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城市,戀愛要去,分手要去,活著更要去

兩個禮拜的奧運會結束,身邊不少朋友都和我一般,心裡感覺空落落的。一方面是暫時再看不到那些扣人心絃的決勝時刻,也少了如同玩乙遊一般觀賞養眼運動員的樂趣;而另一方面,從那場美輪美奐的開幕式開始,關於巴黎這座城市的一切,那些風景,那些藝術,那些經歷過的人與事,那些曾有過的回憶,又翻湧起來,像是和過往戀人一場重逢,然後發現,曾經種種,都還在心底,一一收藏著。
一切正如海明威被引用過太多次的那句話:“假如你有幸年輕時在巴黎生活過,那麼你此後一生中不論去到哪裡,她都與你同在,因為巴黎是一席流動的盛宴。”
海明威是有發言權的,因為他年輕時就在巴黎旅居過。我不如海明威般有毅力決心,不曾在巴黎生活過。但也足夠幸運,年輕時在時尚雜誌工作,後來成為博主也時常有公務前往,巴黎算得上是我去過最多次的國外城市之一。
世界上的大都市在一點上幾近相同——繁華耀眼,忙碌非常。無論是在紐約時代廣場,還是在東京澀谷街頭,在人流車海之間,總忍不住身受感染加快腳步,怕一旦慢下來就擋了別人的去路。唯獨巴黎,從餐廳到酒吧,從商店到街邊,每個人都是慢條斯理的,不追趕,不急促,好像沒有什麼不能錯過,卻又什麼都沒錯過。
這屆奧運會開幕式便如是。即便受到雨天種種不確定因素影響,整場演出並不完美,甚至出現明顯的瑕疵和事故。但最終觀眾記住的,還是滿溢的輕盈與感動。沒有整齊劃一的動作序列,沒有石破天驚的視覺奇觀,有的只是獨屬於巴黎的從容美感。
巴黎固然有時髦現代的一面,但鬆弛,卻從來是巴黎最根本的氣質。
老實講,年輕時來出差的我,並不欣賞巴黎的鬆弛,甚至險些讓自己討厭上這座城市。
那還是紙媒繁榮預算充足的年代,來巴黎拍個片是家常便飯,但第一次的拍攝經歷,就給我紮紮實實上了一課。當天拍攝因為遇到天氣問題,攝影師始終無法捕捉到想要的光線,沒有拍夠原計劃的造型。我想當然地用國內那一套觀念來解決,在原定拍攝時間結束之後,跟拍攝團隊溝通再加個班,總之要把片子拍夠。而攝影師直接用他並不流暢的英文,一臉嚴肅地對我說:一,現在已經超出他們工作6小時的時間,必須要結束,否則就違反工會規定;二,第二天是禮拜天,而巴黎人,從不在禮拜天工作。
就這樣,一到點,團隊準時收工,攝影師對我聳聳肩,轉身呼喚手下去喝一杯。當晚我忍不住滿腹委屈跟當地朋友抱怨,卻被告知,我需要像個巴黎人那樣在巴黎工作以及生活。這是對於這座城市的尊重,也是對於我自己的尊重。
