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OSA)是一種常見的睡眠呼吸疾病。日間嗜睡(EDS)是OSA患者常見臨床表現之一,部分OSA患者經常規治療後仍有殘餘EDS。《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致日間嗜睡診斷與治療專家共識》針對OSA及其所致EDS的定義、流行病學、臨床表現、診斷評估和治療進行詳細闡述,形成11條推薦意見,旨在提供針對OSA致EDS診斷和治療的規範化的建議,並提高臨床醫生對OSA致EDS的認識。

【推薦意見1】 考慮採用Epworth 嗜睡量表(ESS)作為EDS主觀評估工具,用於診斷OSA患者的EDS和評估嚴重程度及干預效果,以10分為臨床閾值,2~3 分作為最小臨床意義差值(MCID)(2,B)。
【推薦意見2】 考慮採用清醒維持試驗(MWT)和多次小睡潛伏時間試驗(MSLT)作為EDS客觀評估工具,以排除其他睡眠疾病共病,不應單獨用於診斷(2,B)。
【推薦意見3】 考慮採用卡羅林斯卡嗜睡量表(KSS)和斯坦福嗜睡量表(SSS)作為輔助評估工具,不應單獨用於診斷(4,C)
【推薦意見4】 建議持續氣道正壓通氣(CPAP)作為OSA患者的一線治療,有助於改善OSA患者的EDS(1,A)。
【推薦意見5】 對於拒絕、不耐受或不依從CPAP的患者,可考慮佩戴口腔矯治器或手術治療;應採用定製化口腔矯治器;上氣道手術應根據解剖學阻塞情況選擇術式,也可考慮將手術治療作為CPAP的輔助治療(2,B)。
【推薦意見6】 合併EDS 的OSA 患者應考慮干預生活方式,糾正不良的生活與睡眠衛生習慣,輔助改善夜間睡眠和提高日間警覺性(3,B)。)
【推薦意見7】 符合以下情況的OSA患者,經臨床仔細評估後建議給予促覺醒劑治療:(1)經充分、依從的OSA常規治療(包括CPAP、口腔矯治器和外科手術)後,且排除其他導致EDS的原因,仍存在殘餘EDS的患者;(2)合併EDS且拒絕或不耐受、不依從常規治療的患者;(3)EDS嚴重影響生活質量、干擾工作或學習、增加交通事故或工作場地事故風險,已發生事故或事故未遂的患者(專家建議,無分級)。
【推薦意見8】 對於經充分、依從的OSA常規治療後仍殘餘EDS的患者,建議給予索安非託、替洛利生或莫達非尼治療以改善嗜睡症狀(1,A)。
【推薦意見9】 對於合併EDS 且拒絕或不耐受、不依從OSA常規治療的患者,建議個體化給予索安非託、替洛利生(1,A)或考慮莫達非尼(2,B)治療,治療期間仍需定期勸說患者進行OSA常規治療。
【推薦意見10】 暫不建議使用哌甲酯或右旋安非他明治療OSA致EDS,因其缺乏循證證據支援(無證據,D)。
【推薦意見11】 考慮定期監測促覺醒劑的療效與安全性事件,監測頻率應根據臨床情況斟酌,採用EDS主觀嗜睡量表,有條件者可結合客觀嗜睡評估工具;接受促覺醒劑輔助治療期間,需嚴格監測不良反應,包括藥物依賴和成癮風險、心血管事件風險等,對存在心血管風險的患者謹慎給藥(3,B)。

來源: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致日間嗜睡診斷與治療專家共識[J]. 中華結核和呼吸雜誌, 2025, 48(4): 30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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