艇也和核轟炸機具有至少相同的重要性,但也決定了核潛艇宜用於後發制人的核反擊,而不宜用於先發制人的核打擊。
隨著冷戰後期以來公路機動發射的核導彈的逐漸成熟,但在核對抗的條件下,公路機動核導彈也可以部分替代核轟炸機的地位。可以充當搶先攻擊,也可以擔任核反擊。但由於其機動性強,難以被確定位置和狀態,擁有較高的生存力,他們沒有吸引對方核火力的作用,只能迫使對方“心無旁騖”,專心攻擊軍政和城市目標,而不會把大量核彈藥分配到打擊發射系統。
有一點必須澄清:核對抗不是逢核必互相確保摧毀(MAD),MAD當然就是戰略層面上的互相確保摧毀。如前所述,使用核武器不是為了自殺,不觸發無謂升級是各國核戰略的關鍵。不到已經對自己的生存絕望、“要死一起死”的地步,各國不會輕啟MAD模式。
核大國需要有逐步升級能力,避免在遭到有限核打擊時陷入被動。比如說,如果缺乏對等的戰術核反擊手段,就只有在忍受損失和“要死一起死”的兩個極端之間選擇。美俄因此都有大量戰術核武器,而且戰術核武器的數量遠遠大於戰略核武器。戰術核武器是“可用”的,而且可以保持在MAD門檻之下。
對於核國家來說,尤其是幅員廣大、實力雄厚的核大國,“要死一起死”其實也不容易。所謂“現有核武器可以摧毀對方几十遍”是形容,並非現實。“核犁地”更是軍迷想象。
網上有多種給定當量在某一城市空爆、地爆的核殺傷半徑計算方法,從徹底摧毀到只限於暴露人員殺傷,給出多個殺傷半徑,然後進行空對空的假設。

MX導彈配套研發的超加固井並沒有最終入役
但是事實上,在大部分核彈頭需要用於摧毀對手核設施的前提下,可以用於軍政和城市目標的核彈頭數量大大減少。現代城市和工業設施的堅固程度也遠非廣島、長崎時代可比,加上有組織的疏散。核戰爭後,大國肯定有足夠的人口、工業和軍事力量生存下來。我們需要認識到,摧毀一個大國沒那麼容易,否則那麼多次核試驗豈不早把國家都炸沒了?
更何況,美蘇(俄)還有導彈防禦。美蘇在1972年的《反導條約》中,就規定各自容許在兩處部署各帶100枚反導彈的反導系統。以當時技術,各國只能用核彈頭在近地空間爆炸摧毀來襲導彈。簡單粗暴,對地球表面和近地空間的電磁干擾影響巨大,但比干捱打強。蘇聯部署了A-35系統,80年代被A-135系統替換,美國只在1975~76年短暫部署了“短跑”(Sprint)系統。
進入21世紀,俄羅斯的反導彈升級到A-235系統,美國也在阿拉斯加的格里利基地部署了“陸基攔截器”(GBI)。
但對於核小國來說,國家幅員狹小,實力有限。一旦進入大規模戰爭(甚至不一定要到核戰爭)的層面,很容易陷入國破人亡的境地。那時,“要死一起死”就是有用的威懾。但“要死一起死”實際上更確切地說是“我死也不能讓你好過”,因為核小國能對核大國造成的危害相對有限,能把核大國打痛,但不能打死。
對於核大國來說,核小國一般不是主要威脅,為了打死核小國而被打痛(必須說,不是一般的痛,是很痛)犯不著。所以核小國的核威懾是有用的。也因為這樣,核小國的核戰略沒有那麼多層次,只需要維持“足夠”的戰略核打擊能力,把重點放在核反擊能力就夠用了。
因此,戰術核武器的可用性只針對核大國之間:既動用擁有超級威力的武器,又保持在MAD門檻之下。核小國既然做不到MAD,用戰術核武器挑釁核大國就是無意義的蠢舉。對於無核國家,核小國還是有單方面優勢的。但政治代價太大,很可能拉入“維護公道”的核大國,同樣得不償失。反過來,如果核小國成為核大國的主要威脅,那就忍痛也必須打死,防止積小患成大患。這時,核小國的生存戰略就是努力不使自己成為主要目標。