再一次聽到“需要像個巴黎人”這樣的建議,是2019年。那年一月,我因公出差去巴黎,有兩天閒來無事,想起以前在某版權法刊工作時,法國版主編曾經帶我去過一家極其美味的巴黎小館,一時嘴饞,上網一搜發現還在營業便立即打電話過去預訂了位置。哪知出了酒店才直觀感受到,當時正是黃馬甲運動正轟轟烈烈之時,塞納河兩岸全被黃馬甲佔領,許多街區都被警方封鎖。這嚇得我趕緊回到酒店給餐廳打電話,詢問是否應當取消,畢竟我要穿過重重封鎖的警戒線和示威隊伍才能去到左岸。哪知餐廳經理慢悠悠地對我說:“慢慢來,任何一個巴黎人都知道吃飯最重要,他們不會為難你的。”
結果,當我小心翼翼接近示威人群,告知他們我要過河吃飯時,真的沒有任何人為難我,他們甚至還好心地為我指了路。那個晚上,餐廳人滿為患,有人約會,有人慶生,而街上示威聲浪一浪高過一浪,領班對此只是聳聳肩,對我說:C'est la vie(這就是生活)。
後來,在那些不曾再去巴黎的日子裡,我也彷彿總是聽到攝影師和餐廳經理在我耳邊,柔聲說著:Prends ton temps(慢慢來)。
就像法國劇作家、導演、編劇薩卡·圭特瑞說的那樣:“所謂巴黎人,並不是生在巴黎,而是在巴黎重生進而脫胎換骨。
但巴黎奧運會開幕式鬆弛歸鬆弛,從奧斯特里茨橋上煙火繪出的藍白紅三色法國國旗,到對經典音樂劇《悲慘世界》的再現,再到身著鎧甲的女騎士肩披奧運會旗騎著銀色機械戰馬在塞納河上飛馳,這一切,展現的卻是這座城市與生俱來的另一種氣質:永遠活著,永遠年輕。
如果一定要我推薦幾處巴黎富有生命力的所在,我的答案也許會讓人覺得弔詭——出遊並不愛去景點湊熱鬧的我,去巴黎卻會好幾次重複造訪拉雪茲神父公墓、蒙帕納斯公墓以及蒙馬特公墓。
和國人傳統的認知不同,巴黎的墓地更像是一處公園,一個紀念館,一首對於生命的詠歎調。
前兩處公墓,埋葬的既有王爾德、莫里哀、蕭邦這樣的古典人物,又有吉姆·莫里森、侯麥、波伏娃這樣的當代精魂。生與死,古到今,一面是懷念的肅穆,一面又是來往行人的生動。
我很愛循著林蔭小道,一處一處墓碑搜尋瞻仰過去:低頭垂淚的音樂女神、墓碑上的紅唇印記、沾滿彩色口香糖的樹幹……和那些逝去靈魂一一對照,再想起他們至今仍在流傳的音樂或篇章,無論天氣陰晴,就總覺得又汲取到了能量。
肉體會消失,風格、智慧、生命力卻會永存。一座城市如此詩意地頌讚死亡,恰恰說明了這城市的生生不息。
我本人對於巴黎最動情的一刻,便是某年初夏的午後,在蒙馬特公墓。當我站在司湯達的墓前,讀著墓碑上的墓誌銘,不由潸然淚下,感覺渺小的自己突然也被懂得了。那墓碑上刻著——
“活過,寫過,愛過。”
也許因為這般鬆弛、這般年輕、這般浪漫,巴黎從來也是愛情聖地。如同《慾望都市》裡的Mr.Big所言:“大部分人來巴黎都是戀愛的。”
這一點,已被無數經典電影呈現。從《新橋戀人》到《午夜巴黎》到《天使愛美麗》到《愛在日落黃昏前》到《巴黎,我愛你》……在巴黎戀愛一次,或者和相愛的人一起去一次巴黎,已成為我們絕大多數的人生清單。
不過,巴黎不止適合相愛,同樣適合告別。
無論春和景明、亦或雨雪紛飛

