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6月30日之前,這些業主必須申報房產!

巴黎5月10日(魯佳)業主注意,如果您在前兩年尚未申報房產,或者房產居住情況發生了變化,必須在6月30日之前履行申報義務,儘管對未申報或錯誤申報的150歐元罰款要到2026年才會生效。
據《巴黎人報》報道,自2023年以來,法國所有業主必須申報房產。業主必須登入稅務官網(impots.gouv.fr),點選“管理我的房地產”(Gérer mes biens immobiliers)版塊,申報關於自己名下住房的所有資訊,包括面積、房間數量等,然後說明這是主要住宅還是第二居所。如果房產用於出租,必須填寫居住者的身份資訊和入住時間等。
那麼,今年哪些業主必須申報房產?首先,這包括此前尚未履行申報義務的業主,迄今仍有12%的業主從未申報;此外,包括自2024年以來購買房產的業主;也有一些房產的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例如,出租房的租客發生變化,第二居所變成了主要居所等,這些情況下,業主必須重新申報。法國公共財政總局(DGFiP)解釋說,對於2024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日之間發生的情況,必須申報。
對於稅務部門來說,更新這些資訊是必要的,以便正確地釋出第二居所的住房稅(taxe d’habitation),以及空置住房的空置房住房稅(TLV)和住房空置稅(THLV)稅單。
如果在房產申報方面有疑問,可以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8點30分至19點撥打熱線電話(08 09 40 14 01)聯絡稅務人員。對於不能上網的業主,可以使用紙質表格(formulaire 1208)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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