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的限制出生公民權行政令即將在全美實施!

1月20日,川普在白宮簽署行政令,內容規定:“下列兩類人將不再自動享有美國公民身份的特權:母親在美國非法居留且父親在子女出生時並非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個人;母親在美國的居留為合法但屬臨時性質(如透過免籤計劃或持學生、工作或旅遊簽證入境),且父親在子女出生時並非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個人。
休斯頓線上  今日週五,最高法院判決地區法官針對川普終止出生公民權的行政令釋出的全美性禁令暫緩執行。然而法院表示,它並不是在判斷川普的行政令是否符合憲法,而是關注單個法官是否有權釋出普遍禁令。週五的裁決對川普反對全國性法官的禁令的努力是一個推動,這些禁令阻礙了他第二任期內迄今為止採取的一些行政行動。
據NPR,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結果,依據意識形態立場,支援川普政府限制聯邦法院頒佈全美性普遍禁令的請求。因此這個判決意味著,下級法院不能對全國範圍內的所有人釋出禁令,而只能就案件當事人(plaintiffs) 提供保護性救濟。
由於移民權利組織和22個自由州就川普的出生公民權命令提起訴訟,三名不同的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宣佈川普的行政令無效,釋出了全美性禁令。因此這些案件中的個人原告仍然受到所釋出的禁令的保護。不過,川普可以立即著手製定實施出生公民權行政令的計劃,該命令將在30天內生效。
今年上任第一天,川普就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宣佈在美國出生的嬰兒,如果其父母不是合法居留,或者雖然合法居留但只是持有工作簽證等臨時簽證(並非獲得了綠卡或入籍身份),則子女無法自動獲得公民身份。這種觀點與最高法院127年前的一項裁決截然相反——其依據的是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文字。該修正案規定:“所有在美國出生或歸化美國並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均為美國公民。” 該修正案於1866年內戰後頒佈。
由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撰寫的多數意見並未裁定行政令是否違反了《第十四修正案》或《國籍法》,而是關注聯邦法院是否有權在全國範圍內釋出禁令。最高法院三位自由派法官對週五的裁決表示異議。代表三人起草意見的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在法庭上大聲宣讀了她的異議,批評了法庭的多數意見。她表示,政府急於限制全國範圍內的禁令“無視公平的基本原則,也無視長期以來授予非當事人禁令救濟的慣例”。
索托馬約爾寫道:“在法院建立的新法律制度下,沒有任何權利是安全的。” “這一判決使得憲法保障對任何非訴訟當事人的個人而言都只具有名義上的意義。因為我不會參與對我們法律體系如此嚴重的攻擊,所以我持不同意見。”
判決將進一步擴大總統的權力
如果下級法院不能再發布全國性禁令(universal injunction),而只能保護原告個人,那麼總統或聯邦行政部門未來出臺一個影響極大的命令時,只能由原告一批一批去起訴,在這段時間裡行政令就仍然對全國大多數人有效,從而讓行政命令在相當長時間裡幾乎處於預設執行狀態。
這會削弱司法對總統行政命令的制衡效率,也就是說總統在短期內就能讓行政令快速落地執行,只有少數當事人才可能擋得住。
這會產生一個問題:如果總統利用這種模式釋出一系列侵害公民權利的行政命令,下級法院又無法對全國叫停,就等於實際上在總統手裡臨時集中了更大的行政權。只要國會沒有及時立法糾正,總統就會掌握更強的政策主導力,限制司法在短期內發揮均衡作用。這在制度上有可能加劇行政權力的擴張,如果濫用就會往威權體制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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