這城市的橋、街道、公園、堤岸、美術館、轉角的店……

在任何時候都是美的。而美,能治癒一切情緒,縫合所有心碎。

我對此感受特別深刻。某一年仲春的夜晚,我沿著塞納河在左岸散步,彼時微雨撲巴黎,人們仍是不緊不慢做著自己的事。有人慢跑、有人寫生、有人遛狗、有人喝咖啡。等跨過阿爾瑪橋,回頭望見流光溢彩的埃菲爾鐵塔,許多戀人在橋頭擁抱、拍照,我也想起了那些曾路過我生命的人,想起我們曾經說好的要一起去巴黎,然而卻來不及實現。我有些傷感,卻並不傷心,一瞬間突然明白了梁靜茹那一首冷門歌曲《C'est la vie》裡唱的:願我們各自都有,美好的一生,美好的憧憬,愛在遺憾裡更清晰。
沒關係,我們會各自去巴黎,那裡同樣會很美。畢竟尊重、成全、祝福,也是愛的一環。我們因為對而獲得幸福,因為錯而進化成更好的人。
因此,巴黎奧運會開幕式上,當席琳·迪翁在埃菲爾鐵塔五環之下唱響那首《愛的頌歌》,我情不自禁流淚了——這就是巴黎,為愛而生,與愛長流。
無論千瘡百孔,還是要去愛。愛一個人,愛身邊人,愛世人。
有時候我也會想,世界上那麼多的大都會,為什麼巴黎有如此獨一份的吸引力?或許潛移默化之間,巴黎已經成了一種理想中的自己:毫不費勁的鬆弛,充滿生命力,永遠在愛,永遠年輕。
所以,你完全可以理解,我對於Longchamp徹頭徹底的喜愛——在許多程度上,這個品牌,便是以物質形式存在的巴黎,可以隨身攜帶的法國。
作為時尚之都,巴黎誠然有更多名號響亮的奢侈品牌,但它們只為少數人服務,要的是膜拜;唯獨Longchamp,卻是為所有人設計,傳達著博愛。
和開幕式所呈現的巴黎一樣,Longchamp這個真正的法國國民品牌,同樣是鬆弛的,不費力的,無論就品牌本身還是對於使用者而言。
1948年誕生於巴黎至今,品牌依舊被創始人家族以工坊形式經營著,絕不被大集團招至麾下,走上無節制的擴張之路。它始終保有初心和簡單靈魂,一如我們在法國電影裡看到的,那些不曾被俗世價值觀所束縛的真切男女,堅持按照他們自己的準則,闖出個天地。
每一隻Longchamp手袋,都像我們在巴黎街頭見到的那些鬆弛卻又不失精緻的法國女人,輕盈、簡潔、充滿律動感。沒有繁複的設計,價格也平易近人,裝得下,耐得住,陪伴著生活的高高低低。
年歲愈長,越發懂得巴黎。同樣的,也越來越能夠欣賞Longchamp。
因為歲月給我們的饋贈,便是已經無需再用溢價跟碩大Logo來證明自己,而是漸漸看得到生活的最本質,什麼是必需,什麼是好用,什麼是合襯。
就像擁有悠久歷史博大文化宏偉藝術作為底氣的巴黎,並不需要用一屆奧運會來證明自己,開幕式不過是態度的自然流露,讓世界感受到這座城市原本就擁有的魅力。我們也不再被我們選擇的品牌和包包定義,而是為我所用。
所以日常一隻Longchamp,已經成為我生活的一部分。不為了彰顯什麼,也不為攀比炫耀,單純因為我喜歡,我需要,我選擇。
關於Longchamp,其實無須多言。哪怕不知道背後的品牌故事,大多數人這麼多年也是自覺不自覺地把其招牌Le Pliage“餃子包”用成了生活必須。
Longchamp是一直在升級和成長的。譬如品牌的另一款明星產品Le Roseau在今年有了更為年輕、更具質感的變化,驚喜之餘又覺合理。和每次來巴黎的感受大抵相同:以為都看遍了,待慣了,卻總還有更鮮活更有趣的去處湧現。
一座城市,一個品牌,一種設計的生機,便在於此。
事實上,1993年Le Roseau最初面世時,便打破了市面上拉鍊和翻蓋式手提包老氣橫秋的傳統造型,全包開放,好取好拿,既實用又現代,立即成為通勤包的經典之作。
升級之後,設計做到最大簡化,包身只留竹節扣作為標識,是裝飾也起到鎖包的作用。同時還增加了長肩帶,手提、肩挎、斜背都皆宜。國民品牌無需大Logo證明自己,明星產品更是超然,一門心思沉澱下來,只衝著時髦的低調和萬般的實用而去。
但Le Roseau那份法式優雅卻是與生俱來的,還在這次迭新中更進一層。
全包升級了更為奢華的頂級牛皮面料,柔韌性跟耐用度都有了提升,包身重量卻不增反降,愈發顯得舉重若輕。
皮革做了緞面處理,又採用了法式手工內縫,將所有針腳走線藏於包內,包身只見圓潤細膩、天衣無縫。
新升級的Le Roseau,一口氣上了七種顏色。既有黑褐的理性,又有橙紅的明豔,還有藍色跟灰綠的安靜。像是在巴黎的心情,一切都合理,一切都隨心。
我這些年,一直把Le Roseau當作最佳禮物,送給身邊的女性朋友——尤其在她們人生之中所有值得慶祝的時刻。
為何?
嗯,作為中國人,我們難免有一點點的小迷信,Le Roseau是法語“蘆葦”的意思,加上醒目的竹節扣,寓意著“節節攀升步步高”。請問,還能有比這更天選的通勤包嗎?每當有女性朋友獲得升職、或者找到新工作,送上一隻大號Le Roseau(價格真的太合理了!作為禮物完全可負擔),祝福朋友始終沉穩,一直專業,如生長的竹子節節高升。
都說買包的盡頭是Longchamp。
作為兢兢業業,用職業技能養活自己的手藝人,我十分認同——當你拿掉了被人牽著鼻子走的迷茫和亟待被人認同的不自信眼光,真正留存下來的,就是一隻耐用、耐看、耐比較的實在好包。
或許下一次再訪巴黎時,我們都應當帶上一隻Le Roseau。
把關於這座城市的鬆弛、包容、自由與浪漫,一一裝進回憶。
然後,在離開巴黎的以後歲月,依舊讓我們記得關於這座城市的點滴。並且提醒自己:無論身處何地,要始終像活在巴黎那樣,愛著,活著,年輕著。
Pour être aimé, aime!

插圖來自藝術家Yukiko Noritake&Jason Brooks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