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為什麼成了跟金錢最緊密,最容易商業化的宗教?

當下世界主流宗教,佛教是最容易商業化,跟金錢最緊密的一個宗教,也就是最容易滋生腐敗的一個宗教。佛教的商業化不僅僅發生在中國大陸,還有泰國、中國臺灣、中國香港,以及海外華人的那些寺院網路,僧人不像僧人更像信仰生意經營者,某某大師、某某山把佛教生意做到全球,風生水起,只不過是吃相比大陸寺院文雅一些罷了;流亡的某喇嘛及其背後的格魯派寺院群,也有龐大生意經;據說日本寺院商業化也很嚴重,筆者不瞭解情況,歡迎旅日人士提供資訊或者批評糾正。
歷史上看,無論是基督教社會,還是伊斯蘭教社會,都會有寺堂經濟和腐敗,但是他們與金錢的緊密度,以及公開追求和經營財富的熱忱,比佛教還是遜色不少。
佛教是最講出世,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沒有這麼講出世,中世紀英格蘭天主教鼎盛時期,神職人員不過3萬人左右,佔總人口百分之一,伊斯蘭教更沒有出家一說,但是佛教為了純潔宗教信仰,號召人出家修行。像南朝時代的中原,以及近世蒙藏喇嘛教世界,至少五分之一人口都出家,1952年拉薩第一次人口普查有3.7萬人,其中1.6萬人是喇嘛。
但是僧人卻跟錢的聯絡最緊密,你的所有宗教行為都要跟錢掛鉤,似乎錢是表達虔誠的唯一有價值指標。因此,各個宗教中,佛教的吸納社會財富能力最強,50年代出國家民委、中央民族學院等派出的考察團在藏區做的調查顯示,40%的土地和多數的金銀都在寺院手中。大家也可以透過這些統計資料想象南北朝、唐代寺廟的財富擁有量,這也是中國皇帝屢次滅佛的原因之一。唐後期文獻記載,“天下財富,沙門享什五六”,武宗滅佛“收膏腴上田數千萬頃”這都是虛數,但是可見,寺院財富擁有量。
佛教寺院和信徒不僅坐擁巨大財富,還積極追求財富。《東京夢華錄》卷三說:“相國寺兩廊,皆諸寺師姑賣繡作、領抹、花朵、珠翠、頭面、生色、銷金、花樣、幞頭、帽子、特髻、冠子、條錢之類”;莊季裕《雞肋編》中說:“廣南風俗,市井坐估多僧人為之,率皆致富”。民主改革前,拉薩三大寺累計外方高利貸餘額達5710萬兩藏銀,根據“孜本”的統計,1950年達賴喇嘛本人放貸就達303萬兩藏銀。當然漢傳佛教寺廟從南北朝就開始同樣有放高利貸的傳統。
今天雖然佛教的政治影響力、社會統治力不再,但是在追求財富的積極性和能耐上是不輸東南沿海的民營企業的,河南少林寺、上海靜安寺、杭州靈隱寺、廈門普陀寺、普陀山五臺山諸寺都是這方面的典範,如果撥開宗教外表,把他們看成經營實體的話,也可以寫進商學院的案例。這些寺院背後都有一套複雜的公司運作體系,並且也跟古代一樣是做金融投資的。
為什佛教跟錢聯絡最緊密?尤其是中國的佛教最容易成為吸納財富的工具?這根佛教的教義體系和中國文化土壤有關。
第一, 經過宗教改革後的基督教講人和上帝之間沒有中介,虛無縹緲的基督是上帝的唯一代表,只要你是虔誠信仰者,“人人都是教士”,每個人都可以與上帝直接對話。伊斯蘭教也認為,穆罕默德是真主唯一使者,除此之外,真主在人世間沒有任何代理人或兒子,大家都是他的臣僕,都可以直接跟他溝通,不需要中介(廢除了人與神之間的中介,也就是減少了人少受祭司這一環的政治和財富剝削,這相較於原始宗教和巫術的一個巨大進步,是基督教、伊斯蘭教能夠迅速取代這些宗教的原因)。
而佛教世界,僧人集團充當了信眾和上帝之間的代理人角色,甚至僧人也可以成為佛,所以,佛教世界有活佛、彌勒佛轉世、皇帝也可以成為菩薩,根據2005年釋出的《中國宗教概況》,僅中國大陸經政府認證的活佛就有1700多人。但是基督教沒有活基督、伊斯蘭教沒有活安拉的說法,有的話肯定是異端、被燒死。
於是,佛教信徒與上帝的對話,成了與它的代理人、甚至它的現身轉世之間的對話,因為上帝是遙遠的、虛無縹緲的,眼前的活佛才是真實的、體現了上帝意志的,更可能直接拯救自己的,於是人對佛的虔誠,被異化為對僧人的虔誠,人對佛的供奉,被異化為對僧人的供奉
