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牛”之爭風雲再起:“50年協議”被多家法院否定是真是假誰說了算?

來源|略大參考
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天絲集團受浙江衢州市、武漢市江岸區、廣西賀州市、重慶市巴南區、新疆庫車市、金華市金東區等多地市場監管局邀請,開展消費者主題宣傳活動,共話紅牛品牌智慧財產權保護。
據不完全統計,自2020年以來,全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針對市場銷售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出品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的涉嫌侵權違法行為,已作出風險提示、行政告誡、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等各類執法文書8000餘份。其中,僅2024年就開具約1300份行政執法文書,責令下架、停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涉嫌侵權商品約10萬箱。2019年,天絲集團的打假案例入選了公安部與市場監管總局共同釋出的“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十大典型案例”,涉案總貨值達兩億元人民幣。
而這只是天絲集團與華彬集團關於紅牛商標使用權和收益歸屬爭奪戰的一個縮影。2024年11月13日,天絲集團在公眾號發文《正本清源系列一:誰在冒用紅牛之名?》,對於“紅牛”品牌及產品歷史、“華彬紅牛”有哪些等進行了介紹,並對合資公司體系外迴圈的華彬紅牛等主體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指控。2024年11月14日,華彬集團在公眾號發文回應,提到之前與天絲集團有簽訂一份“50年協議“的約定。
在2025年2月的最後一天,天絲集團再次釋出宣告《正本清源系列宣告二:誰在混淆視聽?“50年協議”毫無意義》,對”華彬提出的50年協議“進行了詳細闡述,並指控,種種跡象和諸多法院判決及深圳中院的最新裁定都表明,所謂“50年協議”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不過是華彬方為了牟取非法利益為其持續侵權行為尋找藉口,終將成為華彬集團抓不住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至此,”50年協議”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50年協議”再掀風雲
到底是20年還是50年?雙方一直爭論不休。
天絲集團認為,天絲集團及許氏家族是紅牛品牌及紅牛系列註冊商標的全球智慧財產權持有人,對合資公司的商標使用許可到期已經於2016年10月到期,因此合資公司已無權使用紅牛系列商標,該事實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終審生效判決確認。並且天絲集團指出,2018年10月26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針對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做出生效裁決,認定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為20年,已於2018年9月29日屆滿。
然而,針對天絲集團的指控,華彬集團在上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敗訴後突然找到了一份所謂的“協議書”影印件,並圍繞該影印件發起了系列訴訟,並辯稱“協議書”約定了“中國紅牛”獨家經營權50年。 
來源:華彬集團旗下官微
對於華彬集團的隔空回應,本案知情人士對略大參考表示,華彬集團所提供的中食公司和深圳中浩回函和確認函,缺乏支撐依據。知情人士稱,一是1997年,紅牛合資公司董事會分別作出決議,批准合營方中食公司、深圳中浩公司將其持有的“中國紅牛”股權及權利義務轉讓至華彬集團,而兩家公司開出的《確認函》也是股權轉讓之前的,股權轉讓完成後,兩家公司已經失去了相關資格;二是該《確認函》確認的是,兩家公司從未同意或許可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生產或承包其他公司生產、銷售或授權委託其他公司生產、銷售紅牛飲料同類產品,確認函並未確認“50年協議”的真實性,而華彬集團卻對外宣傳這是遵守50年《協議書》出具的確認函。
“華彬集團是故意混淆概念,所謂的‘50年協議’裡面有些協議條款與1995年和1998年的合同協議一模一樣,比如說獨家授權合資公司在中國生產和銷售紅牛,但正規的格式裡面寫的是20年有效期,可能這個所謂的協議裡面寫的是50年。”該知情人士說,“1995年和1998年的合資合同是完整的經過了國家相關部門批准、蓋章,包括他們四方的蓋章,而華彬集團方面所謂的‘50年協議’沒有蓋章,也未按照當年要求報有關部門審批、甚至協議中的丙方(即中泰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自始至終不存在。”
根據華彬集團提供的“50年協議”顯示,中食公司、深圳中浩、中泰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等四方簽署,設立合資公司,期限為50年。但天絲集團在宣告中指出,這份所謂的“50年協議”在法律性質以及內容上還是存在明顯的根本性缺陷,主要包括:
1、四個簽署方均未加蓋企業公章且未有簽字授權;
2、該協議並未向主管方報批,沒有經過法律所要求的備案核准程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3、該協議丙方——中泰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從未成立;
4、該協議存在非法公證行為(後公證書被撤銷);
5、合資公司是依據下文提到的“1995年合資合同”及“1998年合資合同”發起設立,即使存在所謂的50年合營協議,依法也應該以合營合同規定的20年為準。
此外,天絲集團表示,多地法院均不認可“50年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多份生效判決顯示,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為20年,自1998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止,而“紅牛”系列商標為天絲集團所有,天絲集團對合資公司的商標使用許可已於2016年10月6日到期,均明確排除了“50年協議”。
寫在最後
紅牛一案從三十年前就已埋下糾紛的種子,事實真相到底如何旁觀者無從得知。
然而,所有人都無法迴避一個事實。那就是在這場曠日持久的訴訟戰中,中國法院的判決讓勝利的天枰已向天絲集團傾斜。近年來,最高法、多個地方法院已經判決:“紅牛”系列商標歸屬天絲紅牛、合資公司經營期限於2018年屆滿,確認天絲集團創始家族許氏家族是泰國紅牛控股股東和合資公司控股股東。即便是對華彬集團有利的前海法院判決,也已於今年1月被深圳中院判決“程式錯誤”發回重審。
“紅牛”之爭,雙方都受到了衝擊。據華彬集團披露的資料顯示,最近幾年,華彬紅牛的銷售額一直在200億元附近,而天絲集團在離開了華彬集團這個夥伴後,不得不自己重新搭建銷售渠道和建設生產工廠,這無疑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
據瞭解,天絲集團在中國的投資累計已達43.6億元人民幣,其中2023年位於四川內江的生產基地正式投產,預計年產量可達14.4億罐。此外,天絲集團還在廣西東盟經濟開發區建設生產基地,這將成為連線中國與東盟市場的重要樞紐。
隨著天絲集團與華彬集團的訴訟戰逐漸進入尾聲,智慧財產權將不再成為紅牛狂奔路上的絆腳石,紅牛在不遠的將來重回快速增長軌道的畫面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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