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美團到底有沒有“二選一”

本文是圓方的第1152篇原創
(點選標題下方小耳機標誌可收聽音訊)
01
昨天繼“東哥”掀桌子釋出了《致全體外賣騎手兄弟們的公開信》,之後,美團也做出了回覆。在其公眾號“小團有話說”中釋出了一篇名為:《關於已闢謠謠言被某平臺再度利用的說明》。
重點是對京東文章中提及的“二選一”進行反饋。
說明中提到幾個關於是否“二選一”的標書,其實蠻有意思的:
一、全球沒有任何平臺有動力、有能力去約束外賣騎手的接單選擇。自外賣行業誕生以來,美團、餓了麼、百度、抖音等參與者均未限制騎手多平臺工作。美團從未限制騎手在餓了麼上接單(單量為某平臺數倍),未要求騎手不跑閃送、順豐等其他即時配送平臺,同樣更沒有任何理由對某平臺進行任何限制。
二、目前,美團、餓了麼、閃送等平臺騎手都在為某平臺提供配送服務支援。直至此刻,美團仍在為其提供配送服務支援,我們也不希望任何外賣訂單無人配送。
上面這兩段話,其實“語言藝術”運用的還是蠻好的。既起到了輿論引導的作用,又在某些層面上隱藏了一些“事實”,避免事後被指責為“欺騙消費者”。
下面我們簡單拆解一下這個“語言藝術”哈。
02
京東的指責其實挺明確的,原文是:
……但是當你今天竟然為了維護自己的壟斷地位,為了自己的商業利益,對數百萬名底層騎手們再次進行“二選一”,讓他們的收入大幅降低,你們忘了老祖宗的一句話: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望你們好自為之!早日回頭是岸!
正常來講,如果真的沒有“二選一”,美團的回覆其實可以很簡單,例如說:
美團沒有以任何方式對於“騎手”進行二選一的要求,以前也沒有,現在不存在,以後也不會。
但是美團並不是真麼回覆的,美團說的是:
全球沒有任何平臺有動力、有能力去約束外賣騎手的接單選擇。(注意,這裡的關鍵詞說的是,沒有動力,沒有能力。而不是沒有要求,沒有行動)
自外賣行業誕生以來,美團、餓了麼、百度、抖音等參與者均未限制騎手多平臺工作。(注意,這裡說的是未限制多平臺工作,而不是說的“未限制”收益。比如一天給騎手派一個單,一個很差的單,也不能說說“限制工作”,但是的確影響了騎手的收入,客觀帶來的二選一的效果)
美團從未限制騎手在餓了麼上接單(單量為某平臺數倍),未要求騎手不跑閃送、順豐等其他即時配送平臺(注意,這裡說的是未限制在餓了麼尚接單,而不是未限制在所有平臺接單,盲猜比如抖音當年搞外賣……)
未要求騎手不跑閃送、順豐等其他即時配送平臺,同樣更沒有任何理由對某平臺進行任何限制。(注意,這裡說的是“沒有任何理由”,而不是沒有“任何行動”)
目前,美團、餓了麼、閃送等平臺騎手都在為某平臺提供配送服務支援。(這裡陳述的是現實哈,因為只要還在美團上接單,那麼就不能說這不是美團上的騎手)
直至此刻,美團仍在為其提供配送服務支援,我們也不希望任何外賣訂單無人配送。(這句話也是事實哈,不過,美團大機率的確是不希望任何外賣訂單無人配送,但是美團也大機率希望京東沒有外賣訂單)
03
或許有的小夥伴會說,你這是過度解讀了吧!你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你這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辭”了吧!