所以在MAD世界裡,不存在“以弱勝強”,只可能“以弱懾強”。但要是一眼看穿的空城計,“以弱懾強”都難做到。
所以核小國(包括採納核小國思維的真正大國)一般重點建設戰略核反擊力量,以核潛艇、山洞機動或者公路機動的陸基導彈為主。英法正是如此。英國已經不再擁有戰術核力量,法軍雖然已經不再常駐德國,但由於法德邊境、法國離德國東部邊境的距離較近的地理現實,因此法國依然保持戰術核力量。只不過雖然法國核力量只在法國的主權控制之下獨立於北約之外,但據稱,法國的戰術核武器只佔核力量總體的20%,與美俄的戰略vs戰術核力量的比例相反。
這些因素給英法為北約提供核保護傘帶來很大的問題。
法國“自告奮勇”向德國部署核戰鬥轟炸機只是譁眾取寵的姿態。北約核保護傘的針對目標只有俄羅斯。法國根本沒有足夠多、足夠靈活的戰術核打擊手段,戰術核打擊的可用性實際上很有限。法國戰術核力量只有經過核改裝的“陣風”戰鬥機攜帶的ASMP-A空射巡航導彈,射程500公里,最大速度M3,核彈頭威力10萬~30萬噸當量。估計數量在50枚上下。

中間的就是ASMP-A空射巡航導彈
核“陣風”當然是有用的,但相比於俄羅斯的戰術核力量又是遠遠不夠的。實際上,在核“伊斯坎德爾M”、核“克拉布”是如約而至的,核蘇-24、蘇-34紛至沓來的背景下,核“陣風”能否起飛都不好說。實事求是地說,法國向德國部署核“陣風”是乞丐與龍王比寶,給自己人看的。
試圖施壓英國跟進更是沒有意義,英國根本沒有戰術核力量,總不能把“前衛”級核潛艇部署到易北河,或者來一個“三叉戟上岸”。
德國雖然要求與英法“核共享”,但是攜帶核炸彈或者核巡航導彈的前提是戰機經過核改裝。現有的德國“狂風”戰鬥機在設計時就具有攜帶美製B61核炸彈的能力,計劃引進的F-35A也具有這個能力。所以德國人才在替換“狂風”戰鬥機時,放棄德國參與研製和生產的沒有攜帶B61核彈能力的歐洲“颱風”而選用美國F-35A。
但ASMP-A整合到德國戰鬥機上是漫長的路。這不是簡單地把炸彈或者導彈掛上掛架、接通電源的問題。核武器攜帶和發射相關的系統需要絕對可靠,還要與核指揮控制系統可靠聯結,認證過程冗長複雜,以確保萬無一失。法國“陣風”走通了這條路,是因為從設計開始就預留了路。德國戰鬥機(不管是“颱風”還是F-35A)要走通,任重道遠。而且這還沒有涉及法國是否有足夠數量的ASMP-A可供分享的問題。
英國不是沒有可能重啟核炸彈或者核巡航導彈的研製和生產的可能,但顯然現在連計劃都沒有,要等到德國能“核共享”的那一天,查爾斯三世估計早駕崩了,威廉五世可能都讓位給喬治七世了。
此外,英法要提供核保護傘,還要解決三個問題:
核指揮權是國家所有,還是置於北約之下
核保護傘是延伸到德國,還是整個北約
英法是否願意為前線國家而置自身與核毀滅的威脅之下
現在,北約軍事架構置於歐洲美軍司令部指揮之下,所以美國的核保護傘置於美國控制之下還是北約控制之下是個偽問題。同時,北約作為超國家的防務架構,指揮許可權和可部署實力來自成員國。現在英國核力量和法國核力量置於各自的主權控制之下,互不隸屬。在美國核保護傘撤出之後,只要英法不能“主權合一、核指揮合一”,北約控制下的核指揮權也是偽問題。
