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2025年2月27日下午,IIUSA透過法律顧問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聯合狀態報告(JSR),反映了IIUSA對該訴訟和解的立場以及美國移民局(USCIS)的立場。
如JSR 所述,IIUSA 最終希望建立一項符合國會立法意圖的投資款維持期(sustainment period)法規。IIUSA同意USCIS的立場,認為將投資款維持期與有條件綠卡掛鉤已成為投資者過重的負擔。IIUSA堅信,USCIS應透過適當的法律流程,採用一項由具體年限定義的投資維持期新規定,以取代現行的投資款維持期規定。
此外,IIUSA已向USCIS提議,那些在和解協議達成之前已投資的投資者,應當享受2023年10月(釋出的關於投資維持期)政策的待遇。而對於在和解協議達成之後投資的投資者,IIUSA建議 USCIS應按照該機構透過公告-評論法規制定程式(notice-and-comment rulemaking)後頒佈的新投資維持期規則來執行。





當下IIUSA和USCIS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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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USA要求與移民局在接下來的14天達成和解或再次向法庭提交聯合報告,移民局要求30天,因為新移民局管理層需要時間消化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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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USA要求移民局走加速的行政法規制定流程,在規定的時間內製定完,移民局並未認可。
移民專家表示,在接下來的14天或30天內,雙方仍有可能選擇繼續延期進行談判。若雙方最終能夠達成和解,那麼和解方案似乎更傾向於採取行政立法程式來制定相關政策,而非IIUSA先前所提議的明確5年“投資維持期”這一簡單方案。不過,關於最終行政立法程式的結果,目前仍充滿不確定性。
最近特朗普“金卡”吸引了所有EB-5相關的注意,增加了各種不確定性因素,
那麼儘早遞交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