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子貢贖人”看騎手社保

近日,美團啟動騎手養老保險補貼試點。
該方案的特徵是“無前置資格限制、無參保地點限制、無時長單量限制、無跑單型別限制”,即無需簽署任何合約或者等待邀約;支援騎手自主選擇在戶籍地或就業地參保繳費獲補;無時長單量限制;面向所有型別騎手開放,不因騎手的熟練度、工作年限而有所區別。
這是自2022年美團進行“職傷險”試點以來,首次面向全型別騎手開放新的險種試點。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勞動關係系主任孟泉解讀稱,這一方案允許騎手自主安排工作時間和工作量,貼合騎手職業靈活自由的特點;其次,透過降低參保門檻,覆蓋更廣泛人群,比如一部分失業期間跑單過渡的騎手,或季節性進城務工的騎手,有意願參保的都能得到養老保險補貼,儘可能保持養老保險繳納的連續性。
社會上存在多年的給騎手交社保的議題。之前,京東大手筆宣佈承擔全部社保,包括自己繳納部分。
我不是反對提高騎手福利,但福利應該怎麼給,這是一個問題。
其實,雖然社會上長期有騎手沒交社保的質疑,但白領交社保,未必是他們想交,而是不得不交。白領工作有延續性,要保證延續性就要籤勞動合同,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必須交社保。即便員工和老闆達成不交社保、多拿工資的協議,由於協議非法,員工離職時一告一個準。老闆還要被罰,所以,老闆不會和員工達成協議。白領其實未必願意交,但轉身到網上就會同情“騎手沒社保”。這其實是一種觀念驅動。很多人雖然交社保,但並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也沒有細想其中的問題。
我一個同學,在國企上班,具體單位就不說了,經常群裡抱怨,社保太高,公積金太高,還不能提現,每個月到手工資才幾千塊。公積金其實還好,算強制儲蓄,總是自己的。但社保不太一樣。另一個同學,自由職業者,本地戶口,交的居民社保,每當這個同學抱怨,她就會笑嘻嘻地說,謝謝你給我養老。然後那個抱怨的同學就發一個翻白眼的表情。
這一幕是因為居民社保、醫保,比職工社保、醫保都便宜很多,但待遇,特別是醫保的待遇,相比之下,差異不大。這就意味著,這裡面就有劫富濟貧機制。城鎮社保、醫保會向居民社保醫保轉移。當然,作為一個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總會有這種轉移機制,整體上看無可厚非。
在上海,以靈活就業者身份交社保,基本上是參照職工社保的。一位朋友曬出了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費的情況,每月繳納社保費2558.50元,這是一個最低起步線,算起來一年是繳納30696元。這不是有個小數目。
這就產生一個問題,騎手、網約車司機等靈活就業者,到底是弱勢還是強勢,到底應該以什麼身份參與社保?
前段時間,有平臺稱要把外賣小哥轉成全職騎手,上五險一金,最新的進展是交了1萬人,以城鎮職工的身份交,一個人一年大約2萬。後來,全職騎手工作強度的輿論業傳開了。工作強度增加,抵消一些成本,實際支出不到2個億。花2個億響應輿論,可以得到傳播,對1萬個騎手是好事。但100萬騎手的時候呢,200個億的成本,誰能承受呢?
