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梨樹》
近些年,“政治正確”一詞遭受的批評似乎越來越多。有人認為,它給我們的日常溝通和公共表達,帶來了不小的壓力。
人們說什麼話,怎麼說,尊重還是冒犯,真的這麼重要嗎?我們是否可以期待透過規範人們的表達,而促進整體社會意識的進步?改變人的語言,是否能夠影響人的思想?在這過程中折損的自由,是一個值得付出的代價嗎?

講述|陳迪
來源|看理想節目《觀念辭典:你身邊的政治學》
01.
政治正確干預詞彙和語言
從比例上來看,政治正確在普通人日常生活中最強烈的存在感,是對語言的干預,是嘗試淨化、修正詞彙庫和用語習慣中的偏見與不公正。
政治正確的表現形式非常豐富,譬如向弱勢群體傾斜資源的社會政策、補償歷史上遭受結構性不公的人群的平權法案。只不過,普通人沒有什麼機會參與政策制定,關注公共政策並群情激憤的輿論視窗也不是每天都有。
相比之下,人每天都要說話——私底下一對一說話,社交場對一群人說話,到了21世紀移動網際網路的時代,還要登陸社交媒體賬號到公共空間上,面向所有人說話。
只要開口說話,就不可避免受到那個名為政治正確的幽靈的持續注視。你的措辭、用語、預設、暗示是否正確,似乎總會有人在可見不可見的地方評判你。
在這個層面上,政治正確最先讓人聯想到極權主義、文化暴政和“語言警察”。它看上去和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1984》裡的“新語(Newspeak)”有太多相似之處。
越來越多詞彙,不再被允許使用。說話時被公開或匿名質疑,場面也不大好收拾。自證自辯沒有用,看上去天然就理虧三分。
見識過這種場面的人,可能會產生自我審查的意識,也可能會始終懷抱這種焦慮——“是不是這個詞沒有用對,是不是那句話有歧義,是不是像在說教,是不是要被下定義了”。

《芭比》
由政治正確所引發的焦慮與緊張,並不是平均分佈在不同身份屬性之中的。女性被指控性別歧視的機會相對較小;少數族裔不太有機會被指責種族歧視;同性戀也不太有機會被罵恐同。
所以,在歐美環境裡,最兇猛的政治正確抨擊者,更加集中於“白人男性異性戀”;而在中文網際網路上,最猛烈的政治正確討伐者,又更加集中於“漢族男性異性戀”,這都是很正常自然的結果,因為他們本來確實是最大機率的政治正確火力的目標。
他們都屬於社會主流人群,而主流人群最大的問題是對於自己坐擁的權力熟視無睹,容易認為其他人群所受到的結構性不公,是世界正常的、預設的、理所當然的樣子。
看不到不公的人最容易侵犯平等。主流人群在意識不到、或者是意識到了也覺得沒有什麼所謂的態度下,頻繁地、日常地、習慣性地冒犯他人,當然就最有機會被政治正確教訓了。
不過,如果只聊主觀的態度和意識問題,這很快就會演變成一場相互指責的各說各話——“她們也有歧視我們,誰說我們的歧視就比她們的歧視更多呢”,討論將無法繼續進行下去。
不如來聊另一個相對客觀的方面,關於我們所共同使用的詞彙和語言,到底如何與身份權力、偏見歧視發生根深蒂固的關聯。
這種關聯如此強大、廣泛,以至於但凡我們開口說話、遣詞造句,很多時候甚至和我們自己的身份無關,我們都大有機會重複、加強、固化了那些偏見。而當代政治正確對詞彙和語言進行干預的一大動因,正是為了去挑戰、修正、矯枉這些歲月悠久的不公不義。
02.
語言是權力,是偏見
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寫過這樣一段話:
“語言承襲自男性社會幷包含了太多男性的偏見。我們要將這些偏見全部去除。只不過語言確實是無法全憑人力生造出來的……(所以)女人應該去盜取這件工具;不需要毀掉它或是做出一個全新的東西。盜取它然後為女人所用就好。”
這段話雖然從性別視角出發,但它所指出的本質是普遍適用的,也就是:語言富含權力關係,既然語言來自帶有權力結構的社會,那麼語言本身就難免服務於加強這樣的社會結構,重複它所帶有的偏見,強化它所包含的不平等。
完全放棄現有的語言、創造一門全新的語言是不切實際的;但是,借用它、干預它、改造它,讓語言服務於新的時代、服務於更加平等的社會關係,這是一件非常正當、也值得去做的事情。

