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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LA Times 2月19日報道
洛杉磯縣因1月份的野火而陷入經濟困境的租客可能在未來6個月內獲得保護,在不交租金的情況下免遭驅逐。

LA Times報道截圖
洛杉磯縣政委員會18日審議了一項提案,暫時禁止房東驅逐因火災而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租客。
這項動議是由縣政委員Lindsey Horvath提出的,
不僅覆蓋在火災中失去家園的租客,還覆蓋所有生計受到影響的人,包括園林設計師、管家和護理人員。該政策將適用於整個洛杉磯縣。
Lindsey說:“這些工人住在整個洛杉磯縣,不僅僅是在火災區或附近。”她強調,這項提議是“有針對性的驅逐保護”,而不是一刀切的租金禁令。
縣政委員以4比0的投票結果要求縣律師起草一份決議,
保護在2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拖欠租金的全縣租客。
縣政委員Kathryn Barger投了棄權票,稱她擔心縣政府對經濟困難的小房東要求太多。她說:“我覺得必須有人為房東發聲。”

要符合條件,租客的家庭收入必須等於或低於該地區收入中位數的150%——一個四口之家的收入約為14.7萬美元。
租客還必須簽署一份自我證明表格,證明他們因火災損失了至少10%的收入。
這可能是因為他們的工作地點被燒燬了,他們被解僱了,或者他們的客戶分散了。

租客需要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支付他們欠下的租金,也就是保護期滿一年後。
該提案還指示縣工作人員考慮設立一個基金,向房東支付逾期租金。該基金將以1,000萬美元啟動,不過縣政委員們認為,與實際需求相比,這個數字只是九牛一毛,希望能得到慈善事業的補充資金。
倡導組織洛杉磯租客聯盟的租客組織者Rose Lenehan稱,臨時禁令是“基本的、次要的第一步”。
自稱是夫妻店房東的Meg Sullivan則表示,她有朋友在疫情期間損失了財產和數十萬美元,原因是租客利用了禁止驅逐的禁令。“如果你通過了這個法案,業主就會在你急需的時候把房子從市場上撤下來。”
許多人表示,他們不相信該縣會迅速發放資金,理由是疫情後為房東設立的類似基金一直受到延誤的困擾。
洛杉磯市議會就類似的驅逐保護措施進行了數週的辯論,但該措施未能獲得透過,因為一些市議會成員擔心,該措施過於寬泛,會給小房東帶來不適當的負擔。
如果得到批准,洛杉磯縣的驅逐禁令將適用於洛杉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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