英法在很多方面深度合作,但在事關國家民族存亡的核指揮權問題上,看不到主權合一、核指揮權合一的可能性。法國是“大陸主義者”,英國是“光榮孤立主義者”,兩國擁有悠久的歷史文化傳統和強烈的主權意識。英國連歐盟裡都待不下去,即使在歐盟裡的日子也拒絕加入歐元區,法國也有過退出北約軍事一體化架構的日子。要兩國交出核指揮權,由某個超越國家主權的委員會控制,可能比太陽從西邊出來還要難。但不解決這個問題,英法提供核保護傘就是偽命題。
英國的核指揮權還有美國因素。英國唯一的核運載工具是美製“三叉戟D5”導彈,美英具有雙重發射控制。美國撤出北約核保護傘的話,英國在多大程度上能在美國不參戰的情況下控制核發射,是個不小的問題。
德國的當務之急是“美國核保護傘撤了,英法核保護傘是否能頂上”,但問題不只是德國。德國也不再是北約前線,芬蘭、波羅的海三國才是,如果算上白俄羅斯和烏克蘭方向作為準前線,還要加上波蘭、斯洛伐克、匈牙利、羅馬尼亞,還可以算上黑海方向的保加利亞和土耳其。其實挪威在北極圈內也有一小段前線。
但法國區區50多枚ASMP-A在德國方向已經不夠用,那麼漫長的前線連撒胡椒麵都不夠。但北約第五條是“一人為大家,大家為一人”,選擇性地提供核保護傘等於直接撕裂北約。
當然最大的問題是英法是否願意為了向前線國家提供核保護傘,而置自身於核毀滅的威脅之下。英法是核小國,核力量建設也是按照核小國思維,以“我死也不讓你好過”為目標,要他們實現“要死一起死”的目標他們也做不到。
事實上北約作為集體防禦架構建設起來的時候,是以前線國家為代價,保護後方國家。前線國家當然不是大公無私的自我犧牲,但在集體防禦的架構下,前線國家至少能做到“死了也不至於白死”。而在核大戰的情況下,前線、後方的區分不再清晰,畢竟前線的意義本來就是在射程之內,而洲際導彈的射程是全世界。
在美國向德國(以及其他北約前線國家)提供核保護傘的時候,首先有足夠的戰術核武器與蘇聯在MAD門檻下週旋,其次是把歐洲作為耗材、耗死蘇聯,第三是即使上升到MAD層面,也有足夠的血條生存下來。
這三點對英法統統不適用。如果俄羅斯向利沃夫或者維爾紐斯發射戰術核武器,英國和法國沒有足夠的戰術核武器向摩爾曼斯克、斯摩稜斯克、諾夫哥羅德、布良斯克、庫爾斯克、別爾哥羅德、羅斯托夫報復,那還有核保護傘嗎?或者說,英法為了利沃夫和維爾紐斯有決心向莫斯科和聖彼得堡發射核武器以作為報復嗎?英國和法國願意接受國土淪為焦土,而喀山、葉卡捷琳娜堡、車里雅賓斯克、新西伯利亞、克拉斯諾亞爾斯克、伊爾庫茨克、哈巴羅夫斯克、海參崴還保持完好嗎?

發射核導彈嗎,首相?
原因不復雜,英法的核彈甩光了,而俄羅斯還能接著甩。英法的核彈數量看起來不少,但實際上能打出去、打中、引爆的數量要打折扣。核導彈的完好率是保密的,但不是100%,核潛艇更有在航率的問題。
馬克龍願意提供北約核保護傘,還試圖拉上英國的目的是從美國手裡接過歐洲領導權。他要的是權力,但與義務相匹配的能力是下一步的問題,也可能是永遠的問題。
在戰後歐洲法德聯盟下,“法國政治領導、德國經濟肌肉”成為法國重新崛起的基礎,這也是戴高樂主義的國際政治基礎。這個時代過去了,又有可能回來,而且法國要乘機擴大到“法國政治領導、歐洲經濟肌肉”。但一旦這種情況出現,英國攪屎棍必將如約而至,而重新武裝起來的德國更是可能成為體壯蓋主的巨犬。
回想冷戰結束前夜,德軍實力直逼歐洲美軍,但“狗繩”在美國手裡。再次強壯的德國軍事力量未必是法國“狗繩”拉得住的。英文裡有一句話:Be careful what you wish for。馬克龍和默茨英文都很溜,應該知道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