實際上我們去分辨很多事情的真相,遵循一個原則就好,叫做“奧卡姆提到原則”
奧卡姆剃刀原則(Occam's Razor)的核心思想是“如無必要,勿增實體”,即在解釋事情時,應優先選擇假設最少、最簡潔的路徑。
這個方法的提出者是14世紀英格蘭邏輯學家威廉·奧卡姆(William of Ockham)。他批判經院哲學對“共相”“本質”等抽象概念的過度討論,主張剔除冗餘假設,迴歸實證。
從學術而言,大概有三個關鍵點:
簡化優先:在解釋現象時,選擇假設最少、邏輯最簡潔的路徑
經濟性原則:用最少認知資源逼近真相,避免因複雜化增加證偽風險
可證偽導向:簡單假設更易透過實驗驗證,複雜理論可能模糊證偽條件
奧卡姆剃刀原則要求我們剔除不必要的假設(包括修辭和限定條件),因為每增加一個假設,就多一層被證偽的風險。
迴歸到“美團”的這個回應,其實用:
美團沒有以任何方式對於“騎手”進行二選一的要求,以前也沒有,現在不存在,以後也不會。
這30多個字就能夠說清楚的事,用了幾百字來“描述”,本身就有那麼一些……
而所有經常聽彙報的小夥伴,想來有同樣的心得。
當你要求下屬或同事彙報某個專案的結果和進度時。Ta沒有直接彙報結果和進度,而是去扯一下其他的宏觀,競對,合作方,技術問題。當本來30秒就能說清楚的問題,說了三分鐘還沒有說到重點,那麼你大概就知道,結果和進度大機率是出問題了……
04
那麼具體到事實,美團到底有沒有“二選一”呢?
首先對於商家側,非常明確,美團過去,現在,未來大機率都會有二選一的情況出現。(當然,這個也不怪美團,如果京東行業第一,估計也會有做類似的決策。
只不過這種二選一很多時候也不是“獨家”這種要求,往往是以不給流量,不推薦,降權重,降評分的方式呈現。
2021年10月8日,中國市場監管總局宣佈,認定美團在中國境內網路餐飲外賣平臺服務市場具有支配地位,且自2018年以來存在濫用其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美團處以其2020年中國境內銷售額1147.48億元3%的罰款,計34.42億元。
具體做法是:
“制定實施以差別費率為核心的獨家合作政策。美團為與餐飲經營者簽訂獨家合作協議,對非獨家合作經營者設定了普遍高於獨家合作經營者5—7%左右的佣金費率,同時還收取普遍高於獨家合作經營者的保底佣金;並視情況對獨家合作經營者額外提供新店流量加權、平臺補貼、優先配送、擴大配送範圍、降低起送價格等方面支援。由於餐飲經營者多為中小商戶,為獲得較為優惠的佣金費率、保障正常盈利水平、獲取更好的交易條件,只能選擇與美團簽訂獨家合作協議。
開發大資料系統,對平臺內經營者上線競爭性平臺進行自動監測和處罰。功能包括自動監測平臺內經營者上線其他競爭性平臺情況;對上線其他競爭性平臺的平臺內經營者自動實施搜尋降權或取消優惠活動等處罰等。美團發現獨家合作的平臺內經營者上線其他競爭性平臺後,通常由一線業務人員先行“勸說”,要求經營者“整改”,如經營者仍不下線其他競爭性平臺,則透過大資料系統或由一線業務人員直接對經營者進行處罰,具體包括實施搜尋降權、取消優惠活動、置休(暫停營業)、下線(關店)、調整配送範圍、提高起送價格、下架菜品等,迫使經營者停止在其他競爭性平臺經營。
美團為約束平臺內經營者嚴格履行獨家合作協議,在簽訂獨家協議時,通常要求平臺內經營者繳納數百到數千元不等的保證金,並規定“商家違反協議約定,美團有權扣除保證金”。2018—2020年,與美團簽訂獨家合作協議並繳納保證金的平臺內經營者累計163萬家,保證金金額累計12.89億元
上面這些內容,不是隨便編的哈,是中國市場監管總局可以查到的處罰報告。那麼這種情況現在還有麼?咳咳……有興趣的小夥伴,可以去搜一下去年還是前年抖音做外賣的時候發生的事,大概還是能搜到的。
那這是對商家,對於騎手美團有這樣“二選一”的要求麼?
大膽揣測一下,美團絕對沒有對於騎手,下達過類似於“二選一”指令,也絕對沒有限制“騎手”去接單什麼的。
不過,其實“騎手”並不隸屬於“美團”。在騎手和美團之間,還有一個關鍵的角色,叫做“站長”,也就是獨立的第三方的服務公司。美團是先給第三方的服務公司結算,然後服務公司再給騎手結算。
所以,其實美團並不需要讓“騎手”二選一。美團只要降低一部分給到“站長”的訂單,那麼“聰明”的站長,大概就知道應當如何去做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