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服務業“雙重託舉”,貝殼董事長900萬股捐贈意味著什麼?

堅持做“難而正確的事”的貝殼,又在企業公民之路上邁出一大步。
4月17日,貝殼自願性公告顯示,貝殼董事會主席、執行長及控股股東彭永東擬捐贈9,000,000股A類貝殼普通股,其中50%稅後資金將用於居住行業服務者及其家庭成員的醫療健康福利,50%稅後資金將用於應屆畢業生等租客群體的租房幫扶。
據悉,此次捐贈將設立專門機構,進行長期運營。
“社會需要能夠承擔起社會責任的企業公民,而商業上的數字,是意義與責任的變現。”彭永東曾表示。對一家擁有幾十萬服務者的平臺來說,管理層自願性的大額股份捐贈,既體現了企業身為社會公民的責任與擔當,也是對商業向善、美好居住等願景的切實回應。
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長高皓表示,貝殼董事長此次捐贈,將在一定程度上助力相關群體的“安居樂業”,從具體的捐贈方向看,一方面支援居住行業服務者及其家庭成員的醫療健康福利,有利於這一分佈較為廣泛的群體敬業樂群;另一方面,支援應屆畢業生等租客群體“租得起”、“住得好”,有利於年輕人在大城市紮根成長,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一以貫之的社會責任
作為一站式新居住服務平臺,過去一年,貝殼共服務了860萬客戶,相當於平均每一個小時,全國約有1000個家庭在貝殼的幫助下購置房產、租到房子、裝修房子。
如此大體量的房產服務背後,一頭是貝殼平臺上的幾十萬服務者,其中包括房產交易經紀人、裝修工人以及租賃管家等;另一頭是對美好居住抱有期待的租房人、買房人,其中又有很多年輕群體。
而貝殼正在透過自發的公益行為,助力平臺兩端人群的美好生活,實現各方的價值共創、向上向善。
業內人士指出,貝殼此次捐贈頗具看點,資金使用的兩大方向與企業核心業務能力、自身優勢相結合,已經從簡單的資金支援轉向系統性賦能,有望透過對居住行業服務者、應屆畢業生等群體的幫扶,助力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也幫助社會解決一些突出問題。這種模式不僅能夠提升捐贈效果,讓資金真正落到實處,還能促進受助方的可持續發展。
從捐贈資金的用途看,一大方向著眼於平臺上的服務者。當前,貝殼平臺上聚集了幾十萬多名居住行業服務者,貝殼組織內司齡超過10年的老員工,也已經有1.4萬多位,如此龐大數量員工的長期留存,來自於對“做難而正確的事,堅持長期主義”理念的高度認可。這些資金,將用於兜底居住行業服務者及其家庭成員的醫療健康風險,讓其更有尊嚴地提供服務、更安心地工作。
一直以來,居住經紀行業的服務人員,在各類房產交易中扮演者重要角色,但他們大多長期奔波在外,身處複雜的作業環境,承擔著較多的工作壓力和健康風險。本次捐贈行為,將為居住行業服務者築起一道堅實的健康防線,也為居住服務行業注入更多溫暖與力量。
有經紀人在社交媒體平臺表示,兩大捐贈方向是用真金白銀砸向經紀人痛點,給應屆畢業生等群體貼補房租,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幫助經紀人提高帶看轉化率。
作為一家向上、向善,以美好居住為願景的平臺,貝殼對社會責任的堅守多年來一以貫之。
早在2008年,貝殼便推出“格林互助”計劃(前身為鏈家集團互助金),專門幫助貝殼的新居住行業服務者及其家庭成員,為其提供疾病保障支援,緩解因重大疾病帶來的經濟壓力。年度報告顯示,截至2024年底,“格林互助”已發放救助金額超6.38億元,共救助44,849人次。
“居住領域的服務者從就業走向職業,從職業走向樂業,是我們的責任所在。”在彭永東看來,人是服務的主體,貝殼透過數字化去構建人的品質、物的品質、服務的品質,但這些最終都是以服務者為載體完成交付,應該為服務者提供更多形式的支援和保障。
除了著力於保障平臺服務者的權益,貝殼還將目光投向更廣闊的消費者,助力其實現美好居住。
本次捐贈的另一用途,便是對應屆畢業生等租客群體的幫扶。對初入社會的年輕人來說,在大城市找到一處安身之所,是畢業後的“第一課”。貝殼高管此番捐贈,將幫助應屆畢業生等群體“租得起”、“住得好”,同時助力城市留住更多優秀人才,增強城市的競爭力和活力。
應屆畢業生是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想要吸引和留住的核心青年人才。近日,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北京將在畢業季啟動面向在京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大學生住房租賃。同時,開展“城市建設者管理者之家”試點,針對行業特點滿足“一間房、一張床”多元化住房需求。
