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西網編譯和綜合報導:去年 7 月,亞歷克斯·拉費裡埃爾 (Alex Laferrière) 和他的妻子以及年幼的兒子在加拿大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誤時受到了非常不公平的待遇,因此他向航空監管機構提出了投訴。

但更讓他不安的是,加拿大交通局 (CTA) 積壓了超過 87,000 起投訴,他的投訴可能需要兩年多的時間才能解決。據CBC報道,“我當時就想,你在開玩笑吧?”,拉費裡埃爾說道,“這種拖延完全不合理”。根據《資訊獲取法》獲得並提供給CBC Go Public的新資料顯示,積壓案件可能會大幅增加——到 2028 年將增加 45%。“這簡直是扯淡”,拉費裡埃爾說,“這個系統好像壞了”。一位航空乘客權益倡導者對此表示同意,並將長時間延誤歸咎於 CTA 處理投訴的方式。“這個系統太複雜了”,航空乘客權利組織創始人加博爾·盧卡奇(Gábor Lukács)表示,“處理每一起投訴都需要投入不合理的大量資源”。CTA 是一個獨立的準司法機構,透過交通部長方慧蘭向議會報告工作。方慧蘭的發言人在一份宣告: https://www.documentcloud.org/documents/25979811-statement-from-minister-of-transport-chrystia-freeland-1/中表示,候補名單問題“必須得到解決”,政府正在努力改善對航空乘客的保護。盧卡奇表示,問題在於有關航班中斷的投訴大致分為三類:航空公司可控制的情況、航空公司可控制但出於安全需要的情況以及航空公司無法控制的情況。“我們的制度過於複雜,不必要”,盧卡奇說,“這需要大量的證據和不成比例的司法時間才能決定是否需要賠償”。盧卡奇主張採用歐盟的制度,即航空公司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避免支付賠償——這些情況不包括維護、許多安全問題和人員短缺。盧卡奇說:“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資格審查成為一項非常快速的行政任務,只需接受過最基礎培訓的人員即可完成”。此前發生的比較奇葩的一件事是,CTA 提議對公開投訴解決方案的航空乘客處以罰款,這意味著該機構的投訴解決方案很難得到監督。去年,加拿大運輸法進行了修訂,規定當加拿大交通管理局航空旅行投訴解決官員下達命令時,該機構要求航空公司公開某些詳細資訊——航班號、出發日期、延誤的性質(如適用)以及是否按照合同條款規定提供“賠償或退款”。但如果投訴人或承運人提出要求,CTA 可以“決定對處理過程的任何部分保密”,除了上面列出的詳細資訊。除非雙方同意,否則有關此事如何解決的任何其他資訊都不能透露。據稱投訴人可以公開討論他們的旅行/經歷的細節,但解決流程需要保密。CTA不去想辦法加快投訴處理,還要限制民眾的知情權。

(來源:Gabor Lukcas / Facebook)
盧卡奇曾在社交媒體上呼籲民眾譴責這項提議,他寫道:“這是違憲的,違反了憲章,而且也超出了 CTA 監管乘客或公眾言論的職權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