《墜落的審判》
語言自帶歧視與偏見,這是橫跨文明與時代的現象。性別偏見是很典型的領域,比如英語裡的性別不平等,從一開口談論男人女人的問題就開始了。男人,man;女人,woman,在“男人”的基礎上加了點修飾就構成了“女人”。
有詞源學的意見認為,woman對比man所增加的字首“wo”,其實來自“woe”,那是悲傷、悲哀的意思,“悲哀的男人就成了女人”。
當然這只是非常多說法裡的一種,但無論如何,woman對比man,不是平行並存,卻是添加了“附件”以後才成立的延伸存在,這個簡單事實是無法否認的,多少帶有“用亞當的肋骨創造出夏娃”式的隱喻。
男人是預設的人類,而女人是其他的人、相對的人、需要透過與男人的關係才能得到定義的人,這就是所謂的第二性。
女性的這種附屬感、次要感,在語言裡有非常多線索。英語的“男人女人”是如此,漢語的男“他”、女“她”也是如此。女人需要著重用女字旁來強調,而男人卻只需要用一個不帶性別色彩的單人旁就足夠說明了。
值得一提的是,“她”在漢語中文裡的歷史其實不長,是到五四新文化運動才創造出來的新漢字。五四以前,漢語的第三人稱單數代詞,用的就是一個單人旁的“他”,指男、指女、指物都用這個“他”。
後來到新文化運動,受到西方語言類似英文“he, she, it”的影響,不少中國知識分子開始提議創造新漢字,以更加精準地進行第三人稱指代。指女的“她”與指物的“它”都是在那個時期發明出來的,現在被認為對創造女“她”貢獻最大的人物,是文學家、語言學家劉半農。
只不過,在指女“她”與指物“它”被創造出來以後,原有的單人旁“他”就被自動保留為專屬男性使用了,當時也沒有太多人覺得有問題。後來確實有一些知識分子出於性別平等的思想,認為至少應該推出以“男”為偏旁的新代詞來指代男性,但沒有多少人響應,最後不了了之。
另外有一個冷知識,漢字裡是不存在“男”字旁的,相比之下,女字旁的漢字有兩百多近三百個。也就是說,“女”從前就帶有強修飾意義,並不只是現代的意外。
語言裡的性別偏見痕跡還有很多,譬如英語裡說明職業的單詞,主席—chairman,議員—congressman,商人—businessman,全部以man結尾,自古以來預設這些職業全部是男性專屬。

《芭比》
如今西方社會性別意識崛起,在遇上具體的物件是女性的時候,將字尾的man改成woman。但這依然解決不了全部問題,比如在泛指某個職業的時候,該用-man還是-woman?
也許可以改成-person,以此類推,人類—“human”改成“hu-person”。看上去有些奇怪,似乎進入了保守派嘲諷政治正確“新語”的範疇。
類似尷尬處境的還有“女人”,woman,要改只能大改。過去幾十年的女權運動者們提出過很多修改方案,包括womyn、womban、womon、wimmin,但都不好推廣。
漢語的日常使用有著另一個非常糟糕、可謂異曲同工的壞習慣:雖然職業名詞本身不帶性別標記,但是使用者總是自動為職業預設性別。
科學家、飛行員、警察、司機就是如此,當它們背後的人是女性的時候,公共傳媒與日常對話裡的人們,總是要給它們加上“女”字字首。只有在描述類似秘書、護士、鐘點工的時候才不大有機會出現。
什麼性別在什麼社會角色上是具有預設地位的,而什麼性別佔據這些位置又是不被期待的“意外”,不言之中,社會成俗的強大慣性自有分寸。
除此之外,語言之中還有關於身份屬性的感情色彩偏見。英語裡有一個很典型的例子,hysteria,中文是“歇斯底里”,屬於外來詞直譯。
Hysteria的英文單詞直接來自希臘語的“子宮”、“hystera”,這個詞在19世紀以前一直被用來描述無法控制精神情緒的疾病,如今已經不作為醫學詞彙使用了。
在超過兩千年的時間裡,歐洲人一直認為那是一種由於子宮擾動才發生的疾病,因此既用“子宮”作為疾病名的辭源,也認為那是專屬女性的疾病;而在將hysteria作為形容詞使用的時候,是完全針對女性氣質的貶義詞。
到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主張這是一種可以為男女共有的精神疾病的時候,很多人完全無法接受男人也可以“歇斯底里”,因為他們的思維和想象力,已經完全被他們所使用的詞彙給馴化了。

