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方:有了錯誤就改

有了錯誤就改
作者: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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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喜歡鼓搗東西。自己做陀螺,自己做冰車,自己做彈弓槍,甚至自己做耳機。

海淀鎮老虎洞,那裡有一個廢舊零件商店。商店裡有二極體,三極體,電容電阻,……。為了做耳機,我買回來舊線包。我也不知道它原來做什麼用。我用它的漆包線纏繞耳機線圈。透過自己做耳機,我理解了耳機的工作原理。那些兒時的動手實踐活動,後來也幫助我,在大學裡,學習電工學。

有一次繞耳機線圈,剛剛繞了幾十圈,我發現壓線上圈裡的引出線有鬆動。這根線是將來音訊訊號的接入線,如果沒有焊接好的話,耳機就不響。我猶豫了一下,如果現在檢查引出線焊點,我需要拆掉那繞好的幾十圈漆包線。是否要返工?因為怕麻煩,我就抱著僥倖心理,也許它焊好了,然後繼續往下繞,我記得繞了400圈。耳機線圈繞成了。通電試一下,本來耳機中應該有坷拉的聲響。但是,它不響。可以肯定剛才的懷疑是對的,線圈裡壓著的引出線的接頭沒有焊好。

現在的返工量比剛才大很多,我心想,如果剛才返工就好啦。當年是文革時期,我們天天背毛主席語錄。我腦子裡自動出現了這段語錄:有了錯誤就改,越迅速越徹底越好

後來在職業生涯中,我一直堅持這個信條,收益多多。

大同訂婚強姦案,如果已經知道一審強姦罪判錯了(因為女生自願走進新房,疑罪從無),二審立刻改判無罪。那樣造成的損失就會小很多。

題外話:舉一個例子體會疑罪從無

1992年,美國佛羅里達州地方法院公開庭審了一起強姦案。被告人是小肯尼迪。因為肯尼迪家族在美國的影響力,這個庭審過程被全程電視直播。為了練習英語聽力,一連幾天,我都看直播。

先說判決結果:小肯尼迪被判無罪。

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律師唇槍舌劍,反覆詢問當事人。整個強姦事件被反覆梳理。我能記住的概況如下。

在朋友家的聚會上,小肯尼迪認識了年輕貌美的女主角。晚上小肯尼迪開車帶女主角回到自己家的海邊別墅。然後二人漫步海灘。然後回別墅做愛。做愛中,小肯尼迪喊錯了女主角的名字。然後女主角憤怒了,然後哭泣了,然後打電話叫朋友來接她。然後到警局報案。

關鍵證據是:她遺留在小肯尼迪車裡的小內褲。它證明她與小肯尼迪漫步海灘的時候,她真空穿裙子。被告辯護律師問女主角:為什麼你脫掉內褲?女人解釋了許多話。

12名陪審團成員都是普通人,心裡都有一杆秤,公序良俗。辯護律師問陪審團成員,看到女主角主動真空穿裙子,你們是否推斷她是自願與小肯尼迪做愛?雖然我不能證明她的解釋是瞎編的,只要你們懷疑她的解釋不真實,你們就不能給被告人定罪,疑罪從無。最後陪審團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沒有給小肯尼迪定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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