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新租賃準則對報表的扭曲

吐槽一個新租賃準則對報表的扭曲。
在新的租賃準則下,現在的經營租賃也要像之前融資租賃那樣進行折現,然後放到使用權資產和負債裡面。這點本身倒不是什麼大事情。
核心在於現金流量表中,經營租賃的現金流居然被放到了“融資活動現金流”裡面,簡直不可思議
稍有商業常識的人都不難知道,對很多商業模式來說(比如餐飲行業),原材料、人工和場地租金是很重要的經營開支。
之前的“經營性現金流”有著重要的意義。經營性現金流為正,意味著,雖然可能報表顯示虧損,但是公司仍能製造新的現金流,只不過是之前的投入產生的折舊導致了虧損,但是這部分錢已經投入完畢,起碼公司不需要進一步出錢了。
舉例來說,比如小王的老爸之前買了個商鋪,交給小王,小王拿來開了個小麵館,因為做得好吃,每天的客人絡繹不絕,一直能收到正的現金流。就算考慮小王的爸爸因為在高點買入商鋪,投入的錢比較大,現在每年考慮折舊後可能小王的麵館還是虧損,但是小王的經營性現金流還是正的,麵館在持續不斷回收現金,這個麵館開下去還是有意義的。
但是如果是另一種情況,即如果這個商鋪是租來的,小王每個月賣麵條掙的錢再扣掉租金還是虧損的,這個事情就不像上面自己買的商鋪那麼樂觀了,這說明小王每個月是在實打實的虧損,現金流持續不斷流出,這個店鋪也許就沒有必要開下去了。
但現在新的租賃準則居然把這麼重要的租金放到融資活動的現金流裡面。
比如說,我們來看奈雪的茶(2150.HK)的2024年中期報告:
如果不瞭解新準則的人,看到這裡可能會覺得,“嗯,雖然2024年遇到了困難,但好歹店鋪的運營還是持續能產生現金流”。
但如果結合融資現金流之後:
我們才看到實際情況,即在2023年上半年,公司門店扣掉租金之後,現金流還是正的。到2024年可不是這樣了,公司門店扣掉租金後現金流出一個多億,可以說已經產生了質的變化——這表明公司的門店其實在2024年不僅僅是壓力大,而是真的開始虧損運營了。這個準則對報表可以說是非常重大的扭曲
當然,有人可能說,以後記得把融資活動現金類聯絡起來看就行了。但實際上現在的操作使得部分公司的經營性現金流沒了意義。比如,我們再看奈雪披露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告》,裡面提到:
在這個預先披露的業績公告裡,沒有現金流量表,大機率目前門店現金流在扣掉租金後是負數。那麼這個正的所謂經營活動現金淨額完全失去了意義,但這句披露在以前本來應該是有意義的

除此之外,另一個影響就是EBITDA,在以前,經營租賃是不需要加回的,也符合前面說的運營利潤的意義,常識判斷門店租金肯定是要從運營利潤里扣除的。現在新準則下,由於確認了使用權資產,費用計入了折舊裡面,很多企業把經營租賃這塊的折舊給加回EBITDA裡面了,導致指標高估。運營利潤不含門店租金,豈不是笑話。
當然,這個指標本身不是準則要求的,本來是類似管理報表給投資人和管理層自己用的東西,現在因為大家覺得“別人都高估,那我不高估豈不是虧了?”都紛紛進行了扭曲。有點類似現在港股的NO-GAAP都喜歡把股權激勵費用給去掉,形成了一種奇葩文化。
新準則之所以修改,肯定也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但是顯然,也在一些地方造成了不太好的影響。大家以後要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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