《麥克白夫人》
漢語裡帶有女字旁的漢字有兩百多近三百個;在這之中,有相當一批令人印象深刻的單字,是天然自帶貶義的。類似“妖魔”的“妖”,“貪婪”的“婪”,“奴才”的“奴”,說不清、道不明地,就將這些明顯貶損、負面的感情色彩,直接與“女”這個偏旁部首聯絡了起來。
兒童識字的時候,很容易就將這些負面形容詞與女性氣質、女性品格聯絡到一起。最諷刺的大概是將“奸”字用在“奸臣”裡的時候,過往的數千年曆史裡,女人連當奸臣的機會都沒有,但“奸臣”依然不會忘記女人,在被人罵的時候也要堅持把“女”字作為偏旁給帶上。
與此同時,“男”字隱身了,連作為偏旁部首的機會都沒有爭取。反正男人是預設的人,有單人旁即可;再不濟要說“人類不行”,那也是男人女人共同的責任,輪不到男人出來自己承擔。
03.
干預語言,是為了改變思想
這些中英文之中的性別偏見與歧視,說明了我們每天使用的詞彙和語言,遠遠談不上價值中立、乾淨純粹。
語言就是社會權力結構的延伸與體現。社會本身有多少不平等,語言就有機會加強、加固多少不平等;社會本身有多少不公義,語言就有動機合理、粉飾多少不公義。
我們的確同意語言是漫長人類智慧的結晶,也確實明白更新調整語言不可能是一日之功。但是,既然過去的語言也是經由人類之手才逐漸變成我們今天看到的樣子,今天的我們也完全沒有理由結論先行地汙名化一切改變的可能性。
在英文裡不說N-word、在中文裡不說“黑鬼”,折損我們多少自由了嗎?反對西方人用“Ching-Chong”來嘲諷華人的口音,有什麼不正當的嗎?拒絕使用“棒子”、“阿三”這些歧視性的民族別稱,真的侵犯我們什麼權利了嗎?
並不是存在的,就一定是合理的。語言不是值得不加甄別、無條件保守一切的東西,它本身就是在社會現實的動態中不斷得到更新的,而我們也有資格成為這動態的一部分。

《好東西》
如今英語世界的語言政治正確詞彙表裡有很多例子,比如“墮胎”,abortion,是一個帶有微妙不客氣的說法,改成terminated pregnancy,“妊娠終止”,變得不帶情緒。
另外,政治正確的詞彙不只為了反歧視創造,有時候只是為了政治上好讓人接受。譬如“工人罷工”,strike,在英語裡傳統上帶貶義,有指責人家鬧事的意思;所以改成“工業行動”,industrial action。
近些年,更加多元化的伴侶關係逐漸豐富起來以後,“丈夫/妻子—husband/wife”已經不太夠用了。
不一定是一男一女,兩個人在一起也不一定是結婚,也可能是民事結合,也可能根本沒有法律關係;情侶關係,也不知道是開放還是不開放、承諾還是不承諾。在資訊不完全的時候,統一使用significant other,“重要另一人”。
其實恰恰與《1984》的“新語”相反,語言政治正確並不是在削減我們的詞彙表——當然確實是禁止了一些詞——但相比之下,更多的是在擴大我們的詞彙表,擴大我們為了進行一種體面的、包容的、不冒犯到人的社會生活,而需要掌握的詞彙表。
這張不斷擴容的詞彙表,確實反直覺,不符合人類語言的使用習慣和規律。主張這種語言的革新、並透過公共議程賦予其社會權力,在保守主義的視角看來富有專制主義的色彩,就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左派激進者的自負,妄圖以意識形態的一時意氣左右人類語言遺產的厚重軌跡。
但其實,人類厚重的東西很多。語言遺產很厚重,偏見可能也同樣厚重。
“刻板印象”、“stereotype”這個詞,最早是在18世紀被人用來描述印刷工業中,一些常用片語、句式所組合的“刻板”;後來到1922年,率先被美國作家、評論家沃爾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用來形容“對人與事想當然的、過分簡化的型別判斷”。
李普曼在當年就已經指出,名為刻板印象的偏見,具有持續不斷地、不容動搖地進行代際傳遞的能量,從父母傳予子女,從老一輩傳予新一代,簡直有如生物遺傳一樣強大。
代代相傳的語言如此,代代相傳的偏見也是如此。語言對於人類的意義絕不僅是表達與溝通而已,它同時還提供了人類思考的框架和工具,我們沿著語言的路徑進行思維的探索,我們使用的詞彙、說的話定義了一部分的我們。人如其言,我言說,故我在。

《好東西》
我們所接受的詞彙表、我們的語言方式,我們吐出來的詞語、說出來的話,跟我們的思想觀念如何,跟我們到底是包容還是偏狹、良善還是惡毒,跟我們到底是怎樣的人、又想成為怎樣的人,大有關係。
人心中的偏見,語言詞彙中的不公,社會權力結構的不義,這些東西都不會自動消失、自動變好。相反,它們的預設設定就是代代傳遞。如果它們改變了,那也是因為有人去改變了,而這些改變是需要真實的輸入與努力的。
在這個時代,這種努力的其中一個名字,就被人叫作“政治正確”。它也許很多時候吃相不是太好看,但我們需要理解,它確實寄託著人類的善意。

*本文整理自看理想音訊節目《觀念辭典:你身邊的政治學》第10期,有編輯刪減,完整內容請移步"看理想"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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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訊編輯:hyl、荒井柴
封面圖:《墜落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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