而且,推高社會期待,對整個靈活就業的其他群體而言,未必是好事。中國現在的靈活就業人口已達到2億人,佔全國就業人口的14.3%。
並不是說老闆給得越多,大家福利就越好,真實情況是,超過一定限度,大家負擔不起成本,行業就沒了。如果配送費提升到一次20塊,不是騎手福利變好,而是整個行業沒了。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相關部門也一直在探索。
之前中國法律對勞動關係的認定,是兩分法。第一,從屬性勞動‌:勞動者對用人單位具有較強的依附性和從屬性,通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形成勞動關係,勞動者需要服從用人單位的指揮和管理。第二,‌獨立性勞動‌: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從屬性關係,雙方地位平等,通常簽訂的是民事合同,如僱傭、委託、承攬等合同。兩分法非黑即白,沒有模糊性。
後來隨著技術、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國逐漸在探索三分法。這一概念,最先出現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等多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
《意見》將勞動關係分為了三類:
第一,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企業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進行調整。
第二,‌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指導企業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填補“勞動法—民法”之間的制度空白。
第三,‌個人依託平臺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從事自由職業等‌:按照民事法律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
有了這個前提,社保政策也在探索。
2月22日,人社部副部長李忠在第十一屆全國社會保障學術大會上表示,目前一部分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從業人員,由於勞動關係不明確、工作方式靈活、收入不穩定等原因,難以直接參加傳統的以單位為依託的社會保險制度,漏網”“脫網”“斷網問題比較突出,參不起、不願參、不便捷並存,成為權益保障的重點,需要積極研究完善降低門檻,給予參保補貼等相關政策措施,儘可能地把他們納入社會保險覆蓋範圍。
降低門檻,而不是道德化、推高期待,這才是合理的方法論。
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篇》有這樣一個故事。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可以到國庫報銷贖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端木賜)在國外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拒絕收下國家賠償金。
孔子知道後說:“子貢做錯了。從今以後,魯國人將不會從別國贖回奴僕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你不領取補償金,因為你有錢,但你提高了道德標準,其他人沒你這麼有錢,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
後來,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文章最後感嘆:“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孔子見微知著,洞察人心,他明白,把道德推高了,後續就難以維持了。只有降低門檻,才可持續。
說到門檻,我覺得應該因年齡而異。對年輕人而言,錢真的很重要。考慮到一個人一輩子資金的不同豐裕程度,年輕的時候,剛剛畢業的時候,很缺錢,30多歲以後,雖然開支大,但相對存養老金,更容易。所以,我覺得社保未必應該是一個固定的比例,不妨年輕時比例小一些,甚至最初工作幾年不交,然後隨著年齡增加,慢慢增加養老金的比例。
總之,總結各方經驗,不道德化,不輿情化,逐步解決,創造新正規化。這才是解決2億靈活就業群體社會保障的理性的方法論。
最後說點延展性的話題。
春秋時期的管仲認為,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不可使雜處,雜處則其言哤,其事亂縱然這有其管制的思想,但另一個角度,也反映了管仲認為,四業彼此做的事情都不一樣,混雜在一起,容易讓事情變得混亂,無異於提升社會生產效率。反之,同行業的居住在同一片區域則有諸多好處。這就有初步的社會分工的思想了。
到了明朝,王明陽有段話大意是:
古代士、農、工、商四民雖然職業不同,但遵循的大道是相同的,他們盡心盡力的本質是一致的。士人透過治理培育德行,農民透過耕作保障生計,工匠透過製造完善器物,商人透過流通促進貨殖。每個人都根據自身稟賦所長、能力所及而從事相應的職業,以求盡到本心。
他們最終的歸旨都在於有益於人類生存發展之道,這個根本目標是完全一致的。士人和農民雖然主要致力於治理與耕作,但他們對器物製造和貨物流通的貢獻,就如同工匠和商人一樣;工匠和商人雖然專注於器物貨殖,但他們對社會治理和農業生產的輔助,也如同士人農民一般。所以說:四民雖然職業不同,但遵循的大道是相通的。
王明陽這段話,所謂士農工商,各行其道,就有點“看不見的手”的意思。總之,社會分工,市場經濟,大家都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就是對經濟最好的。
我們現在看得到企業為農民說話,看得到企業家反對資本家,都很高調。但是,我們就是看不到企業家為市場經濟說話。說白了,高調,只是在追求自己的短期利益,才選擇這樣的利益。能理解,但也覺得可以做得更好。
當下是一個社交媒體的時代,道德化的行為,短期是容易的,但從長期來看,未必是如此。反過來,有些時候,堅持市場化,堅持真正對的東西,反而更艱難,也更需要勇氣,也更具社會責任感。

熱文回顧
從兩會聲音看騎手社保,市場問題不能道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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