筆者某年去甘丹寺,一位在拉薩頗有背景的朋友帶我們去見某位活佛,這個活佛在山頂有小院,每位進去的人聽他誦經幾分鐘,然後給你一個哈達,活佛旁邊有個紙盒子,各位告辭的時候,都扔幾千到幾萬不等,估計一上午至少可以得到十多萬佈施。某年帶一群朋友去普陀寺,有個僧人給當了半天導遊,大家也競相給他送錢,潛意識認為供奉他就是供奉佛祖,會得來好報。
教士/僧侶集團充當人與神之間的代理人是最好的斂財方式。宗教改革之前的羅馬公教會壟斷了這個角色,通過出賣贖罪卷、代表上帝冊封貴族等方式,賺取了天文數字級別的財富。經歷了宗教改革後,西方不同程度廢除了教士的這個角色,教士的斂財能量頓時削弱。尤其是新教就根本不承認教士有這個功能,因此,新教教會都是最寒磣的,教堂平淡無奇,神職人員基本變成服務人員。
第二,佛教講出世,容易形成與社會分立的教徒利益集團,一旦成為社會集團,它就天然有建立維持集團長期存在的財富基礎的需求。所以,
佛教更加強調佈施、化緣,這是信仰集團存在的基礎,它的宗教儀軌往往都要跟錢掛鉤,即便你是皇帝,也要用錢布施,法門寺地宮的奉物就是例證。
而凡是不能構成一個社會集團的宗教,它就沒有這種政治屬性和財團屬性,我們與這些神的溝通就不需要錢。比如你信民間的那些土地神、灶神之類,與它們溝通的是不需要錢的,燒香磕頭就可以。
因此,佛教把佈施作為信仰者的六度之首,高於持戒、禪定、般若。你佈施越多越容易獲得福報,可以消災、可以抵罪,可以消除自己的貪念,可以有好的轉世。
當然伊斯蘭教也講天課,基督教講奉獻,過去的比例是收入十分之一左右,不過由於他們不認可神職人員是上帝中介,因此這些佈施是給教會的,而不是給個人的,你很少見到哪個大教會的神父富得流油的情況。但是由於佛教體系中,有中介或活佛的存在,最後信徒給神的佈施就成了給中間人的佈施,中間人拿走了信徒給神的貢獻,因為我們可以常見佛教高階神職人員擁有鉅額財富。
第三,佛教與中國本土民間信仰融合,把民間的財神信仰體系容納進佛教的神祇體系,以至有了某菩薩管發財,某個廟求財最靈之說。像福建人最迷信普陀山的觀音菩薩,認為它主管官運、財運,於是舟山與福建之間的航班非常密集。
佛教信徒之間喜歡講恭喜發財,認為這是很吉祥的祝福語,伊斯蘭教徒和基督徒之間都忌諱這麼講,認為你這是罵人、褻瀆申領,佛誕節雍和宮人山人海很多人衝著求財而去,你在西方聖誕節不會聽到“恭喜發財”的祝福。
加上中國人先有了儒家,後引進佛教,中國人對宗教沒有執念,是向來實用主義的,不是我真的義無反顧信什麼,而是要看我信這個神可以得到什麼,內心是把宗教信仰當做一種交易。他們自動形成一個模式:我給神錢,神就得給我辦事。這個行為模式其實是生活中大眾與官府溝通模式的翻版,於是信仰就成了利益交換,人們企圖用行賄來獲得回報,而行賄的財富又落到了神的代理人手裡。
所以,在中國,上述這三個要素形成了一個完美的閉環,可以讓佛教寺院財源滾滾來,有商業頭腦的高階僧侶個個賺得盆滿缽滿,佛教寺院,尤其是大城市的佛教寺院是最充滿烏煙瘴氣的宗教場所,它承載了人間的一切貪慾,佛門反倒成了最不清靜的地方。
筆者做以上論述,並非詆譭佛教。筆者是個潛意識的佛教信仰者,認為佛教哲學是深奧的,超越了很多西方哲學理念的。但是筆者認為,理智的信徒應該管理好自己的信仰,我們和神之間可以直接對話,不需要僧人集團這個媒介,並且現在的那些僧人中介極有可能是一個對佛經不瞭解、對佛信仰一點不虔誠、剃度沒有多久的黑中介。
信徒需要佈施積善,但是更應該是對眾生的佈施,比如給慈善基金捐款,而不是對僧人或寺廟的佈施,這樣財富大機率會流向對社會無用之處,人不能對宗教的虔誠異化為對神或神的代理人的行賄。
我們的佛教教義和宗教組織也需要進行現代性轉型,我們的佛教教義從中世紀以來沒有多少發展,而基督教、伊斯蘭教哲學在近兩三百年還是有極大的豐富,我們的宗教組織還是與現代社會缺乏適應,它缺乏一套透明民主的管理體制,規範寺院和僧侶的行為。我們的佛教只有經歷現代化轉型,它才能煥發新的生命力,才能真正獲得信仰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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