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司機“先中招”!聯邦新規來襲,不會說英語別上路… 2025-08-03 03:25 奮鬥在USA 自6月25日起,美國將正式施行一項針對卡車司機的新檢查標準。按照該標準,若司機在路邊接受檢查時,無法用英文進行基本溝通,或者無法理解英文路牌含義,執法人員有權當場判定司機“Out-of-Service”(強制停止駕駛),即禁止其繼續駕駛。 這一新規由商用車輛安全聯盟(CVSA)制定,旨在響應特朗普總統的相關行政命令以及交通部長達菲的強制要求。實際上,“英語要求”早在十年前就已被寫入法規,但因奧巴馬政府當時下令暫緩執行,所以一直未能真正落地實施。如今,該規定正式重啟。 依據聯邦交通法規49 CFR 391.11(b)(2),在美國境內駕駛商用卡車的司機,必須滿足一系列英文能力要求,包括能夠用英文與他人交流、讀懂交通標誌和指示、回答執法人員的問題以及填寫報表等各類檔案。 自6月25日起,所有聯邦和州的執法人員都將嚴格按照這一標準執行檢查。 CVSA明確表示,若檢查員發現司機無法聽懂英文或不會說英文,可直接判定其違規,無需再進行交通標誌識別能力的測試。只要初步交流無法順利進行,即可判定為“Out-of-Service”,責令司機立即停止駕駛,不得繼續運營。 檢查過程中,嚴禁使用任何翻譯工具,包括提示卡、翻譯應用程式以及電話翻譯服務等,以防止司機藉助這些工具掩蓋自身不具備英文能力的問題。 若檢查進入第二階段,執法人員還會測試司機對美國常見路標的理解能力,包括電子可變標誌等。 此外,聯邦汽車運輸安全管理局(FMCSA)特別說明,若在美墨邊境的“商業區”發現英語能力不達標的司機,執法人員僅會開具罰單,不會立即要求司機下車或取消其駕駛資格。 不過,存在一個例外情況:若司機為聽障人士,且持有“聽力豁免證明”,則不會因無法用英文“說話”而被判定為“Out-of-Service”。 海外華人多媒體矩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