從行業角度看,在“租購同權”等時代背景下,貝殼以實際行動助力租客群體,體現了頭部公司的實力及社會公民責任感,也將在新居住行業起步的路上,助力行業向上、向善發展。
“當下,企業家的公益慈善行為已從單向捐贈轉向價值共創,‘向上、向善’成為重要的價值主張。修改後的《慈善法》對慈善組織、募捐、捐贈等進行了較全面的規定,有助於營造激勵捐贈人的社會氛圍,從而引導更多慈善行動,共創更美好的未來。”高皓表示。
股權架構設立始末
本次股權捐贈背後,也讓貝殼的股權架構設定及高管薪酬等問題得以明晰。
市場一度出現貝殼高管“年薪上億”的表述,而實際上該股份薪酬並非一般意義上的年薪。
時間要撥回到2022年,許多中概股企業選擇“兩地上市”,為企業增加安全墊。當年,貝殼也在香港成功上市,在市場風波中有效地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
德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田原表示,在港交所上市過程中,貝殼採用同股不同權(WVR)架構,將股份劃分為A類(每股1票投票權)和B類(每股10票投票權)普通股。根據聯交所《上市規則》第 8A.12 條的明確規定,採用同股不同權(WVR)架構的公司必須確保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受益人實益擁有其已發行股本相關經濟利益的佔比不低於 10%。
但在貝殼創始人左暉離世之後,其持有的超級投票權將不符合聯交所的相關監管規定,為了繼續滿足聯交所的這一合規要求,貝殼透過向彭永東授予限制性股票來提升管理層的持股比例,同時,還實施了其他一系列必要的安排,從而確保同股不同權(WVR)的治理結構依然符合《上市規則》的相關要求。
在會計處理上,這些限制性股票採用“直線攤銷法”,在每年的“股權薪酬”科目會產生較大數額,但並非一般理解的年薪。中國證券業協會投資銀行業專業委員會委員,“榮正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首席合夥人鄭培敏也表示,貝殼高管薪酬備受關注,源於 A 股與港股薪酬披露規則的差異。
在 A 股市場,薪酬披露主要遵循證監會相關指引,通常僅涵蓋基本工資、績效獎金這類現金收入,
“股權激勵“則按照可行權股數、已行權數量、行權價以及報告期末市價單獨列示。所以,大眾在 A 股公司年報裡看到的高管薪酬,並非高管從公司獲取的全部經濟收益。
反觀港股市場,其披露規則與 A 股截然不同。港股上市公司披露的高管薪酬,不僅包含薪金及獎金,還有容易引發誤解的股份支付薪酬。此外,股份支付薪酬並非公司實際的現金支出,卻常常被外界當作高管實際到手的現金收入,而其實際上只是一個會計上的處理。
《中國企業家價值報告》(俗稱 “白皮書”)多年來持續追蹤 A 股薪酬披露情況。從其歷年報告資料可知,A 股高管現金薪酬水平與港股披露值存在比較顯著差距,這正是源於二者披露規則的不同。在 A 股僅聚焦現金薪酬披露時,港股已將股份支付薪酬納入披露範疇。
鄭培敏指出,在港股資本市場環境下,向核心高管授予股份支付薪酬,是諸多企業維持股權架構穩定、促進市值提升的有效手段。從實際操作以及行業通行做法來看,相關薪酬安排是綜合權衡企業發展需求、資本市場規則等因素後確定的,不應該單純地誤解為
“天價薪酬” 。
鄭培敏還指出,由於我國證券市場“散戶”較多,導致“吃瓜文化”盛行,甚至蓋過了嚴謹專業的商業文化。一些人刻意忽略背後商業邏輯,用“天價薪酬”當作流量密碼,在一定程度上傷害了民營企業形象。
貝殼2024年年報顯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貝殼有約36.22億股普通股,其中包括約34.78億股A類普通股;及約1.44億股B類普通股。其中,彭永東持有A類普通股0.81億股、B類普通股1.00億股,佔已發行股本的5.0%,本次捐贈約佔其持有股份的約4%。
貝殼在財報中也披露,自公司於2020年8月在紐約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以及2022年5月公司的A類普通股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來,彭永東未曾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過其實益擁有的公司任何股份。本次A類普通股的捐贈行為,也不會影響其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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